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個華人發的帖子,說是剛從國內省親回來,是和丈夫一起帶著還不會走路的孩子回去看家人的,結果抵達國內機場需要到三層樓上的國際入境處,推著嬰兒傘車的她們一家怎么按也等不來電梯,一起等的還有一家推著孩子的日本人……最后只好找來工作人員,結果就是沒什么結果,最后兩口子抬著嬰兒車走的自動扶梯……她告訴要回國省親的寶媽們說:回去但凡出門,只要推嬰兒車就是各種不方便,電梯進不了,地鐵上不去,公交車就更別提了,連在馬路上走都可能要做好人力抬車的準備,即使這般辛苦了,還時不時可能會被路人鄙視:「這么小孩子不在家待著,出來湊什么熱鬧?」
就想起了不久前的鄭智化事件(雖然本人有夸張的成分),和那在深圳機場無障礙升降車與機門存在的輪椅那怎么也越不過去25公分落差,連這國際大都市的國際機場都不完善的無障礙設施,對于殘疾人我們從生存保障、到生活質量、再到能夠不受任何歧視地全面參與社會生活,這一理念的全面落地依然還有一段路要走。
其實在這一方面,不只是國內,來美生活的華人也是需要一些脫胎換骨的改變的。我今天在華人網看到一篇小作文,說是自己的招聘廣告被投訴了,貼主在美國開了一家健身房,在招聘工作人員的廣告里寫了要求男生體脂小于15%,結果被人告了歧視,貼主很委屈地說:健身房本來就是要提倡健康生活,難道要接受大胖子做工作人員?
圍觀的人當中有不少在美國生活了很久的人,一下子就看到了問題的癥結所在:你這不是妥妥的歧視嗎?肥胖算是一種疾病,是疾病就屬于殘疾(disability)了,你要求體脂的就構成了對殘疾人的歧視,美國法律規定不能歧視殘疾、年齡、性別、種族、宗教、性取向等,所以廣告里最好不要有歧視的詞語,就是潛臺詞也不要,有歧視就可能會有人找你的麻煩,你可以在招人的時候按工作需要的標準把不符合的人去掉,從符合工作需求的角度篩人,不錄用就是了,但就是不能有歧視可能的話語和表示,否則就會被告死……
哈,但愿一語驚醒夢中人。
其實看到這個帖子我內心還真是腹誹了半天的,心里想的是:這貼主有這樣的標準究竟打算怎樣來測試應聘者呢?要求脫衣服看看?還是要求上智能秤掃描一下?會不會因此又被投訴侵犯了隱私權呢,呵呵,不好意思我歪樓了。
其實在美國這類事情真的要很小心的,有網友開了家小餐館,招聘小工的廣告沒事,只是來應聘的人當中有個老頭,店里的大廚和他說:你年紀大了,來店里做小工太老了。就這句簡單的話,被老頭纏上,官司打了7年……妥妥的年齡歧視嘛。
寫到這里,就想起了網友當中有人問我為什么不回國效力,呵呵,我跟你說我曾看到的邊遠城市的一個研究人員招聘廣告吧:海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理工科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文科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或研究成果較為突出的博士、博士后;且具有較大發展潛力,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還好,這個招聘廣告還沒要求五官端正,應不應該算是一種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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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黃昏,涼臺看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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