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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北京醫學會胸外科學分會舉辦的一場研討會,北京某器械公司與旅行社簽訂協議、承擔了研討會中的這些費用:用餐和茶飲27991.5元、用車8984.17元、制作物料6602.25元、攝影2000元、稅費6837元,合計52415元。
參會的都是北京大醫院的胸科主任副主任、甚至是院長副院長,醫院包括:醫科腫、宣武、中日、人民、空總、協和、軍總、朝陽等醫院。
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認定該器械公司“支付上述費用是為了更好的維護與醫院及相關醫護工作者的關系,維持其經營的產品在醫院的競爭力”,處罰50萬元。
這個案例值得藥企特別重視:學協會舉辦的會議、通過非學協會的第三方承擔并支付會議的相關費用,有合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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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我局收到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總隊交辦北京***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涉嫌商業賂線索及相關材料,經查,我局未發現當事人存在違法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的行為于2024年5月6日對當事人不予立案。2025年9月11日,我局與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總隊一支隊對當事人現場進行復查,現場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商業賄賂的情況,向當事人送達《限期提供材料通知書》要求其于2025年9月14日前向我局提交其原始記賬憑證、財務人員信息。我局于2025年10月28日經審批立案,至2025年11月1日,我局執法人員調取了當事人財務數據及相關合同,先后多次對當事人委托代理人進行詢問調查并收集相關證據材料。本案未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經查,當事人主要從事三類醫療器械的經營活動。當事人2019年至今將醫療器械供貨給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其中,當事人經營的吻合器在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使用并主要由該醫院胸外科使用。2023年7月28日至7月29日,北京醫學會胸外科學分會舉辦了“胸懷天下,助力同行”胸外科手術方案及綜合治療研討會-北京醫學會胸外科學分會萬里行泰安站,該會議參會人員為胸外科學分會的注冊會員,主要來自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宣武醫院、中日友好醫院、人民醫院、空軍總醫院、協和醫院、解放軍總醫院、朝陽醫院等。參會醫生都是各醫院的胸外科主任或副主任、還有幾位參會醫生屬于院士擔任所屬醫院院長或副院長。當事人在得知上述會議后,承擔了會議用餐和茶飲27991.5元、用車8984.17元、制作物料6602.25元、攝影2000元、稅費6837元,合計52415元。當事人支付上述費用是為了更好的維護與醫院及相關醫護工作者的關系,維持其經營的產品在醫院的競爭力,當事人因上述行為獲得的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我局于2025年11月19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我局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內容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及聽證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及聽證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下列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三)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或者個人”,依據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有關單位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賄賂他人或者收受賄賂的,由監督檢查部門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并處吊銷營業執照。”鑒于當事人違法行為涉及醫院及醫生較多決定對當事人處罰款500000元。
綜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2025修訂)第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2025修訂)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500000元。
來源:朝陽市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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