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鐘于文指著他家屋頂曾經的開裂處,如今已經被修繕。新快報記者 羅瓊/攝
![]()
■陳浩江(右一)正在入戶走訪,詳細了解居民的訴求。受訪者供圖
尋找基層調解中法理情平衡的最優解
“有矛盾糾紛,找綜治中心!”走在街頭,隨機掃碼一輛黃色共享單車,便能清晰聽到這句便民播報,將綜治中心的服務指引送到群眾身邊。目前,全市11個區級綜治中心已全部完成實體化掛牌,177個鎮(街)綜治中心實現標準化提檔升級,為群眾化解矛盾搭建起堅實平臺。
作為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調解承載著破解矛盾、踐行群眾路線的使命。在綜治中心向提質增效邁進的背景下,如何通過調解化解糾紛、激活治理活力,成為基層治理的重要課題。
借由廣州市委政法委3月份開展的綜治中心主題宣傳月活動,新快報記者深入走訪廣州多區綜治中心,并以一場跨越6年的房屋糾紛調解案例為切入點,近距離探訪基層調解員的工作日常,探尋他們破解矛盾、凝聚共識、拿捏法理情分寸的實踐之道。
【解紛現場】
●僵局
22戶居民裂縫的房屋和
拿著鑒定報告的施工方
一幢幢或黃或白的小樓順著山勢排列而下,院子里的嘉寶樹結滿了黑色的果實,空氣中還飄蕩著讓人垂涎的臘肉香……走進黃埔區新龍鎮和鳴社區,眼前是一派田園好風光。而在不遠處的高架上,一列地鐵飛馳而過,發出一陣呼嘯聲。眺望著地鐵飛速遠去的車廂,社區居民鐘于文向新快報記者談起困擾了他多年的煩心事。
“自2019年開始,我家房子的墻體就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裂縫。”鐘于文說,“裂縫最大的長1米多,寬有2-3厘米,一下雨樓頂就漏水,住在里面真是提心吊膽。”
與鐘于文面臨相同問題的,還有他的21戶鄰居。他們的房屋大多距離地鐵軌道只有百米遠,房屋的裂縫都是在地鐵項目施工后陸續出現,裂縫的形態與開裂程度都頗為相似。基于此,22戶居民共同認為,是地鐵項目的施工導致了他們的房屋出現開裂。
村民們找到了施工方,要求后者解決問題,但他們的訴求不一,有的想要粉刷修繕,有的想要經濟賠償,還有的要求重新蓋樓。
然而,施工方出具了一份由權威機構所出具的鑒定報告,報告顯示,涉事項目并未對村民房屋的主體結構造成任何損害。基于此,施工方并不接受村民們所提出的各種條件。
多年過去,各執一詞的雙方,歷經多輪溝通也沒能達成一致。隨著時間的推移,“裂縫”不僅長在了村民的房屋上,也慢慢地長進了他們的心里。
●破局
三年深入走訪找分歧點
從核心訴求入手求突破
2022年,新龍鎮綜治中心介入此事,由新龍鎮平安法治辦信訪組組長、綜治中心常駐骨干陳浩江負責牽頭調解。
陳浩江所面臨的,是一個交織著情理法的困局:一方是22戶村民的集體訴求,是情;一方是施工方的鑒定依據,是法;而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他們各有各的難,也各有各的理。
怎么破?陳浩江用的是“笨功夫”。3年間,他入戶走訪了118次、組織協調會及現場會17次,在實打實的走訪調研里,陳浩江意識到,雙方的分歧點并不是在于“該不該修”,而是在于“該怎么修”。
“村民的訴求從表面上看起來各不一樣,但他們的核心訴求是一樣的,那就是想要住上沒有裂縫的房子。”陳浩江說,“而對于施工方來說,現有的鑒定報告雖然能夠證明施工對村民房屋的主體結構沒有影響,但出于社會責任等因素考慮,他們也是有修繕的意愿的。”
抓住了雙方的共同訴求,就是找到了破題的關鍵。
接下來,陳浩江像搓繩子一樣,在輪番溝通協商里,讓雙方就修繕方案達成了一致——由施工方安排團隊,為22戶居民進行房屋維修。
當水泥砂漿伴隨著刮鏟,一點點填滿了房屋上大大小小的縫隙時,橫在鐘于文們心頭上的長達六年的“裂縫”,也被填上了。
【分寸探討】
法理情之間,如何平衡才是最優解
善啃“硬骨頭”,是領導和同事給予陳浩江的共同評價。從事信訪調解工作以來,陳浩江累計牽頭或參與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350余起,調解成功率達98%,涉及金額超過3000萬元,許多“疑難雜癥”,到了陳浩江手上都能被一一解決。扎根基層解紛一線多年,陳浩江對于基層調解的核心門道與實踐智慧就是三個字:法、理、情。
依法是底線,不和稀泥不越界
“調解不是和稀泥,調解要講法,法是判斷是非的依據,法也是底線。”陳浩江說。以新龍鎮這起跨越6年的房屋糾紛調解案為例,陳浩江始終將法律作為調解的根本遵循,以權威鑒定報告為依據,明確施工方與村民的權責邊界,既不違背法律底線,也不忽視村民的合理訴求。
依法是底線,這是眾多經驗豐富的基層調解員的共識。在黃埔區綜治中心,“金牌調解員”陳英一直隨身帶著一本民法典,還有大大小小的法律書籍,這是她化解糾紛的“工具書”,也是她堅守法律底線的底氣;在從化區綜治中心擔任調解員的朱繼安,其本職工作就是法官,他以法為基,一年多來調解近100起糾紛;在海珠區鳳陽街綜治中心擔任調解員的馬勝佼,則總結出了一套“馬師傅調解法”,其核心就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明理是內核,取最大公約數
如果說法明確了調解的“最小公約數”,那明理則是尋求大家的共識,形成調解的“最大公約數”。這里的 “理”,是對糾紛的客觀研判,是社會公序良俗的共識,是連接法與情的橋梁。
在新龍鎮的糾紛中,為何村民與施工方溝通了整整三年都沒有進展,而陳浩江介入后,就能得到有效解決?關鍵就在于陳浩江作為第三方調解員,精準地把握了這一矛盾糾紛的本質:村民的合理訴求是“住房安全”,施工方的責任是“履行社會責任”,這便是“理”的核心。
調解員的職責,就是找到雙方的合理訴求,在法律框架內,讓“理” 成為連接法與情的紐帶,實現三者有機統一。
講情是溫度,要讓人“把話說透”
講情,首先是共情—— 讓當事人感受到被理解、被看見、被尊重。
“很多矛盾之所以激化,不是因為問題解決不了,而是群眾覺得沒人聽。”增城區永寧街永譽社區綜治工作站主任郭曉東說,基層調解,首先要“讓群眾把話說透,情緒才能放下來”。
但共情并非一成不變,關鍵還要洞察社會結構,因地制宜把握 “情” 的溫度。陳浩江認為,像新龍鎮這樣的“熟人社會”,在調解中就要多講情——鎮上的村民之間彼此相熟,矛盾多為民生瑣事,一句暖心話、一次真誠共情,往往比生硬的法條更能化解隔閡、拉近距離。而馬勝佼所處的鳳陽街,經濟活躍、來穗人員眾多,矛盾糾紛呈現多元化、復雜化特點,來穗人員互不相識,沒有熟人情分維系,更要側重講規則,才能讓大家信服。
■新快報記者 羅瓊 通訊員 廣正發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