昨天發了一篇名字叫“為啥熱火不待見詹姆斯”的文章,果不其然,煙花君收到了諸多特殊群體的特殊關照,其中私信的最多的就是,“你動不動就黑老詹,就是因為老詹的流量大,沒有老詹你連飯都吃不上!”在這,煙花君要嚴肅聲明——
你說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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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其他人的時候,是真沒有人啊,你們不寫文章,不知道這種一晚上勞心費神,殫思竭慮,瞎編亂造,東拼西湊一篇文章出來,結果發上去沒有人看是一種多么痛苦的體驗,文章的每一條評論我都會看,在此我求你們了,看完點個贊,留個評論,哪怕罵我兩句也行,至少是個態度。
但是,只要我一喪門詹姆斯,第二天的瀏覽量嘩嘩就起來了,其實對于詹姆斯,我只有一種感情——
聽我說謝謝你,因為有你,溫暖了四季,
謝謝你 感謝有你,世界更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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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言歸正傳,本篇文章的內容是“阿達兄弟A180”提出來的,他問“你認為詹姆斯和鄧肯誰更偉大?”
這是一個經久不衰的好問題,之前有無數人分析過,評論過,發表過自己的看法,若是一般作者,肯定會對著兩個人的數據、榮譽乃至于歷史地位咔咔一頓分析,但煙花君不是一般作者,我是二般作者,上面所說的那些什么數據,榮譽,都太過于膚淺了,我要說,那就必須說點深層次的東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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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基于煙花君內心制定的標準和做人良心的評判,我的回答是——
問:你認為詹姆斯和鄧肯誰更偉大?
答:勒布朗-詹姆斯——
對不起,你是一個好人,但我們真的不合適,我選擇鄧肯……(此時的畫面應該是,煙花君雙手捂著臉,面容痛苦,眼睛里噙滿了情真意切卻又虛與委蛇的淚水,同時眼珠子還撇向鄧肯暗送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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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選擇鄧肯,主要有以下三點理由——
第一,鄧肯是NBA歷史上少有的,在三個不同的籃球時代,都能夠取得成功的球員。
NBA被大規模推廣,走進千家萬戶的電視里的時期,應該就是在八十年代初期,有線網絡出現并開始大規模鋪設的喬丹時期,不過因為喬丹太過于無敵,凸顯不出來當時的NBA有多激烈,所以這段時期還有一個名詞,叫“四大中鋒時期”,這段時期的球隊基本上都是以內線為主,比賽充斥著大量的激烈的身體對抗。
兩千年后NBA迎來了一個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時期,各種新潮思想的涌入,讓NBA的戰術不再拘泥于內線的硬碰硬,而是每支球隊各有所長,有堅持打老派籃球的雙塔體系,有簡單到極致卻富含萬千種戰術變化的擋拆體系(代表球隊爵士),有主打回合數和快速進攻的炮轟體系(代表球隊太陽),還有阿德爾曼的普林斯頓體系,禪師的三角進攻體系,還有打一星四射的,打持球大核的,打區域聯防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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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期我愿意稱之為NBA最好看的時期,每場比賽都是兩種體系的碰撞,比賽內容非常豐富,而且在體系上沒有絕對意義上的優劣勝汰,13年隨著希伯特條款的誕生,NBA正式進入了小球時代,主打空間、三分球和無限換防,勇士的成功也讓后面諸多球隊爭相模仿。
在NBA,除了喬丹之外,再無第二個人可以說一句統治了一個時代,但鄧肯,卻是在這三個時代里,都取得成功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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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肯的第一個總冠軍是在1998-1999賽季,彼時四大中鋒全部健在(不是說人家沒了,是全部現役的意思),而且除了四大中鋒之外,NBA還涌現出一批專門為克制高大中鋒的防守型藍領中鋒,比如穆托姆博,西奧-拉特利夫,肖恩-布拉德利,本-華萊士等等。
但1999年的總冠軍屬于鄧肯,很多人都說那是因為鄧肯旁邊還站著的海軍上將羅賓遜,但其實,那個階段的羅賓遜已經退居二線,整個總決賽期間,大衛羅賓遜共計出手59次,場均16.6分11.8籃板,而鄧肯一共出手了96次,場均27.4分14.0籃板,榮膺總決賽MVP,鄧肯實際上已經成為了馬刺戰術的核心和攻擊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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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BA內線為王的時期,鄧肯剛進NBA就展現了令人驚嘆的內線技術和扎實的防守能力,一建號就是滿級號,單論內線破壞力,他絲毫不弱與同時代的四大中鋒,當別的新秀在拿到一個“最佳新秀獎”進個全明星,都開始沾沾自喜的時候,新秀鄧肯在最后的常規賽MVP評選中,高居第五,僅次于喬丹,馬龍,佩頓和奧尼爾。
馬刺馬上圍繞鄧肯進行建隊,大衛-羅賓遜迅速交班,經過兩年的錘煉,到1999年的時候,鄧肯已經成為了破壞力不弱于巔峰奧尼爾的內線大殺器,而且相比于奧尼爾,鄧肯的進攻更加全面,進攻半徑更長,最重要的是,鄧肯的防守還比奧尼爾高出至少兩個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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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四大中鋒時期和百花爭鳴時期,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過渡,那就是創造了三冠王朝的洛杉磯湖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后面在戰術上的百花齊放,其實就是為了削弱奧尼爾在內線強大的破壞力而制造出來的,但事實證明,這些花里胡哨的統統都不好使,真正終結湖人第四冠的,還是蒂姆鄧肯。
2003年西部半決賽,馬刺VS湖人,這一輪系列賽別看大比分只是4:2,但打的絕對驚心動魄,就連一貫以心理素質過硬,打球沉穩,眉毛上著火都面無表情的鄧肯,在這一輪系列賽里數次貢獻了仰天怒吼,揮臂慶祝的名場面,最終鄧肯場均28+12+5力壓奧尼爾的25+14+4,帶走系列賽的勝利,
總決賽面對花里胡哨的籃網三叉戟,一個4:0再奪一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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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前面兩冠證明了鄧肯強大的進攻能力,那2005年的這枚戒指則向全世界展示了鄧肯強悍的防守能力,總決賽,馬刺跟活塞展開了歷史級別的防守大戰,兩隊打到搶七,比賽激烈程度堪比絞肉機大戰搟面杖,那家伙把看臺上的球迷給激動的,都他喵的快睡著了,一場球就拿個七八十分,進個球比上炕都費勁……
最近總有球迷拿鄧肯蓋帽數據少為由說鄧肯的防守一般,這種言論絕對是沒看過鄧肯打球,要知道蓋帽是皮球進入籃筐前的最后一道防線,到了蓋帽這一步就說明你此前的防守已經全部被擊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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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鄧肯不是數據型防守人,他跟加內特一樣,是一名真正可以撐起一支球隊防守體系的核心防守球員,他不僅可以調度隊友安排任務,盤活全隊防守體系,更是可以通過站位,卡位,游走,長臂干擾等手段,直接切斷對面的進攻路線,球往往到不了最后的蓋帽這一環節就被防下,總而言之就是一句話——
蓋帽多不等于防守好,不信你看戈貝爾,常規賽嗚嗚渣渣,到了季后賽都被針對成啥樣了?
2007年是鄧肯真正在百花爭鳴的戰術體系中,脫穎而出的一年,首輪擊敗主打雙進攻箭頭的丹佛掘金,次輪擊敗主打炮轟體系的菲尼克斯太陽,西決又將主打擋拆體系的爵士斬落馬下,總決賽,將主打持球大核的騎士按在地上摩擦,然后鄧肯來了句——
未來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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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感受到了球場和心靈上的雙重暴擊。
第三個階段小球時代,鄧肯仍然取得了成功,不過這時候鄧肯年事已高,無法兼顧攻守兩端,在兩難的選擇之下,他做出了最艱難也是對球隊最有利的選擇,防守,為了適配小球時代快速的攻防轉換,鄧肯在一夏天的時間減掉了15公斤的體重,就為了能夠適配小球時代快速的攻防轉換。
然后他又成功了,而且還是碾壓式的成功。
14年總決賽,面對三巨頭熱火,鄧肯的防守讓熱火犀利的快速攻防顯得拖沓而猶豫,球隊節奏徹底被打亂,五場總決賽,也就第二場熱火勉強贏了馬刺2分,其他四場都是慘敗,場均輸18分,三巨頭之一的波什,更是被限制到場均14分5籃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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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肯從1999年奪冠,歷經三個時代,到2014年,跨度長達15年,這是NBA歷史上同一人兩次奪冠中間,跨度最長的時間,別的不說,單說這15年的滄海桑田,就已經足夠說明鄧肯在籃球世界里的適配性到底又多高,吹點牛*地講,只要你玩的是籃球,那么任何體系,任何戰術,鄧肯都可以無縫銜接,而且保下線和爭上限的能力都很強。
反觀詹姆斯,他生涯拿了4座總冠軍,但不客氣地講,這四座總冠軍都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全部都是以詹姆斯為核心的持球大核體系,甚至是老詹整個職業生涯,他只打過三次非絕對持球大核體系的籃球,注意非絕對這三個字,這三次最后的結果都是無比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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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新秀剛開始的時候,原老大里基-戴維斯不肯放權,新秀詹姆斯初來乍到,也不敢吱聲,還是管理層下場干預,把戴維斯送走正式扶正了詹姆斯,他倆一共搭伙了22場球,戰績6勝16負。
當然,上面那只是新秀詹姆斯,咱們要求不能太高,但第二次就有說頭了,那就是2010年熱火三巨頭組建的第一年,熱火由韋德和詹姆斯輪流持球,結果呢,2011年總決賽G2,諾維斯基就在詹姆斯持球的這段時間打出了逆天表現,貢獻壓哨絕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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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三場球,熱火痛定思痛,剝奪了詹姆斯球權,老詹手里一沒了球,仿佛都不會打了,甚至貢獻了詹八分的歷史名場面,直至第六場韋德受傷,詹姆斯重新掌握球權,打得依舊很拉,可以說諾維斯基之所以能夠在2011年封神,詹姆斯助力不少,過年過節啥的,諾維斯基給詹姆斯送個果籃沒毛病。
第三次就是本賽季,在外界強力輿論壓力下,老詹終于開始嘗試放權,讓東契奇持球,結果……你也看到了……有幾場面對魚腩的球,打得那真是,沒眼看,除了搶隊友快攻機會之外,幾乎沒有正向貢獻……
是啊,我是發現了,老詹手里頭一沒了球權,跑快攻倒是積極了很多,那家伙,都跑出殘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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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里,我想有榜一大哥就要說話了,我承認鄧肯是全面的取得了成功,但是,詹姆斯雖然單一,但也取得了成功,同樣都是成功,只不過是兩條賽道而已,你憑啥說鄧肯要比詹姆斯更偉大?
你要明白一點,詹姆斯的成功是抱團的成功,并不是持球大核體系的成功,這就要說我認為鄧肯比詹姆斯更偉大的第二點原因了——
第二:鄧肯可以助力年輕球員的成長,但詹姆斯從不參與年輕球員的成長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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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是籃球,無論是在任何行業,但凡能夠被稱之為偉大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除了自己優秀之外,也能讓周圍的人一樣獲得成長,一樣優秀,你想想是不是這么個事兒?
托尼-帕克,首輪28號新秀,吉諾比利,次輪第28號新秀,我承認這兩個人都有超乎其選秀順位的實力,但我想說,如果不是遇到鄧肯,帕克和吉諾比利一輩子跟名人堂和退役球衣沒有緣分,當然了,還有一個人不得不,卡哇伊-倫納德。
倫納德跟帕克和吉諾比利不同,他是被馬刺“刻意”制造出來的球星,當年馬刺對于倫納德的培養計劃長達五年,一年一個腳印,最終把他培養成了超級球星,而這其中鄧肯的助力和支持至關重要,如果鄧肯為數據,為榮譽,為一己之私的話,倫納德培養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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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從鄧肯打球時代看球的老球迷,我想都知曉一句話,叫“馬刺出品,必是精品”,一些別人都不要的邊角料,到了馬刺往往能打出出其不意的效果,一些生涯末年的老將,來到了馬刺,也能發揮余熱,有的還能在關鍵時刻做出重要貢獻。
這一切,與其說是波波維奇的調度有方,戰術得當,倒不如說鄧肯的兜底能力很強,他允許球員犯錯,球員到球星之間的路,失敗到成功之間的路,其實都是一個錯誤接著一個錯誤這么蹚過來的,鄧肯就有這強大的糾錯能力,保障了年輕球員的順利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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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詹姆斯,他的職業生涯從來不參與任何年輕球員的成長規劃,在詹姆斯團隊的眼中,球隊但凡有一絲想要培養年輕球員的想法,那就是對詹姆斯巔峰的浪費以及對詹姆斯團隊能力的不認可,
詹姆斯整個職業生涯,從未有過任何一名年輕球員,能在詹姆斯的蔭蔽之下成長為球星級別,就連首發級別的都很少,這跟他總喜歡強迫球隊管理層把潛力股兌換成現鈔有一定的關系,但關系更大的,還是打法。
詹姆斯的持球大核打法,太過于吸隊友血了,老牌球星皮厚還能抗幾下,詹姆斯要球他要么假裝沒看見,要么就這么硬挺著就是不給,但新秀皮薄,被他吸幾下血槽就空了,凱里歐文可以說是詹姆斯職業生涯里合作的唯一一名……嗯……年輕新秀算不上,算是年輕球員吧,但結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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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詹姆斯合作了兩年半,歐文就徹底受不了了,各種吵著鬧著就是要走,當時媒體還抨擊歐文說歐文就想當老大,殊不知,少年心氣乃不可復生之物,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人家有這個能力,還有這個心氣,為什么就不能爭取,偏偏要為詹姆斯的數據做犧牲?
球迷也抨擊歐文,說你就不能再等幾年,等詹姆斯老了,他自然會放權,你自然就成了球隊老大——
濃眉也是這么想的,結果直到他被交易了,都沒等到老詹放權的那一天,也辛虧濃眉是被交易了,要不然真是死不瞑目,你是沒看見么,東契奇和湖人管理層想讓40歲的老詹放權,費了多大驢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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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一下,如果你是一名有著不錯潛力的年輕新人,職業生涯第一站遇見了鄧肯,鄧肯大概率會讓你放手去打,盡管做動作,盡管投籃,他給你兜底,不要怕犯錯,但如果你第一站遇見的人是詹姆斯,你會有兩種可能性——
第一種可能性的概率最大,那就是第一站還沒下車呢,你就被一棍子敲暈,裝麻袋口扎緊,然后火速送到了第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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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無休止的蹲底角。
你眼見著老詹沖進內線,他要是自己投了,那你就只能做個沒啥用的折返跑,回去拼命防守老詹不想防的人,這些人要么快,要么準,要么壯,你要是沒防住,還得挨一頓狗皮呲,老詹要是把球扔出來了,那你就看機會能不能自己投個三分,進了就進了,沒進就沒進,然后再做個沒啥用的折返跑,回去拼命防守老詹不想防的人……
試問,這種情況,能鍛煉個毛線?再有天賦遇見這種情況也得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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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問題就來了老詹既然不培養年輕球員,那么他這四枚總冠軍戒指怎么來的,這就是我認為鄧肯比老詹偉大的第三點原因——
詹姆斯和鄧肯對待低谷的不同,是二人之間最大的差距。
一不小心又寫了這么多,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因為我對詹姆斯是真愛,一聊起來就說的沒完,第三點咱們簡單說一說就得了。
總有球迷嘲諷詹姆斯的四個總冠軍是“游牧冠軍”,因為他總是跑來跑去,但我覺得這個稱呼不太準確,我認為用“投機冠軍”來形容比較合適,投機倒把的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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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球隊是有巔峰和低谷的,正如科比對波什所言,一個人之所以偉大,不在于他取得了什么樣的榮譽,拿到了什么樣的數據,而是在于他面對低谷的時候會怎么做?
詹姆斯的選擇是跑路,這樣可以保證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保證自己始終處于球隊的巔峰狀態,他絕對不可能,也無法忍受陪球隊度過漫長的重建期,這一點可能要賴鄧肯,2005年總決賽,騎士0:4慘敗馬刺,沒有一絲絲能贏球的希望,鄧肯親手打斷了詹姆斯的脊梁骨,讓詹姆斯徹底明白,單靠自己一人的能力,是絕對不可能奪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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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詹姆斯的整個職業生涯,他幾乎都在重復干一件事——
來到一支新球隊,逼迫管理層變賣所有的未來資產,換成正值巔峰的球星幫助自己奪冠,球隊未來資產被掏空,未來將會肉眼可見走入低估的時候,詹姆斯果斷提桶跑路,尋找下一個PUA的對象。
通過不斷變換陣營,來保證自己始終政治正確,這不是投機這是什么?
而鄧肯面對低谷的選擇是卷土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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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總決賽,馬刺3:4被熱火擊敗,彼時鄧肯已經37歲高齡,在球場上面對熱火快速的攻防轉換,鄧肯明顯步履蹣跚跟不上節奏,最關鍵的是,他的膝蓋和腳踝也出現了傷病,總決賽第二戰,鄧肯全場13投僅3中,僅得到9分11籃板,搶七大戰第四節最后時刻的最關鍵時刻,鄧肯籃下單吃矮自己一頭的肖恩-巴蒂爾,以前穩進的球,現在竟然沒打進,鄧肯補籃還是沒補進,退防之后的鄧肯怒目圓睜,懊惱的怒拍地板,把當時的解說都震驚了。
當時所有人都以為,屬于鄧肯的時代已經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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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替鄧肯選擇了落幕的結局,但鄧肯沒有同意,他選擇了卷土重來,通過拼命減重,來緩解身體對于膝蓋和腳踝的壓迫,能讓自己的身體更輕盈,能跟得上小球時代快速的攻防節奏,同時幾乎放棄了個人內線進攻,轉而側重于防守和策應,把聚光燈更多的留給年輕人,于是第二年總決賽,鄧肯又回來了,并且成功復仇熱火。
我就這么說一說,你可能感覺卷土重來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別的不說,你讓一個38歲有著啤酒肚的中年油膩男去減掉肚子你試試,比殺了他都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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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屬于偉大的征程里,復仇是最重磅的戲碼,喬丹偉大,他連續三年被活塞淘汰,但他一次次卷土重來,終于第四年擊敗活塞,科比偉大,他2007年被綠軍擊敗,但2010年完成復仇,鄧肯偉大,他在13年被熱火擊敗,與次年完成復仇,詹姆斯……
好了,本篇文章就到這里吧,不知道各位榜一大哥認為詹姆斯和鄧肯誰更偉大?咱們評論區一起討論吧,每天上午八點,煙花君帶來最新鮮的NBA故事,點擊關注和小贊可以讓煙花君的文章第一時間推送給你,每天上午八點定時更新,不要錯過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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