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的車也不至于這樣,真的不能接受!”近日,河南夏先生向媒體求助,引發廣泛關注。據悉,夏先生花費48萬元購置的奔馳車,行駛不足一年,后輪輪胎便出現明顯裂痕及老化痕跡。而輪胎廠家出具的鑒定報告稱磨損非質量問題,夏先生卻發現報告上自己的地址、電話等個人信息全部有誤,一場關于輪胎質量與鑒定嚴謹性的爭議就此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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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據夏先生向媒體反映,他購置的奔馳車使用時長尚不足一年,近期偶然發現車輛后輪輪胎出現了裂痕,同時伴隨明顯的老化痕跡。夏先生表示,自己對車輛使用較為愛惜,如此短的使用時間就出現這樣的問題,讓他難以接受,直言“10萬的車也不至于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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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輪胎廠家出具的鑒定報告顯示,輪胎出現的磨損是在使用過程中,受環境、時間、駕駛習慣等不可抗因素導致,并非輪胎本身存在質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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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夏先生在查看這份鑒定報告時,卻發現報告上標注的自己的地址、電話等個人信息全部錯誤。這一發現讓夏先生對鑒定報告的嚴謹性和真實性產生了質疑,也不認可廠家給出的“非質量問題”結論。
4S店回應將協調重新鑒定
針對夏先生提出的質疑,涉事4S店工作人員作出回應。該工作人員表示,此前已核對過這份鑒定報告,確認報告對應的是夏先生的車輛,檢測結果真實有效。
對于報告中個人信息錯誤的問題,工作人員未否認,同時明確表示,將針對夏先生的質疑,協調輪胎廠家進行再次鑒定,后續會根據新的鑒定結果,為夏先生提供合理的解決方案。截至目前,輪胎廠家尚未就鑒定報告信息錯誤及再次鑒定的相關事宜作出進一步回應。
那么問題來了,就目前夏先生所遇到的問題,應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律馳駕道觀點
當“裁判員”與“運動員”合二為一,消費者的權益誰來保護
48萬奔馳新車未滿一年輪胎開裂,廠家鑒定稱非質量問題,卻出現車主信息全錯的低級失誤,4S店僅同意重新鑒定卻未明確責任,這份存疑鑒定能否作為免責依據、輪胎問題是否屬于質量缺陷、車主該如何保障重新鑒定權益,成為本案最核心的三大爭議,也直接決定車主能否成功維權。
焦點一:鑒定報告信息錯誤是否影響法律效力?
鑒定報告中車主地址、電話等核心身份信息全部錯誤,屬于明顯的程序瑕疵,直接削弱了報告的嚴謹性與公信力,也讓報告與涉案車輛、車主的關聯性受到合理質疑。即便4S店口頭確認報告對應涉案車輛,也無法補正信息錯誤帶來的程序缺陷,這樣一份存在明顯錯誤的鑒定報告,不能直接作為廠家免除質量責任的合法有效依據,車主完全有權不予認可。
焦點二:新車未滿一年輪胎開裂是否屬于質量問題?
車輛使用不足一年、正常用車情況下出現輪胎明顯開裂與老化,明顯不符合家用汽車產品應有的安全使用標準與合理使用壽命。廠家單純以環境、駕駛習慣等因素推定磨損非質量問題,屬于單方免責主張,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廠家應當對其免責事由承擔充分的舉證責任,不能僅憑單方結論排除質量缺陷的可能。輪胎作為關鍵的安全部件,短期內非外力導致的開裂老化,在無相反充分證據時,可合理推定存在質量問題。
焦點三:4S店協調重新鑒定車主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4S店提出協調重新鑒定是解決爭議的合理步驟,但車主不能被動接受廠家單方再次鑒定,應主動要求由雙方共同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權威機構進行檢測,確保鑒定過程中立公正。在重新鑒定的過程中,車主應全程留存證據,包括鑒定樣本、檢測流程、溝通記錄等,避免再次出現信息錯誤、流程不規范等問題。若再次鑒定結果仍不利于車主,車主可通過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申請調解或直接提起訴訟等方式,進一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夏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豪車光環之下,輪胎開裂這樣看似“小”的部件問題,折射出的卻是汽車消費領域中消費者面對廠家“自說自話”鑒定時的無奈與不公。本案因鑒定報告信息錯誤已失去公信力,新車短期輪胎開裂高度疑似質量缺陷,車主應堅持第三方中立鑒定,將鑒定權從廠家手中奪回,才能真正推動問題的解決。一輛48萬的奔馳,不該配上一條經不起時間考驗的輪胎;一套公平透明的維權機制,才是消費者最該有的“標配”。
我是江蘇無錫朱春昊律師,專辦汽車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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