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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詩翼人文坊與罕莫先生(原名李輝)達成的合作共識,及雙方簽署的《罕莫原創文本知識產權獨家代理協議》,現再次聲明如下內容:
一、詩翼人文坊在合作期內享有罕莫先生原創及過往文本完整的知識產權。作為罕莫先生原創勞動成果,鑒于以往造成的抄襲、剽竊之嫌與事實,詩翼人文坊基于平臺本著尊重事實原則,可既往不咎。
二、自2026年5月1日起罕莫先生所有原創及過往文本知識產權使用需依據合法合規原則,按照本平臺有關規定分為商業使用及非商業使用。
三、按照按照上述公告、協議等有關規定,罕莫先生原創及過往文本非商業用途可免費授權使用,但針對那些既要又要的少數人,詩翼人文坊及罕莫先生下一次絕不姑息,絕不手軟,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啟動司法追究責任,無需賠償,但必須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道歉,并手書公開致歉信副本抄送詩翼人文坊。
詩翼人文坊
發布日期:[2026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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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選自:本平臺原創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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