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將于4月21日完成海關報關系統中的支付機構名稱變更。
支付寶開放平臺4月13日發布通知稱,北京時間4月21日0時起,通過“單一窗口”或相關跨境電商通關平臺申報訂單報文時,如填寫“支付企業名稱”字段,或在 CEB311 報文中填寫 payName,應使用“支付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備案編碼 31222699S7 保持不變。
通知同時提到,4月21日0時至24時海關推單服務暫停,升級完成后自動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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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調整,屬于支付寶去年主體更名之后,繼續向海關申報端推進的一步。
支付寶服務商平臺此前已公告,自2025年9月19日起,原“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更名為“支付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原“支付寶(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更名為“支付寶(杭州)數字服務技術有限公司”。平臺當時明確表示,更名不會影響既有合作關系、協議履行、資金收付和發票安排。
支付寶此前為什么改名?支付寶曾回應媒體稱,調整屬于公司治理升級,配合“支付寶雙飛輪”持續推進。
就行業規則而言,《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名稱中應當標明“支付”字樣。按條例要求看,原“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名稱中本身已包含“支付”二字;變更為“支付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之后,支付業務屬性和持牌主體身份寫得更直接,外部識別也更清晰,更接近“品牌名+支付”的命名方式。
這次海關備案名稱切換,影響點主要在跨境電商申報一致性。
海關總署2018年第194號公告明確,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業務中,跨境電商平臺企業、物流企業、支付企業等參與方需要按規定向海關辦理登記并傳輸相關電子數據;海關公開材料也持續將該公告作為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監管依據。
支付企業名稱如果仍沿用舊名,支付信息與海關備案名稱就可能出現不一致,進而影響訂單、支付、物流等信息的驗核效率。
對相關方說,這次調整的重點不在備案編碼,而在報文字段和內部主數據是否已經同步到新名稱。涉及支付寶跨境通關申報的技術、報關和運營團隊,4月21日前后都需要檢查“支付企業名稱”、payName 以及相關接口配置,避免因為名稱未更新影響包裹清關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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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支付之家(ZFZJ.CN)·跨境支付網(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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