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96年,契丹叛亂,武則天命建安王武攸宜率軍征討,陳子昂隨軍擔任參謀。武攸宜剛愎自用,指揮失當,前鋒全軍覆沒。
陳子昂多次獻計,武攸宜非但不聽,反而將他貶為軍曹。
滿腔報國之志被一盆冷水澆滅,陳子昂悲憤登上了幽州臺。望著蒼茫天地,想起燕昭王禮賢下士的故事,他寫下了千古絕唱的《登幽州臺歌》。
“前不見古人,后不見來者。
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
二十余字,寫盡了一個時代知識分子的孤獨與不甘。
他沒有退縮,而是把這份報國的熱忱,化作了一首又一首流傳千年的詩篇。
《登幽州臺歌》是他最著名的一首詩,他的其他的詩和文論,也值得一讀,下面精選了3首詩,2句話,讓我們看一下陳子昂的風采!
一、《春夜別友人》其一
銀燭吐青煙,金樽對綺(qǐ)筵(yán)。
離堂思琴瑟,別路繞山川。
明月隱高樹,長河沒(mò)曉天。
悠悠洛陽道,此會在何年。
銀燭,明亮的蠟燭;綺筵,華麗豐盛的酒席;離堂,餞別的處所;琴瑟,兩種弦樂器,這里借指朋友之間的深厚情誼;長河,指銀河;沒,隱藏、消失。
意思是說,銀白色的蠟燭吐著縷縷青煙,我面對精美的酒杯和華麗的酒席,卻是為友人餞行。在告別的廳堂里思念著朋友之間的情誼,想到分別之后,我的道路將繞著山川,曲折而漫長。月亮隱沒在高大的樹后,銀河也在拂曉的天光中消失不見。通往洛陽的道路漫長無盡,這樣的聚會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有。
這是公元684年春,二十六歲的陳子昂告別家鄉四川射洪、奔赴洛陽求取功名時所作。全詩從銀燭青煙寫到拂曉天光,時間跨度一整夜,道盡了離別的纏綿與惆悵。
表面寫的是對友人的不舍,骨子里卻藏著“此去若不建功立業,如何對得起這頓送別酒”的沉甸甸的決心。離別越深情,志向就越堅定。他告訴友人,也告訴自己:此去洛陽,必不負這番深情厚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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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春夜別友人》其二
紫塞(sài)白云斷,青春明月初。
對此芳樽(zūn)夜,離憂悵有馀。
清冷花露滿,滴瀝(lì)檐(yán)宇虛。
懷君欲何贈,愿上大臣書。
紫塞,北方邊塞,這里泛指邊關;青春,指春天;芳樽,盛滿美酒的酒杯;滴瀝,形容滴水的聲音;大臣書,指像東方朔那樣向皇帝上書自薦的文章。
意思是說,北方邊塞上白云斷續,春天夜晚的明月剛剛升起。面對這美酒飄香的夜晚,離別的憂愁讓我心中惆悵難盡。清冷的花上掛滿了露水,屋檐下滴水聲聲,更顯得空曠寂寥。懷念你我該拿什么相贈呢?我愿獻上一封向皇帝上書自薦的文章。
這首與第一首同作于告別宴會上,但意蘊完全不同。
第一首寫離愁別緒,這一首則直接坦露胸懷,友人問我用什么相贈,我的回答是“愿上大臣書”。這意味著:我不能用兒女情長來回報你的深情,我的報答,就是去建功立業、報效國家。
讀到這里,陳子昂身上那股初唐詩人的豪氣撲面而來。他不是那種哭哭啼啼的送別者,而是把離別化為動力的奮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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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感遇·其三十五》
本為貴公子,平生實愛才。
感時思報國,拔劍起蒿(hāo)萊(lái)。
西馳(chí)丁零塞,北上單于臺。
登山見千里,懷古心悠哉。
誰言未忘禍,磨滅成塵埃。
蒿萊,野草叢,這里指民間草野;丁零塞,北方少數民族地區;單于臺,泛指北方邊塞;亡,通“忘”,忘卻。
意思是說,我本是富貴人家的子弟,平生最看重的就是人才。感慨時勢變化想要報效國家,于是拔劍而起,從草野之中挺身而出。向西馳騁到丁零古塞,向北登上單于高臺。登山遠眺,視野開闊千里,懷想古人,心中感慨悠長。誰說我還沒有忘卻戰禍?過去的那些事情,早已磨滅成了塵埃。
這首詩用自述的口吻,寫出了陳子昂的人生轉折。一個“貴公子”,放著好好的安逸日子不過,卻要“拔劍起蒿萊”,為什么?因為“感時”,感受到了時代的召喚,感受到了國家的危機。他不甘于做一個富家翁,而是選擇投身報國。
中間的“西馳丁零塞,北上單于臺”,用兩個動詞寫出行走的艱辛和志向的堅定,頗有“男兒何不帶吳鉤,收取關山五十州”的豪邁。而
最后兩句“誰言未忘禍,磨滅成塵埃”,更是在豪邁之外增添了一層歷史感,功業成敗終將歸于塵土,但那份報國之心,足以照亮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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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軍國利害事·出使》
正其末者,必先端其本;清其流者,必先潔其源。
末,樹梢,比喻次要的東西;本,樹根,比喻根本;清,使……清澈;潔,使……潔凈;源,水源、源頭。
意思是說,要想讓樹梢端正,必須先讓樹根端正;要想讓水流清澈,必須先讓源頭潔凈。
這不是詩,是陳子昂寫給武則天的奏疏中的一句名言。
當時朝廷派出大量使臣巡察地方,但使臣選任不當,反而加重了百姓負擔。陳子昂指出問題的根源在于“不選人”“輕此使”,并用了這個生動的比喻:樹梢歪了,怪樹梢沒有用,要去扶樹根;水臟了,在水中間過濾沒有用,要去源頭治理。
這句話揭示了看問題、解決問題的一個根本方法。遇到問題,不要只看表象,要追根溯源。今天的管理者、決策者,如果能把這句話記在心里,不知道能少走多少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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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答制問事·請措刑科》
殺一人則千人恐,濫一罪則百夫愁。
濫,濫用、不當;恐,恐懼;愁,憂愁、不安。
意思是說,錯殺一個人,就會讓上千人感到恐懼;濫判一個罪名,就會讓上百人感到憂愁。
這句話是陳子昂勸諫武則天不要濫用刑罰時說的。他敏銳地指出:刑罰的威懾力不在于嚴酷,而在于公正。一旦出現錯殺、濫判,造成的后果遠遠不止受害者一人,上千人會因此失去安全感,整個社會都會陷入人人自危的狀態。
這種深刻的洞察,放在今天仍然振聾發聵。無論是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還是一個公司的管理制度,如果讓員工覺得“隨時可能被冤枉”,那這個組織的根基就已經動搖了。公正,比嚴苛更重要。
陳子昂的一生是短暫的,只活了四十二歲。從二十六歲離家求取功名,到四十二歲被縣令陷害冤死獄中,他一直在踐行“感時思報國,拔劍起蒿萊”的人生信條。
他失敗了。他的報國之志最終沒能實現,但他用手中的筆,為唐詩注入了剛健的風骨,為后世文人樹立了一個“不為浮名、只為蒼生”的精神標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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