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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 記者劉嫚 發自北京 針對一些基層生態環境部門、應急管理部門的執法人員在入企執法監管中,對“工廠開窗還是關窗生產”要求不一致問題,近日,司法部會同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出臺《關于正確理解和適用“工廠開窗還是關窗生產”執法標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導基層精準化、規范化適用執法標準,推動執法監管既嚴守安全和生態底線,又堅決杜絕“一刀切”機械執法。
《意見》提到,近年來,生態環境保護與安全生產領域法律法規不斷健全,各地區生態環境部門、應急管理部門堅持依法履職,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在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中,有企業反映,一些基層生態環境部門、應急管理部門的執法人員在入企執法監管中,對“工廠開窗還是關窗生產”要求不一致。為此,司法部、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共同調查研究,形成《意見》。
聚焦“開關窗”核心要求,《意見》明確標準內涵及例外規定,從生態環境保護角度,無法封閉或密閉的,可以采取清潔原料、廢氣局部收集處理等措施,不是“一律關窗”;從安全生產角度,當危險物超出安全閥值時,需要采取風機聯鎖等通風措施,不是“一直開窗”,要求執法人員根據現場實際研判,為企業生產經營留足空間。
《意見》提出,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打通監管銜接堵點。要求各地生態環境、應急管理部門嚴格落實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協同聯動機制,統籌制定聯合檢查計劃,開展聯合執法,加強協同治理,及時會商解決監管要求不一致的問題。
此外,《意見》還提到,著力提升基層執法人員精準執法、服務企業能力水平,督促各地生態環境、應急管理部門統籌生產經營與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不斷增強服務意識,指導企業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科學規范設置設備設施,同步滿足環保和安全要求,切實幫助企業破解兩難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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