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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5日凌晨,深圳張女士因突發腹痛撥打120急救電話。按急救中心調度指令,她本該被送至深圳市龍華區人民醫院,救護車卻將她拉到了車輛所屬的民營醫院——深圳健安醫院。在家屬多次強烈要求下,患者近八個小時后被轉入龍華區人民醫院,最終搶救無效離世。
4月8日晚,深圳市衛健委針對“深圳健安醫院院前急救事件”發布情況說明。
經查實,深圳健安醫院未按120調度指令將患者送往指定醫院,違反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急救條例》相關規定。深圳市龍華區衛生健康局已依法對其作出罰款7.6萬元的行政處罰;市衛生健康委依據相關規定,責令該院自2026年3月18日起暫停院前醫療急救服務六個月。
目前,關于醫院搶救延誤、轉院不及時等問題,患者家屬已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已委托專業司法鑒定機構開展醫療損害鑒定,后續將依據鑒定結果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深圳市衛健委已經組織對全市院前急救醫療網絡單位開展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問題的,視情況采取責令整改、暫停或終止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等措施;對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同時,市急救中心正全面梳理和優化急救調度系統,推進急救指揮調度全流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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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深圳衛健委、法治日報
一審:黃佳僖、雷孜研
二審:曾雨田
三審:何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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