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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官網。 (來源:網絡截圖)
日前,河南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因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被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處以罰款10.5萬元。
“鄭港環城執罰決字〔2026〕第2516206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河南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實施了在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一城中村改造項目中存在混凝土試塊未在現場取樣的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的規定。根據上述條例,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河南省建設集團罰款10.5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6年2月2日。
據了解,現場取樣是混凝土質量管控的第一道防線,不規范操作會有檢測數據失真、結構安全失控、經濟損失等風險。
公開信息顯示,河南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4日,董事長為劉博文,由河南中豫建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資持股。該公司先后承建過河南博物院、鄭州航空港區濱河新居一號地等重點工程項目。
來源: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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