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國家灘坑水電站重點工程建設,浙江麗水灘坑庫區移民遠赴寧波鄞州安置安家。近日,落戶寧波市鄞州區首南街道桃江村的移民張先生向本網反映,其面臨集體資產股權多年無法認定的問題,即便區級相關部門出具明確復查意見,權益仍未落實,引發社會對移民安置權益保障的關注。
【事件背景與當事人情況】
當事人張先生原系浙江省麗水市景寧縣掃口村村民。據張先生介紹,1984年農村土地承包期內,他依法取得土地承包權益,具備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1992年7月,受當地城北開發征地影響,他按照統一政策轉為非農業戶口,相關戶籍變更有正式文件與人員備案記載。
2006年,為配合灘坑水電站建設,張先生一家響應國家移民安置政策,整戶搬遷至寧波市鄞州區首南街道桃江村,并依法辦理了落戶手續,成為該村在冊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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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訴求與遇到的阻礙】
張先生表示,按照移民安置相關政策及《關于農村集體資產股權享受人員界定的指導意見》等規定,移民在安置地落戶后,應享有與當地村民同等的集體資產收益分配、股權認定等合法權益。
據張先生稱,自落戶以來,他多次向桃江村村委會及首南街道相關部門申請集體資產股權認定,相關事宜遲遲未得到妥善解決。張先生提到,即便鄞州區相關部門出具了明確的復查意見,確認其應享有相應股權資格,但在基層執行環節仍面臨諸多困難,導致其合法權益多年懸而未決,無法正常參與村集體資產收益分配。
【社會關注與政策期盼】
移民安置是國家重點工程的重要配套環節,保障移民“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是政策落實的核心底線。張先生的遭遇,反映出部分地區在移民權益銜接、基層政策執行中存在的現實挑戰。
目前,張先生仍在通過合法途徑積極溝通維權,期盼相關部門能夠督促基層單位嚴格落實政策,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本網也將持續關注此事進展,希望相關部門能夠介入調查,推動問題早日化解,切實維護移民群體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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