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長臂管轄的美國這次終于等來噩耗,制裁清單越拉越長、關稅威脅一輪接一輪、盟友被迫選邊站隊、企業合規成本飆升,可中國用一份“20條”把規則釘回了國境線。
美國最擅長的那套“國內法管全球”,為什么這次在中國面前不靈了?
4月13日,中國國務院公布并施行第835號國務院令,正式推出《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這份條例一共20條,關鍵詞只有一個: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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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認外國把本國法律當“全球法庭”的做法,把對外制裁、出口管制、金融封鎖包裝成“合規要求”,再層層轉嫁給第三國企業與個人。這不是抽象的法律爭論,而是企業和普通人的現實賬單。
一個典型場景是中國公司與伊朗公司做正常貿易,按中國法律沒問題,按國際法也談不上違法,但美國可以援引其國內制裁法,指控你“違反美國制裁”,進而罰款、斷供、凍結資產、限制結算,甚至把壓力傳導到“第四方”,與你交易的銀行、物流、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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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事件就是這類“第三國—第四方”傳導的標志性案例,美國用對伊朗制裁疊加金融與司法工具,借加拿大執法體系完成扣押,最后讓企業和個人為別國政治買單。
中國這次的應對,不是喊口號,而是把反制寫進可操作的程序里。條例做了兩件事:識別什么是“不當域外管轄”,以及如何應對。
先看識別機制,條例明確將建立一套工作機制,對外國措施是否構成“不當域外管轄”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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