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成都市城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將于6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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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實在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規!
UP君認為,它起碼有三大重要意義:
第一,它是對2025中央城市工作會議重要精神的貫徹落實。
去年召開的中央城市 工作會議是 對未來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中國城市發展道路的頂層指引與戰略藍圖 ,會議明確 將 城市更新確立為城市工作的重要抓手,確立“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核心理念,強調城市發展從增量時代轉向存量時代。《條例》緊密銜接中央會議精神,將國家戰略部署轉化為地方具體實踐,全方位體現會議核心要求。
第二,它標志著成都市城市更新工作進入規范化、法治化新階段。
在外界看來,成都的城市更新工作做得有聲有色、走在全國前列,但需要說明的是,長期以來,成都并沒有統一的 “城市更新” 專門法規,主要以配套性、針對性政策和上位法指導為主,而且這些早期規范多分散在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規劃管理等相關領域。直到《條例》正式施行,成都城市更新才進入統一、規范的法治引領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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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藝術公園是成都城市更新的重要典范。左右滑動查看拆遷前、建設中及兌現后實景圖
第三,它為全國同類城市更新立法提供了參考借鑒。
成都是公園城市“首提地”與“示范區”,“十四五”期間、作為全國首批城市更新試點城市,積累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成都經驗”。城市更新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以后,成為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隨著新政落地,各地將紛紛加大城市更新力度,也將更加緊密地與城市的經濟轉型、現代化治理水平提升等深度融合。成都此時將多年實踐積累的經驗固化為法規,不僅為城市更新提供了 “成都方案”,也為全國同類城市更新立法提供了參考借鑒。
今天,UP君就帶你從通俗視角逐一拆解這份《條例》里的“干貨亮點”,看看它將如何改變每一位成都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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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對城市更新的印象,還停留在“老城區改造”,但成都這次直接把范圍拉滿——覆蓋本市行政區域全域,無論是核心城區的老舊小區,還是遠郊縣的古鎮村落,都被納入更新范圍;9類具體更新場景,幾乎涵蓋了城市發展的“痛點盲區”:
? 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比如老寫字樓升級、舊廠房煥新);
? 城鎮老舊小區整治改造(解決“老破小”的設施老化問題);
? 完整社區建設(讓社區配套更全,生活更方便);
? 老舊街區、老舊廠區、城中村等更新改造(破解城市“臟亂差”,激活存量空間);
? 城市功能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改造(補市政、交通、管網的短板);
? 城市生態系統修復(讓城市更綠、更宜居);
? 城市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守住成都的“煙火氣”和“老味道”);
? 以及國家、省、市確定的其他更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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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過往UP君探訪城市更新時,常聽到成都人吐槽“馬屎皮面光”。新《條例》出臺后,預示著未來成都的城市更新不是“挑肥揀瘦”,而是“全域一盤棋”,它不光是“大工程”,更是家門口的“小確幸”。無論是你家樓下的老舊樓道,還是街角的廢棄廠房,甚至是河邊的閑置空間,都有可能通過更新“變身”。這種“全方位覆蓋”,真正實現了“城市沒有邊角料,每一處空間都能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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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平濱河路與339同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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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有些城市更新陷入“拆了建、建了拆”的誤區,甚至出現“拆真建假”“破壞文脈”的問題。成都這份《條例》,從源頭杜絕了這種“粗放式更新”,其中最亮眼的就是“以人民為中心”和“保護傳承”。
《條例》指出,城市更新要遵循“規劃引領、統籌協調、系統治理、智慧韌性、因地制宜、保護傳承、創新發展”的原則,實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眾參與、共建共享”。簡單說,更新不是“政府說了算”,也不是“開發商說了算”,而是“老百姓說了算”——從意愿征詢到方案設計,都要充分征求公眾意見,保障大家的知情權、參與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更值得點贊的是,《條例》專門劃定“紅線”——四大禁止行為,這是全國地方立法中罕見的"負面清單"式規定,體現了成都對歷史文化遺產的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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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還記得去年,UP君跟西南交通大學世界遺產國際研究中心副主任、建筑學院副教授張宇博士坐在彭鎮觀音閣老茶館聊著成都的老街時,他就感嘆成都還是拆得太多了,除了寬窄巷子,留存下來的大型歷史文化街區屈指可數。
很高興看到成都的城市更新不再搞“大拆大建”了,不再走“千城一面”的老路。作為歷經三千年變遷的歷史古都,從金沙遺址、到杜甫草堂,從武侯祠到青羊宮,從蜀王宮到春熙路,成都的每一個歷史片段都充滿魅力,希望在我們這一代守住成都的歷史文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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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茶館還保留著成都“唯一”的老虎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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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是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規劃、土地、資金、建設等多個環節,稍有不慎就會出現“各自為政”“推進緩慢”的問題。
《條例》最核心的突破,就是建立了一套嚴密的規劃實施體系,“城市體檢—專項規劃—片區策劃—年度計劃—項目實施方案”,環環相扣,讓每一步都有章可循,確保更新項目“不爛尾、不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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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這里特別要提一下城市體檢,它就像給城市打了個CT,分住房、小區、街區、城區四個層級,檢查房屋安全、居住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情況。而且《條例》規定城市體檢前置——先通過體檢發現問題,再針對性制定規劃和方案,避免“盲目更新”。
通過立法明確"編制年度計劃時優先考慮存在安全隱患、居住環境差、設施薄弱的項目",將民生短板治理納入法治軌道,體現了從"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理念升級,不僅有面子,更有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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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最怕“資金不足”“政策卡殼”。《條例》專門設立“支持保障”章節,推出一系列“真金白銀”的政策,打通更新過程中的“堵點難點”,讓更新更順暢、可持續。這也是UP君認為條例含金量最高的地方,重點給大家劃出來了。
1.土地政策“松綁”,盤活存量空間
土地是城市更新的核心資源,《條例》在土地政策上放了很多“大招”:
? 支持多宗經營性用地“整體供應”,實行“同場公告、同場競買、同時應價”,避免“碎片化開發”;
? 鼓勵地上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可以在地表、地上、地下分層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一次性整體供應(比如地鐵上蓋建商業、地下建停車場);
? 零星國有建設用地,不具備單獨供地條件的,可與相鄰地塊“整體開發”,避免土地浪費;
? 鼓勵土地“混合利用”,同一宗土地可兼具兩種及以上用地性質(比如商業+住宅+公共服務),提升城市活力;
? 對安全隱患嚴重、配套設施落后、土地利用低效,且無法通過改造提升方式滿足更新需求的區域,可以實施拆除新建。拆除新建可以通過自主更新、產權歸集、征收補償等方式開展。
? 更新項目以拆除新建、改建擴建方式實施的,可“重新設定土地使用期限”;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改變用地性質、容積率,補繳土地價款時會考慮土地成本和公共貢獻,更具合理性。
解讀:
比如2月底,引起巨大關注的南一環藍光1.6萬方商業地塊調規,把原規劃的商業服務業用地“一拆為三”,變身三類實用用地——住宅+公園+便民配套齊上線,現在看起來是不是就不那么抽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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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UP君曾多次報道過的中央花園二期的“自拆自建”夢,當時就苦于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支持而難以實施,現在《條例》里專門有了相關規定,對于類似中央花園二期這樣的老舊小區應是天大“利好”了!
2. 容積率“讓利”,多建配套不“縮水”
很多更新項目,因為容積率限制,沒法多建配套設施。《條例》明確了4種“新增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的情況,相當于給更新項目“讓利”:
? 補齊民生短板的市政、公共服務、公共安全設施,以及老舊住宅成套化改造項目,新增配套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 為了安全、環保、無障礙建設,增設的樓梯、電梯、公共走廊、外墻保溫等附屬設施,新增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 因歷史文化保護限制容積率的,可實行“異地補償”;保留的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 拆除新建項目,在落實公共配套的前提下,容積率可“因地制宜優化”,依法調整。
解讀:
這意味著,開發商或實施主體在更新時,有更多空間建設電梯、養老設施、社區服務中心等配套,不用因為容積率限制而“壓縮民生空間”。比如,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新增的電梯面積不計入容積率,既不影響小區整體規劃,又能切實解決老人、殘疾人“上下樓難”的問題。
類似中央花園二期的“自拆自建”,有了容積率的讓利,對于開發商的吸引力應該會更高吧。
3. 資金多元保障,不讓更新“卡殼”
資金不足,是城市更新的“老大難”。《條例》明確建立“多元化投融資機制”,除了允許物業權利人利用住房公積金、維修資金、自籌資金等方式出一份力,還可通過政府、市場主體、金融機構等多渠道籌集資金。
此外,符合條件的更新項目,還能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和稅收優惠,進一步降低實施成本。
解讀:
這一套“資金組合拳”,既減輕了政府的財政壓力,又吸引了社會資本參與,讓城市更新“有錢可花、有款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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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存量空間“活用”,閑置資源“變廢為寶”
《條例》特別鼓勵“存量資源盤活”,比如:
? 存量非住宅空置房屋(比如閑置寫字樓、商鋪),在不變更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的前提下,經批準可改造用于公共文化、文創、養老、體育等新業態,不用“空著浪費”;
? 統籌利用橋下空間、地下空間、屋頂空間、濱河空間等,植入體育、文化、科普等場景,比如橋下建健身步道、屋頂搞綠化、濱河建休閑長廊,讓“邊角空間”變成“民生空間”。
解讀:
這相當于給成都的“閑置資源”開了“綠燈”。比如眾多閑置寫字樓、商場不用再一直空置,可改造成文創園、眾創空間甚至養老中心、康復中心、公寓等;小區的屋頂可改成花園,供居民休閑;橋下空間可改成自行車棚、健身區……各種“變廢為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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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金沙公交樞紐站停車樓的 “空中運動樂園”——T立方金沙天空森林體育公園,就是典型的閑置空間的活化利用。項目效果圖,圖據@成都文旅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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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不是政府的“獨角戲”,也不是開發商的“生意經”,而是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合唱”。不僅有政府、開發商,還有物業權利人(業主、單位)、街道(鎮)和居(村)民委員會、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專業經營單位,甚至還有專家和媒體,讓每個人都能成為城市更新的“參與者”“受益者”。
更亮眼的是“智慧賦能”。依托“智慧蓉城”建設,建立城市更新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完善數據共享機制,實現需求征集、統籌推進、監督管理“一網通辦”。比如,居民可以通過線上渠道提交更新需求,政府可以通過系統跟蹤項目進度,監督部門可以通過系統開展監管,讓更新更高效、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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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華區智慧城市治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智慧社區治理。圖據@成都12345
解讀:
條例對各級政府、房地產開發企業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在UP君看來,這里需要政府轉變角色,從主導者變為平臺搭建者,需要讓智慧系統跑起來,也讓更新過程更透明。
未來房地產開發將更依賴存量盤活、城市更新等路徑,企業只有積極參與其中,才能擁有獲取區位優越、配套完善的高價值土地資源的機會。
而對于居民來說,主動性則更強了。比如,老舊小區更新,居民可以主動申請!據UP君了解已經有不少老舊小區在準備了,后續經過評估后,符合條件就能納入項目庫,然后參與方案設計,監督施工過程等等。市場主體可以通過投資建設養老、托育、便民商業等配套服務設施參與進來,各方齊心協力,共同改善居住條件。
向上建議:
總體來看,這份條例不是簡單的“拆舊建新”說明書,其中心思想就是讓城市更新從“面子工程”變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既守住歷史文脈的根,又補齊城市發展的短板,更打通政策落地的堵點。待6月1日《條例》正式施行后,成都的城市更新將進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推進”的新階段。
但之前我們也說過,城市更新全流程時間跨度大、涉及單位/人員復雜,各方利益也很難平衡協調。其他不說,光老舊小區新安一部電梯,這種政策支持政府補貼利好百姓的事都會拖上個一年半載。所以「成都向上」建議,成都還應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及工具箱,確保《條例》落地實施、運行順暢。
1、建立城市更新協調辦公室,將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放在一起辦公,讓流程高效運行起來。
2、總結歸納各類典型案例,形成行之有效可供一鍵復制的城市更新流程表,讓過往經驗為后來者提供明確的更新路徑,避免各方走彎路。
3、定時發布城市更新清單,讓各經濟體能參與其中,不僅社會獲益,也讓各方有錢掙,這樣整個社會的更新才能形成良性循環。
關于城市更新的話題,或許才剛剛開始。對此你有什么想說的,歡迎進群暢聊或者留言區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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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Huge Ⅰ 美編:Amy Ⅰ 主編:Comet
圖文來源:成都向上/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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