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28日,令人震驚、迷惑、憤怒的日子——云南師范大學物理系講師唐怡,竟然與其妻王朝惠極其殘忍地將年僅13歲零8個月的兒子殺害。
唐怡,男,1945年4月15日出生,漢族,浙江省瑞安縣人,70屆清華大學畢業生。1971年至1979年在山西省鉛山縣中學任教。1979年至1980年在清華大學進修。1980年考入浙江大學光儀系讀研究生。1983年研究生畢業后到云南師范大學物理系任教,教齡長達19年之久。
王朝惠,唐怡之妻,死者李科的親生母親。1953年8月3日出生,漢族,四川省重慶市人,初中文化。1960年至1969年在重慶讀書,1969年到云南省河口農場插隊,1976年調到昆明鐵路工程處二段。1982年病退在家閑居。
唐怡系再婚,身邊帶一女兒,已離家讀大學。王朝惠系第三次婚姻,與第一任丈夫生了李科,離婚后李科歸丈夫撫養,與第二任丈夫生一兒子,離婚后兒子歸丈夫撫養。第一任丈夫因腦溢血病故后,王朝惠領回大兒子李科。1989年王朝惠與唐怡結婚后,于1991年將李科接到昆明共同生活。
唐怡與王朝惠殺害李科蓄謀已久,二犯曾想趁學校放假之時,將李科帶回其母的老家四川,或推下長江淹死,或推下懸崖摔死,但因故未能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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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密謀策劃,這對心如蛇蝎的夫妻開始了另一次實施殺害兒子李科的行動。
1993年2月19日,王朝惠以李科臉色不好,可能患有乙肝為由,帶李科到醫院檢查身體。然而,經醫院檢查,李科并未患乙肝。王朝惠并不在乎李科是否患病,其目的是以此為借口騙李科吃安眠藥。王朝惠拿回化驗單后,騙李科說患有乙肝,要吃藥。2月26日晚11點30分左右,唐怡將近100片安眠藥放在碗里碾成粉末狀,然后,仔細地把安眠粉裝入事先準備的藥用膠囊內,與王朝惠一起到李科床旁花言巧語哄騙李科用溫開水服下。兩個殺人兇手看著兒子李科睡下后,松了口氣,回屋策劃明早起來兒子死后如何辦的對策。
第二天早上,當唐怡夫妻倆迫不及待地起床,去看他們預料中李科已經僵直的尸體時,吃驚地看到李科如屋外初升的太陽般活鮮鮮地出現在他們的面前。
怎么辦?夫妻倆咬牙切齒地商量了一陣后,決定再干。
唐怡兩次把100片安眠藥碾碎,調在葡萄糖水里,王朝惠哄著李科一勺一勺地喂。由于藥太多,葡萄糖水也變苦了,好說歹說,也只喂下了三分之一,李科仍然未昏迷。
心如毒蝎的夫妻倆怕了,心也更狠毒了。唐怡干脆把整片安眠藥裝入膠囊內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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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2時,夫妻倆再次進入李科屋內,把李科拉起來。此時的李科已出現中毒狀,坐不穩。唐怡架著身子,王朝惠往嘴里猛灌,又一次給李科服下了90多片。
像是與命運抗爭,李科第三次服用后,只是走路搖搖晃晃,像喝醉酒一樣。
“怎么辦?”
“這藥可能是假的,吃掉那么多還不死,怪了。再去買。這次到大藥店去買。”
王朝惠給了唐怡4元錢。唐怡先到洪化橋藥店買了70片,又遠行到正義路買了一些,匆匆忙忙趕回來,唐怡再一次把100片裝人膠囊,喂李科服下,此時是2月27日下午6時左右。
夫妻倆像無頭蒼蠅,頻頻出入李科房間,盼望著,等待著李科的死亡。戴在手腕上的手表,一次次被抬起來,又一次次失望地被放下。
晚上11點了,李科還是沒死。
“再喂一次,明早準死。”唐怡急不可待地拿起再次準備好的100片安眠藥,與王朝惠急步走入李科的屋內……
短短24個小時內,這兩只披著人皮的豺狼,把400多片安眠藥灌入年僅13歲零8個月的未成年人的肚子里。他們一個是李科的繼父、受過高等教育、受人尊敬的大學講師,另一個是李科的親生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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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喂進李科肚子里的安定是假冒偽劣藥品,或許,李科天生具有特殊的抗毒機能,百毒不侵,腎功能特別好。或許,唐怡夫妻的殘忍行為引得天神共怒,有神靈護佑。總之,當唐怡28日清晨天蒙蒙亮起床,來查看昨晚夫妻倆共同實施的罪惡結果時,發現李科安然無恙,還活著。
唐怡憤怒地盯著這個殺不死的幼小生命,思索片刻,氣急敗壞地把剩下的兩瓶安眠藥和一瓶乳結草(用其膠囊殼)抓在手里,跑出門摔到垃圾堆里。
李科竟然起床了。雖然搖搖晃晃,迷迷糊糊,但還是出門找同學玩了一天,至下午吃飯時才回家。
1993年2月28日,李科找母親要錢買游戲機。王朝惠關住臥室的門不出來,也不答話。李科使勁砸門。
唐怡回來了。
像以前一樣,唐怡把李科捆綁起來。王朝惠拿了條毛巾,打開水龍頭弄濕了,夫妻倆抱住李科的頭,唐怡用濕毛巾捂住李科的口鼻,王朝惠把手加在唐怡手上使勁。此時的李科終于明白了他們要干什么,知道自己的命就要被他們奪走,拼命搖頭,拼命掙扎,時而喊出一聲“殺人啊”!
“這小子力氣太大,捂不住”,反復了好幾次,持續了一段時間,還是捂不死李科,唐怡放開手,站了起來。
“媽媽,求求你,求求你不要殺死我,我以后再也不敢要錢買游戲機了,我改。”被放開嘴的李科可憐巴巴地向自己的親生母親求救。
王朝惠對自己親生兒子的求饒聲充耳不聞,按唐怡的指令,一把將李科床上的枕頭摔在地上。
唐怡把躺在地上的李科翻過身來,使李科的臉撲在枕頭上,然后用自己碩肥的屁股坐在李科的后腦殼上。王朝惠撲在李科身上緊緊壓住拼命掙扎的李科。被窒息的李科掙扎的力度漸漸減弱了,掙扎不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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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幼嫩、無知的生命就這樣被自己的親人殘酷地、反復幾次地折磨奪走了。
按照事先的計劃,唐怡離家躲起來。由王朝惠處理李科的尸體。
王朝惠害怕了。第二天下午,到學校報案:“唐怡殺了我的兒子。”
公安機關當晚抓獲唐怡。
李科尸體慘不忍睹。尸檢報告證實:李科全身27處表皮剝脫或皮下出血。心肌細胞變性,心肌纖維斷裂。肺、肝、腎、脾等淤血。血液、胃內容物中均檢出安定成分。李科系窒息致死。
在審訊中,唐怡、王朝惠各自都反復表白自己是在對方的指使和脅迫下作案的,否認自己有殺人動機。
但仔細分析研究全案,就可以得出一個明確的結果:唐怡、王朝惠各自具有不同的殺人動機。
唐怡的殺人動機,是因為與李科繼父子之間長時間的矛盾尖銳、惡化,特別是當李科多次與自己的掌上明珠、親生女兒吵架時,唐想到李科長大成人后的威脅,認為必先除之而后快。
唐在各種材料中大量訴說了李科不可饒恕的各種“罪行”:偷錢、偷貓、學習成績差、抵賴、與不良少年交往、把蛇養在家中……。唐怡在材料中寫道:“這個人(李科)是個敗家子,將來可能犯罪!”“李科對這個家,尤其是對王朝惠的生命,已由潛在的威脅變成了現實的威脅。”“我清楚地知道他活著對家庭,對社會都有害。”“王朝惠決定除掉李科,不讓李科開始新學期,她要求我協助,我想了一下,同意了。”
唐怡申稱:“這個案子具有自衛的性質”,唐在被捕的當天就向學校保衛處的同志稱:“應該給我獎勵,我為民除了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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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惠給審判長的信中寫道:“只要一責怪唐的女兒,唐就會眼冒火花,發怒,無法控制,甚至要舉刀殺人。我為保護兒子,唐曾將我兩根肋骨打斷住院。”“我多次口供提到兒子罵唐的女兒,唐要殺死我兒子,為的是讓你們了解唐對我兒子的刻骨仇恨。”
王朝惠的殺人動機則是她在李科身上傾注了全部心血,望子成龍,希望值太高所致。
王朝惠在1993年3月2日交代:“李科不理解我,李科的姑媽責罵我,別人也認為我教育不對,我對小科絕望了,我不能長期為一棵死樹澆水。我砸毀了李科的書、筆、玩具等,并給他買所有沒吃過的東西讓他品嘗,讓他最后享受人間的幸福。”
王朝惠3月6日交代:“我覺得我的身體不行了,我怕我死后小科不學好,沒人管,在我死后怕他死得更慘。在我死之前讓李科死在我懷里更好。我殺死李科是因為我太愛李科了。”
唐怡、王朝惠在交代中,把他們殺人的立足點都放在李科是一個不可救藥的壞孩子身上,唐怡甚至稱之為“為民除害”。
李科真是個壞孩子嗎?
聽到李科被害的消息后,匆忙趕到《云南法制報》去要為李科討還清白的潘某某說:“我為小李科而來,他是我兒子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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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夫妻和我們的孩子,絕不相信李科是個沉溺在游戲機中的孩子,更不相信李科會拿刀架在父母的脖子上索要錢。說李科受到溺愛,不可能。從吃的、穿的看不出來。一次李科在我家玩,到了吃飯時間要走,我們說,父母不在家,就和我們一塊吃飯吧。李科堅持走了。一會兒,我們去他家,見他已經熱好了飯,一看,飯還一團一團的,外熱內冷。說了半天,一句話:千萬千萬不能讓死了的孩子背著個壞孩子的名聲,這太讓人難受啦!”
李科原來的班主任陳老師證實:“李科平時較頑皮,但不算影響大面積的人。我的感覺,李科不算鬧的那種學生,品德方面也沒有什么突出問題。”
現任班主任劉老師說:“李科來時,他母親說這孩子沒有希望,能認幾個字就行了,表現不好就送他上工讀學校。但李科的表現不像她媽媽說的那樣,他勞動積極,學習中上,作業也能完成,曾被班里評為“金星隊員”。到六年級就有點頑皮了,紀律散漫,上課有時遲到,有一次拿了人家的筆去賣,但就那么一次,后來沒再發現。”
李科的同學劉某某說:“李科平時錢不多,他的早點經常是同學請他吃,他沒錢買早點。”
李科同學的母親張某某證實:“聽李科的媽媽說這孩子有偷竊行為。為考查李科是否有偷盜行為,我愛人特意在李科到家里玩時,把一些錢放在桌上,試探搞了好幾次,錢都分文未動。”
六年級后,同學、老師經常看到李科臉上、手上青一塊、紫一塊,眼睛被打得充血,情緒開始煩躁,但他從不向老師、同學談自己的委屈,也不許同學告訴老師,個性十分壓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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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經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于1993年12月7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唐怡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王朝惠經云南精神病醫院司法鑒定,系癔病樣人格障礙,癔病發作性情緒障礙;在情緒紊亂狀態,行為失去控制、能力減弱的情況下作案,限定責任能力,且有投案自首情節,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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