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楊一飛 劉柯君/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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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三年都沒解決的事,法院六天就辦好了!”4月14日上午,原告辛某緊緊握住新野縣人民法院岳冰法官的手,聲音里滿是激動。
這起糾紛,要從三年前說起。
2023年,辛某將一臺機器設備以10萬元價格出售給被告黃某,并口頭承諾將為黃某企業介紹相應訂單,后辛某發現黃某企業的生產能力有限,訂單根本接不住,承諾也就沒能兌現。黃某一氣之下,拒付剩下的8萬元貨款。辛某多次催要,黃某總是一推再推,后辛某想拉回設備,但黃某一直不放行,還悄悄把設備的核心部件拆下藏了起來。
三年拉鋸,雙方越鬧越僵,無奈之下,辛某訴至法院。
案件到了岳冰手里,他沒有急著下判,而是先摸清“病根”。原來,辛某和黃某本是長期合作伙伴,辛某企業做大了,想把舊設備處理掉,黃某也想撿個便宜。辛某當時說可以順帶介紹訂單,本是錦上添花的好意,沒想到后來成了矛盾爆發的導火索——黃某買了設備卻接不到訂單,機器長期閑置,心里窩著火,自然不愿掏錢。
設備價值不低,可在黃某那兒成了“燙手山芋”,若簡單判決黃某付清余款,企業本就經營困難,無異于雪上加霜。岳冰意識到:調解,才是最好的出路。
“辛某,你廠里訂單多、工人多,這臺舊設備拉回去還能不能接著用?”岳冰試探著問。
辛某一擺手:“設備都賣給他三年了,他該付錢付錢。這設備本來就是我淘汰下來的,拉回去也是麻煩事。退款退貨?免談。”
岳冰又轉向黃某:“你要是當初不想要這設備,也該早點讓人家拉走。人家要來拉,你又不讓。現在設備在你那兒閑了三年,總有折損吧?能不能給辛某一點補償?”
黃某一聽,火又上來了:“我當時買這臺設備,就是沖著他能介紹訂單!結果訂單一個沒有,設備買了也沒產生收益,還要我倒貼錢?沒這個道理!”
調解,眼看要卡殼。
岳冰沒有放棄。他注意到,黃某前期已經支付了2萬元。這個數字,或許就是突破口。
“這樣行不行——已經付的2萬元,就當折抵折價費了,設備由辛某自己拆了拉走,怎么樣?”
聽到這句話,黃某的態度有所松動。設備閑著也是閑著,還占地方,能讓人拉走,倒也省心。但他還是嘀咕:“2萬元太多了,這機器我買來就沒怎么用,跟新的差不多。”
辛某一聽立刻接話:“要是他早點退貨,我全額退都行!拖了這么久,機器肯定要折價。再說,我拉回去還得請人拆、請車運,叉車、拖車、師傅,哪樣不要錢?”
雙方各執一詞,誰也不肯讓步。岳冰考慮到雙方為此事已經拖了三年之久,再不能及時處理,無形中又會擴大損失,他耐心地來回溝通,穿針引線,把道理掰開揉碎講給雙方聽。兩個多小時過去了,調解室里終于傳出好消息:設備由辛某自行拆除拉走,黃某已付的2萬元中,17500元作為設備折舊費,辛某返還黃某2500元設備款。
協議簽了,但事兒還沒完。
因案涉設備體積較大,拆除需要專業工具和專業師傅,耗時費力。岳冰不放心,干脆帶著團隊趕到現場,盯著雙方辦理交接,督促被告把藏起來的核心部件交出來。叉車、拖車陸續到場,岳冰擼起袖子,幫著張羅,直到設備被穩穩當當裝車運走。
拆運整整持續了四個多小時。辛某和黃某看著法官忙前忙后的身影,心里的疙瘩一點點解開了。三年多的積怨,在這一刻煙消云散。
司法的速度與溫度,就在這六天、四小時里,悄然傳遞到了群眾心坎上。
“調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要找到雙方的‘心結’,把‘死疙瘩’耐心解開。這個事情拖了三年,雙方都憋著一口氣,我們多跑幾步、多說幾句,群眾就能少花冤枉錢、少走冤枉路。”岳冰說道。
這起案件,是新野縣法院踐行司法為民的生動注腳。法官沒有機械辦案、一判了之,而是立足實際,用調解的“柔”化解矛盾的“剛”,既減輕了當事人訴累,又護住了企業的生機。新野縣法院將繼續用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的初心使命,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的速度與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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