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近30年的開放式老小區,一個月出現3次淤堵,高層住戶頻繁分攤疏通費,低層住戶家中衛生間頻冒污水。想要整修管道,卻面臨小區沒有公共維修基金、業主不愿出資、施工占用住戶房屋等難題。日前,市北區太清路45號3號樓3單元下水管道整修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下水道一個月堵了3次
4月15日,家住市北區太清路45號3號樓3單元的張先生告訴記者,該樓棟交付已近30年,因年久失修下水管道時常堵塞,從今年3月16日至今已經堵了3次,每次都要均攤疏通費用。
據了解,3號樓3單元共有9層,每層4戶,因一樓鄰居已經改造管道,所以每次堵塞都是二樓業主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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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單元樓有兩根管道,03、04戶的管道目前還沒出現問題,我們01、02戶的管道已經到了不得不修的地步,每次淤堵污水都從二樓鄰居家的衛生間冒出來,遍地都是。一個月已經掏了三次了,從管道里掏出來塑料袋、磚頭,啥東西都有。”張先生說。
整修收費遇阻
因管道共用,疏通需業主均攤費用,每次掏25塊錢,如此一來,一個月的時間張先生已經掏了75塊錢。
張先生稱:“排除一樓的住戶,加上我家就剩下16戶,聽說還有一些不常在這住的業主不參與均攤。雖說25塊錢沒有多少錢,但是一個月也扛不住疏通三次,一年算下來花費將近1000塊錢。”
記者通過張先生了解到,近期該樓樓長正在牽頭整修單元樓的下水管道,但在收費方面卻多次遇阻。
“開始給了我們一個3000來塊錢的整修方案,好像是行不通。后來又在業主群里發了一個近8000塊錢的方案,這樣算下來每一戶均攤的費用有七八百塊錢,不少鄰居不同意,要么不想拿錢要么覺得費用高,所以整修工作就卡住了。現在也不知道下次啥時候堵,反正堵了還得攤錢疏通。”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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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張先生提供的《太清路45號更換下水主管道》方案,記者可以看到,其中整修施工明細共有25項,共計費用7805.6元。
此外,張先生還提出了一個疑問,下水管道屬于樓體基礎設施,遇到大修情況時究竟該由租戶還是房東出資維修,也是本次整修的矛盾之一。
張先生稱:“因為我們樓棟老人和租戶居多,包括我也是租戶,期間樓長收費的時候好像是問過房東,房東認為應該由租戶掏錢,但我個人認為疏通的費用我已經承擔了,大修的費用不應該由租戶承擔。”
老小區沒有公共維修基金
根據張先生反映的情況,4月15日,記者聯系了3號樓3單元的樓長蘇先生(化名),對方表示確實正在計劃整修,因該小區為開放式老舊小區,建成時間較早,沒有物業和公共維修基金,管道整修工作目前陷入“僵局”。
“3號樓3單元排除一樓的業主,目前常住的有11戶,也就是說每家每戶均攤的費用差不多700塊錢。之前疏通的費用每家每戶25塊錢,就這個錢都收不齊,空缺的費用都是由二樓的業主給補齊的。”蘇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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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正在做業主工作
隨后,記者又聯系了太清路社區居委會,對于該樓的管道整修工作,工作人員稱一直在跟進。
工作人員介紹:“小區建成時間大概在1990年至1995年期間,可能由于部分業主使用不當,比如強力投管道之類的,下水管道老化。我們疏通的時候也掏出了編織袋子還有磚塊,管道下方已經碎得不行了。”
拋開收費問題不談,記者了解到該樓整修另有一處“痛點”:施工需“占用”一樓住戶的主臥,據悉協商工作仍在進行。
“必須穿過一樓業主家的南臥室和陽臺才能到達院子進行維修,施工不但要把床和家具搬開,還要把地板揭開,這期間一樓業主是無法正常居住的,所以現在正在協調這個事。現在不是說不收錢,得先把一樓業主的工作做通了才行,不然就算費用收齊了,一樓不同意也沒辦法繼續推進。”工作人員說。
律師:可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推進
開放式老舊小區整修,不論是樓體還是下水管道,因收費遇阻,工程停滯的案例屢見不鮮,費用收不上來,管道難道真的沒辦法修了嗎?
北京(青島)浩天律師事務所劉喬喬律師表示,下水管道屬于整棟樓的共用設施設備,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業主對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也應當共同承擔相應的義務。具體來說,公共下水管道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在無物業、無公共維修基金的老舊小區,公共下水管道的維修費用原則上應由該棟樓全體業主共同承擔。同時,一樓因配合維修的損失也應當由業主承擔。現在下水管道堵塞已經影響到整棟樓的正常使用,這種情況屬于全體業主的共同事務。居委會作為基層組織,可以組織業主代表共同商議,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推進,如暫時收不起費用,可協調居委會墊付后再向業主主張給付。
對于張先生詢問是否由房東出資,還有雙方合同是如何約定的,應按照約定確定承擔主體。如合同沒有約定,根據《民法典》第712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而且,下水管道老化屬于房屋原有設施的自然損耗,與租戶的使用行為無關,因此維修責任和費用應當由房東承擔。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田)
來源:大眾新聞·半島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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