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過去,每一個碰過你的男人,每一次你張開腿的記錄,我全都知道。
但我還是娶了你。
你知道這代表什么嗎?
他的聲音很低。
代表我傅聿舟愛你,愛到連你最臟的部分,都愿意認。
我的眼淚砸在他的手背上。
他好像很滿意這個反應,伸手把我攬進懷里,下巴擱在我頭頂。
乖。別哭了。嫁給我,沒人敢再提你那些事。
他抱得很緊,胸腔的震動一下一下傳過來。
我在他懷里閉上眼,滿腦子只有一個念頭——
他說的那些事,沒有一件是真的。
2
我沒有做過雞。
但我進過那種地方。
七年前,我十八歲,在臨海市第三人民醫院的血液科走廊上睡了四十七天。
我媽沈若華,急性白血病。
確診那天,醫生把我叫到辦公室,告訴我骨髓移植加后續治療大概需要八十萬。
八十萬。
我爸在我六歲的時候就沒了,留下一間漏雨的平房和三萬塊存款。
我靠助學金念完了高中,手里全部的積蓄是暑假在奶茶店打工攢下的四千二。
我跪過民政局,跪過紅十字會,跪過輕籌平臺的審核員。
卻只籌到六萬三,杯水車薪。
最后有人給了我一個地址。
臨海市金瀾路88號,一家叫瑯月的會所。
我去了。
會所的媽媽桑看了我一眼,問我多大了。
我說十八。
她讓我換了一身旗袍,帶我到三樓的包廂門口。
進去倒酒,陪笑,陪聊。她靠在門框上點了根煙,別的不用你做,你這種瘦巴巴的小姑娘也沒人要。一晚上兩千塊,做不做?
我做了。
不是做雞,是做陪酒女。
倒酒,點煙,挨罵,被灌酒,被摸手,被占言語上的便宜。
但我沒有賣過自己。
四十七天里,我在瑯月上了三十九個夜班。
有一次,一個喝醉的客人把我按在沙發上。
我用膝蓋頂了他的襠,被領班扣了三天工資。
領班說:你要是不想干就滾。外面排隊等著進來的姑娘多的是。
我沒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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