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微信公眾號“廣東公安”4月15日消息,當天,廣東省公安廳公布一批打擊環境資源領域突出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中山市公安機關偵辦的“2·11”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案,先后抓獲76名犯罪嫌疑人。
據廣東省公安廳介紹,2025年2月至4月,中山市公安機關成功偵破“2·11”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案,先后抓獲76名犯罪嫌疑人,查獲造假環評報告表(書)上千份,依法查處涉案環保公司36家。
經查,犯罪嫌疑人陳某某、黃某某等人在無環評工程師資質的情況下,違法開展環境影響評估項目,在未到現場勘查的情況下,編制虛假環評報告,以此非法牟利。陳某某、黃某某犯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警方提醒,環評造假行為是指在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相關單位或個人通過虛構、篡改、隱瞞等手段,使環評文件或結果不符合實際情況,以騙取審批或規避監管的行為,對生態安全埋下巨大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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