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石碣鎮大王洲橋下,兩名孩子燃放路邊攤販售賣的煙花,意外致使路人張女士左眼受傷。涉事人員被相關部門處罰且墊付部分醫藥費,當地多次組織調解,可傷者費用仍有缺口,現已委托律師準備維權。
事情還要從2月19號晚上說起,當晚王某帶著兩個孩子到石碣鎮劉屋公園閑逛,隨手在路邊流動攤販鐘某那兒買了煙花。孩子當場點燃玩耍,誰也沒料到火花飛濺,直直傷到一旁散步的張女士眼睛,現場瞬間亂作一團,看著就讓人心慌。
出事之后民警立馬趕到現場核查情況,王某也陪著張女士趕往廣州的醫院救治。相關部門查清原委后,處罰了私自賣煙花、違規燃放的相關人員,對方也先掏了一部分醫藥費。鎮上工作人員還一遍遍召集各方坐下來協商,幫忙對接幫扶政策,給足了解決問題的誠意。
可難處還是落在傷者這邊,媒體介入后雖幫著申請到慈善基金,這筆錢只夠覆蓋兩成醫療費,剩下好幾萬元的窟窿遲遲補不上。家里為治病早已掏空積蓄,實在扛不住壓力,張女士一家只好請來律師,打算通過打官司討要合理賠償。
第一個想說的心里話,熱鬧場合別忽視潛藏隱患,隨手圖方便往往惹大麻煩。就像小區樓下菜市場,總有小販偷偷擺地攤賣小鞭炮、小煙花,老人帶娃路過愛順手買幾個玩,看著不起眼,火星子亂飄很容易燙傷路人、引燃雜物,一點安全底線都守不住。
第二個真切感悟,無證小商品千萬別碰,出事后追責理賠全是爛攤子。平時村口路邊常有臨時推車賣網紅煙火、劣質玩具,沒有正規票據和資質,就跟街邊三無零食一個樣,吃出問題找不到商家,東西傷到人,對方大概率互相推諉,普通人維權格外費勁。
給街坊們整理三條實在建議,日常照著做能避開不少糟心事。第一,逛公園、江邊等公共區域,看見流動攤販兜售煙花趕緊躲開,別購買也別讓孩子靠近,遠離燃放人群,不湊熱鬧才是護好自己。
第二,家里帶娃過節玩耍,堅決不買無包裝、無廠址的煙火產品,不在禁燃區域點火燃放,看護好孩子把控距離,時刻盯緊動向,不給意外留半點可乘之機。
第三,萬一不幸被煙火、雜物誤傷,第一時間拍照留證、報警備案,留存看病單據、繳費記錄,同時咨詢法律人士,不懂就問,別私下草草和解吃大虧。
小事疏忽釀大禍,煙火玩樂藏風險,咱們日常出門多留心眼,守好安全規矩,才能安穩過日子不添煩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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