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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敏感嗎?
很奇怪,作為導熱、吸波材料生產商深圳市鴻富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鴻富誠)在招股書和第一輪問詢中一直沒有說明其具體產品是否涉及軍工領域、是否已有產品應用于該領域。而另一方面,鴻富誠相關人員卻在展會上公開談及其吸波材料產品在軍工領域的應用。
這是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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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來自公開采訪視頻片段(該視頻在網上被公開轉發33次,收藏41次)
在2023年的一次展會上,鴻富誠子公司重慶市鴻富誠電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稱重慶鴻富誠)一銷售經理接受公開采訪時稱,該公司吸波材料中的微波吸波體系產品應用于軍工領域,在微波組件雷達射頻領域應用比較廣,解決了客戶的難點和痛點。
除此外,從一些公開信息也能發現重慶鴻富誠的身影。比如第12屆北京國防信息化裝備與技術博覽會的參會名單出現了重慶鴻富誠身影,再比如重慶鴻富誠曾參加過多個“雷達”展覽會。上述信息均為目前公開可查信息,但是鴻富誠唯獨在招股書和問詢回復中沒有明確其產品在軍工領域的應用范圍和大致情況。
是因為敏感嗎?
應該不至于,A股目前這么多民用上市公司都涉及軍工,人家不都是大大方方的披露所能披露的情況嗎?換個角度看,如果真敏感,鴻富誠就不應該公開接受采訪談論產品涉及軍工領域,甚至還明確到了重慶鴻富誠三個體系中的微波吸波板塊。
這是把投資者和監管部門當“三歲小兒”糊弄?
如果涉及軍工領域,一般而言企業都需要一定的保密資質。
這種保密資質在很多A股民用上市公司中也屢見不鮮,那么重慶鴻富誠或者鴻富誠有密級嗎?答案我們不知道,鴻富誠沒說。但是,如果重慶鴻富誠的產品已應用在軍工領域,其會沒有保密資質要求嗎?一旦涉及保密資質,相關法律法規對實控人身份就有了很明確要求。
目前該領域的保密資質分為一、二兩級對應不同密級,根據“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質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六款規定: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董(監)事會人員、直接投資的自然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及從事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人員,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或者長期居留許可,與境外人員無婚姻關系。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重慶鴻富誠是鴻富誠的全資子公司,鴻富誠實控人為孫愛祥,蔣鐘芬為孫愛祥的妻子。
在上一篇《鴻富誠新材料老板娘哪兒來的百萬港元外匯?借貸港元違反外匯管理法規嗎?》文章中,我們曾對蔣鐘芬的境外賬戶和超百萬港元往來做出分析,其中更涉及到鴻富誠與蔣鐘芬之間存在境內付款、境外代付港元的“對敲”現象。這種對敲現象違法嗎?目前沒見到保薦人和鴻富誠對此說明。
值得注意的是,蔣鐘芬的境外賬戶反復出現在鴻富誠的招股書和問詢回復中,最主要的一次露面是,“鴻富誠子公司香港鴻富誠于2024年10月28日向蔣鐘芬借入 130 萬港元..用于支付委外研發費用”。蔣鐘芬的境外賬戶和百萬港元是哪來的?答案我們也不知道。
不過可以做出幾種合理推測:
一是蔣鐘芬在外匯局辦理了手續。但是此類業務目前還是銀行機構在做,個人通過外匯局對外合規放貸有無可能性呢?可能性應很小很小。
二是沒有登記外匯辦理手續,蔣鐘芬可能要受到處罰。
除了上述兩個可能外,還存在第三種可能:鴻富誠老板娘蔣鐘芬可能擁有境外居留權或者外國籍,如此其境外賬戶便似乎合情合理了。不過這是鴻富誠未披露其產品是否涉及軍工領域的原因嗎?答案我們也不知道。
再說點題外話。
其實一家公司只要對外公開了招股書和問詢回復資料,基本也就沒有產品可涉及領域的秘密了,要么你就別公開。總不能把投資者和監管部門當“三歲小兒”瞞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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