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2日電 4月22日,因觸犯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通過警察及“黑道人士”調查他人個人資料,臺灣藝人王大陸一審被判6個月。
據臺灣“中央社”、中時新聞網、聯合新聞網等報道,為逃避兵役,藝人王大陸曾花費360萬元新臺幣找到“閃兵集團”主要嫌疑人陳志明偽造病歷。但陳志明因其他案件被逮捕失聯,王大陸懷疑對方“拿錢不辦事”,便通過好友游翔閔找上時任臺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的劉居榮,讓其查找陳志明的個人資料。
另外,由于王大陸的女友闕沐軒與一名潘姓男子有400多萬元新臺幣的投資糾紛,王大陸再度通過好友游翔閔牽線,找上臺灣“黑道人士”陳子俊,讓其查找潘姓男子親屬的地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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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王大陸現身法院。圖源:臺灣中時新聞網
根據起訴書內容,闕沐軒因誤信潘姓男子的投資話術,最終損失400多萬元新臺幣。但潘姓男子因其他案件入獄服刑,未賠償任何金額。為追討被騙的錢,闕沐軒通過王大陸的好友游翔閔調查潘姓男子親屬的資料,三個人甚至建立了一個名為“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的微信群。
去年2月,王大陸懷疑被陳志明“詐騙”,在游翔閔的陪同下向警方報案,但當時他僅稱自己被詐騙300多萬元新臺幣。之后,檢方陸續發現王大陸涉嫌逃兵役、非法取得個人資料、教唆他人毆打司機等“案外案”。王大陸等人隨后遭到檢方起訴。
據了解,庭審過程中,王大陸、闕沐軒、劉居榮均不認罪,游翔閔、陳子俊則要求輕判。王大陸堅稱,自己在聊天時僅稱呼“黑哥”或“小黑”,沒有直接指向陳志明,而之所以組建聊天群,是因為女友沒有游翔閔的聯系方式。女友闕沐軒則辯稱,自己只提供了密封的、含有潘姓男子的判決書協助討債,并沒有泄露潘姓男子個人資料的主觀故意。
檢方指出,在游翔閔進一步委托陳子俊時,對方成功找到了潘姓男子親屬的資料,并交給闕沐軒,然而闕沐軒在偵查過程中否認涉案,聲稱自己僅是被動接受資料,其毫無悔意、態度消極。
4月22日,新北地方法院宣判,王大陸因涉嫌非法利用個人資料,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新臺幣;闕沐軒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新臺幣;游翔閔被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新臺幣;陳子俊被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新臺幣。而當時身居警職的劉居榮,因偽造文書被判1年零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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