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湊到錢了,這就通過微信轉過去!”
傍晚,法院的調解室里,一位母親舉著手機,手指微微發抖。
隨著8000元案款到賬,這起因沖動引發的人身權糾紛,終于畫上句號。
沖動惹禍:“拳腳相向”代價幾何?
事情要從幾個月前說起。申請執行人萬某與被執行人孫某因瑣事發生口角,年輕氣盛的孫某一時沖動,對萬某造成了人身傷害。法院經審理后,依法判決孫某賠償萬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
然而判決生效后,孫某卻以“沒錢”為由,遲遲不履行賠償義務。萬某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接到申請后,第一時間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了孫某的財產信息,發現他名下既無存款,也無車輛、房產等可供執行的財產,后又多次嘗試聯系孫某未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我不是不想還……”
轉機出現在那個下午,法院“執行110”接到萬某的舉報電話:“法官,我看到孫某了,就在城區某賓館的機麻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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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線索后,執行法官立即帶隊驅車趕往現場,依法將孫某拘傳回法院。
調解室里,孫某低著頭,語氣里帶著些許無奈:“我不是不想還,是真的拿不出這么多錢。”
執行法官沒有急于采取強制措施,而是從法律和情理雙重角度對其釋明:“生效判決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你以‘沒錢’為由拖延履行,不僅無法逃避義務,反而可能面臨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這對你以后的工作生活都會有影響。你父母知道這件事嗎?他們得多操心?”
孫某沉默了很久,終于抬起頭:“法官,我能給我媽打個電話嗎?”
一通打給母親的電話
電話接通,那頭的母親又氣又急,但更多的是心疼:“你怎么到現在才說?我跟你說過多少次了,欠錢就要還,你跑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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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停頓片刻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法官,我兒子不懂事,給你們添麻煩了,錢我馬上湊,今晚一定把錢還上!”
執行法官陪著孫某在調解室里等待,趁這段時間,又耐心地給他說理:“主動履行生效判決,不僅是法律義務,更是誠信的體現。希望你能從這次案件中真正吸取教訓,今后無論面對什么樣的問題,都要學會用法律手段解決……”孫某點點頭,表示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夜幕降臨,孫某的母親終于趕到法院。她掏出手機,通過微信將8000元案款轉給了萬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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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某接過手機確認到賬后,也松了一口氣,向法官和孫某的母親表達了感謝。至此,這起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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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冷熙凌
編輯|廖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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