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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
近日,浙江杭州的林然(化名)向媒體反映,她就職一家醫藥公司任銷售經理,3月14日代表公司參加客戶杭州愛爾眼科醫院的活動,被愛爾眼科院長潘某某喊入辦公室后遭到猥褻。林然稱事后潘某某不僅找到她的多位上級,還找到她丈夫的上級意圖施壓,潘某某和他妻子的解釋是因為剛出國旅游,還以為在國外,分寸感沒把握好引起了不必要誤會。(4月9日澎湃新聞)
眼科醫院院長在辦公室對女銷售做出猥褻行為,實在有失身份與底線。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他竟將這種行為辯解為“分寸感沒把握好”。這樣的說法讓人難以認同,也缺乏應有的誠意。
作為知名眼科醫院的院長,按理說具備基本的法律認知和道德素養,怎會分不清“猥褻”與“分寸感”的本質區別?若連這樣的基本認知都沒有,確實讓人質疑其擔任院長的資格。說到底,這樣的辯解,不過是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找借口,難以讓人信服。
這位身份光鮮的院長,不僅在醫院辦公室對女銷售員做出不軌舉動,事后也沒有絲毫悔改之意,反而試圖通過找到受害者的多位上級、甚至其丈夫的上級施壓。這樣的做法踐踏了法律的尊嚴和他人的人格,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這位院長的行為既違背了道德準則,也觸碰了法律紅線,令人不齒。而他的妻子不僅沒有正視問題,反而一同替他狡辯。他們所給出的“剛出國旅游,還以為在國外,分寸感沒把握好”的借口,更是讓人難以理解。其中暗含的潛臺詞仿佛是在國外就可以肆意妄為,回國后尚未適應,才出現這樣的“誤會”。這種說法顯然站不住腳,畢竟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尊重他人、遵守法律都是基本準則,不存在所謂“國外無猥褻”的說法。
如果說這位院長大人真有什么“分寸感”沒把握好,那大概是他低估了公眾的判斷力,也高估了自己凌駕于規則之上的能力,誤以為這樣的借口就能掩蓋自己的不當行為。
記者第一次致電杭州愛爾眼科醫院,工作人員表示潘某某因身體不適,暫時停診。次日記者再次詢問,醫院回應潘某某已經離職,愛爾眼科總部監察部回應目前還在等待警方的調查,“他上周三還是周四就已經離職了。”
倘若涉事院長真的是被冤枉的,大可坦然面對調查,不必急于離職,更不必通過向受害者及其丈夫的單位施壓來試圖平息事件。這樣急于脫身、試圖施壓的做法,反而暴露心虛,無法消除外界對其辯解的質疑。
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北干派出所民警回應,目前DNA檢驗結果未出,有進展會通知當事人,申請行政案件變更刑事案件的情況根據現有證據來看還構不成強制猥褻,目前受理成猥褻的治安案件沒有問題。猥褻事件發生于3月14日,至今已經過去將近一個月,不少人難免會疑惑,調查結果為何遲遲不出?既然已經明確屬于猥褻行為,希望相關部門能加快調查進度,依法依規處理,給受害者一個公正的交代,也讓公眾看到法律的嚴肅性。
該件事不僅關乎一位受害者的權益,更關乎公眾對公職人員、企業管理者的信任。無論是醫院院長還是其他身份,都不能憑借自身地位肆意踐踏他人權益、無視法律規則。希望這次事件能得到公正妥善的處理,也能給所有管理者敲響警鐘,守住道德底線、敬畏法律紅線,尊重每一個人的合法權益,才是立身之本。同時也期待相關部門加快調查節奏,及時通報進展,不讓受害者在等待中承受更多壓力。(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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