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睢縣法院河堤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因私自接電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在法官王文正與法官助理閆承濟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被告楊某、王某當場賠付原告劉某6000元,劉某主動撤訴,一場基層矛盾得以圓滿化解。
劉某建設并管理著一套農田水利灌溉專用配電設施,是周邊農田灌溉的關鍵保障。2026年2月,被告楊某、王某在未獲許可的情況下,為方便自家養鴨場打飼料,私自將線路接到該水利配電設施上。因二人違規操作,且飼料機功率遠超農田水利用電負荷,直接導致水利配電房起火,不僅配電設備嚴重損壞,地下鋪設的線路也被燒壞,大片農田的灌溉工作陷入停滯。
事發后,劉某多次找楊某、王某協商賠償事宜,但雙方始終談不攏。劉某無奈訴至睢縣法院,案件很快分到河堤法庭。
“他要的賠償款太多了,我們就是接個電,哪有這么嚴重,這錢我們不能賠!”楊某、王某態度強硬,認為劉某索賠金額不合理,拒不賠償。
“他們私自接電違規操作,把配電房燒了、地埋線也弄壞,現在農田沒法灌溉,嚴重影響春耕生產,這個損失他們必須承擔!”劉某既氣憤又著急,強調設施損壞已嚴重影響正常農業生產。
再多次聯系雙方后,王文正與閆承濟沒有急于下結論,而是先到現場查看損壞情況,固定證據,又分別與雙方溝通,厘清爭議焦點。
4月13日,聯系雙方來到法院后,王文正耐心釋法:“楊某、王某,你們未經允許私接專用電線,屬于侵權行為。因用電超載引發火災,造成配電設施和地埋線損壞,影響農田灌溉,根據民法典規定,你們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判決下來,不僅要賠,還影響鄰里關系,以后抬頭不見低頭見。”
閆承濟安撫劉某道:“老劉,我知道你著急灌溉,但打官司耗時耗力。咱們也考慮下被告的經濟情況,互相讓一步,既能拿到賠償,也能盡快修復設施,不耽誤農時。”
見雙方態度有所緩和,閆承濟趁熱打鐵,從情理入手勸說:“鄉里鄉親的,鬧到法院對誰都不好。現在春耕關鍵期,早點解決,你早點修好設備,他們也能安心養鴨。”
經過2個多小時法理與情理兼具的勸說,雙方態度逐漸緩和。最終,在法官王文正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一致:楊某、王某一次性賠付劉某財產損失6000元,劉某放棄其他訴求并當場撤訴。
拿到賠償款的劉某連連道謝:“多虧法官耐心調解,不然這事不知道拖到啥時候,太感謝了!”楊某、王某也表示:“以后再也不私拉亂接了,這次教訓深刻。”
基層無小事,枝葉總關情。河堤法庭始終踐行“楓橋經驗”,用耐心調解化解基層矛盾,以司法溫情守護鄰里和諧,為鄉村振興筑牢法治根基。
來源:睢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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