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餓到前胸貼后背,點個外賣泡面,結果踩了大雷!日前,潮州市中院公布了一起案件,2025年5月4日深夜11點多,陳某點外賣花35元多,買了幾桶泡面,結果一拆箱傻了——8桶全過期22天!找商家理論,對方僅退14元多貨款,還嘴硬說“證據不足”“你可能調包了”,直接拒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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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做是你,可能就認栽了?但陳某沒忍,直接把商家訴至湘橋法院。
法院經審理查明,陳某收貨不到1小時就反饋問題,還留了開箱照、訂單、商品生產日期,證據鏈拉得滿滿當當。與此同時,法院還查明,2025年,涉案超市在12315市場監管投訴平臺已有6條食品質量相關投訴記錄。
作為食品銷售主體,該超市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未落實食品定期清查制度、未及時對過期食品做下架銷毀處理,屬于銷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違法行為,理應依法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
該圖片疑似AI生成![]()
庭審中,涉案超市經法院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
最終湘橋法院判決:商家賠償1000元!
提醒所有市民:買食品一定要看生產日期,訂單、憑證都留好,遇到過期食品別忍氣吞聲,拿起法律武器維權,該賠的一分都不能少。
文、視頻|記者 黎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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