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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鄧曉芒 原載《中國圖書商報·書評周刊》1999年
在今天,“信仰失落”早已從國人的一種驚嘆變為了無可奈何的感嘆和慨嘆,但卻很少有人問一問:我們什么時候有過真正的信仰?
我這一問也許要被絕大多數中國人視為怪論。人們立即會舉出一大堆仁人志士的例子來反駁我。但我說的是真正的信仰,而不是那種時過境遷就會出現問題的一時的信念。例如,我們不妨假設屈原像彭祖那樣活到八百歲,經歷了朝朝代代的更替,“光復楚國”早已失去了意義。儒家要以三綱五常的模式“為萬世開太平”,在取消君主制及發生“家庭革命”的現代也只能是“如喪考妣”。
至于有人要從中“抽象”出愛國主義和國家主義來給當代人繼承,這也只不過是在還存在有國家的一個“歷史階段”中有效(甚至并不是普遍有效,如希特勒的國家社會主義)。我們多年來狠批“抽象人性論”和人道主義,正說明我們固執地不愿相信有什么永恒不變的東西,或者我們只愿意把某種具體經驗的東西冒充為永恒不變的東西。這種信仰的不可靠是當然的。
但問題在于,這種不可靠的信仰恰好是最容易的。儒家歷來假定,人皆有“四端”,“我欲仁,斯仁至矣”,佛家頓悟說講“一念成佛”,每個人只消問問自己的良心或“本心”,就能決定自己信什么。但這些獨斷的假定并沒有什么根據。人其實并無現成的、先天的“本心”,一切“本心”都是經驗性地形成起來、在自己的自由自決中建立起來的。
正因為如此,克爾愷郭爾在其《恐懼與顫栗》中說:“信仰的確曾是畢生任務,因為信仰的本領不曾被認為是三天兩日之功。”他以《圣經·舊約》中的亞伯拉罕為例。亞伯拉罕篤信上帝,上帝叫他把自己的獨生子以撒殺了來獻祭。憑借“四端”或日常的倫理觀念,他完全可以認為這是不義的,他的親子之愛也在時刻阻攔他的行動。然而“相信上帝”畢竟戰勝了“相信自己”。就在他的刀尖刺向以撒心口的一剎那,上帝用一頭公羊替換了以撒。這件事“證明”,亞伯拉罕相信上帝是“對的”,上帝并沒有叫他去犯罪,這只是對他的信仰的一場“考驗”。
但事情就這么簡單嗎?克爾愷郭爾沒有停留于通常的表層理解,而是深入到亞伯拉罕尖銳的內心矛盾。首先,亞伯拉罕并不知道這是一場“考驗”,他是真的準備忍受內心巨大的痛苦去犯罪,他在他自己眼中毫無疑問是一個兇殘的謀殺犯。這件事在那個圓滿的結局到來之前純粹是一個恐怖事件。
亞伯拉罕的悖論就在于:不經歷這場恐怖,他就不能證實自己的真信仰,不棄絕這個感性的人生,他就不能獲得更高的神性的生存。如果他當時把刀尖刺入自己的心臟而不是以撒的,他會演出一場流芳百世的悲劇,而不是留下一個陰郁恐怖的形象。但那就不能使大眾提高到真正的信仰,而永遠只能陷于“美學的”世俗生活。
進一步說,問題的悖謬性還在于:他是以真信仰來克服自己世俗的道德情感的,但如果他完全“相信”自己的真信仰,他就用不著以這種令人毛骨悚然的方式來證實自己,而可以既保有真信仰,又不違背世俗的倫理道德。然而那樣一來,他的信仰就永遠不能和世俗道德區別開來,其真實性和永恒性就永遠無法證實。可見,即使是真信仰,也不是什么“最初一念之本心”,而是要在行動中、在最極端的行動中,甚至在犯罪中來證實自身。這的確是一場考驗,但并不是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考驗,而是亞伯拉罕自己對自己的考驗。換言之,真信仰并不是時時返回“本心”,相反,它恰好是對自己的信仰之本心的懷疑和考驗(或“拷問”)。
真信仰是以恐怖為前提的,它表現為“恐懼與顫栗”,表現為冒著萬劫不復的危險去行動。真信仰是自我否定、自我拷問、自我驗證的信仰,真正的信,首先就是不信,即不相信自己的相信。所以有真信仰的人永遠不會信誓旦旦地說“我信!”,毋寧說,他在信仰的問題上恰好是沉默的,失語的。因為真信仰是一個過程,一個苦難的歷程。有真信仰的人并不自以為信,而會沉思默禱:“上帝,請賜給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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