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文章《韓國修憲:去漢字化、戒嚴、光州與均衡發展》提到了韓國的修憲計劃。如文章中所說,此次修憲包含了四個大類,不涉及對韓國總統任期以及“帝王總統”、“帝王國會”的改革(防杠聲明:“帝王總統”與“帝王國會”是一個政治術語,韓國政界也常常使用這兩個說法,用來形容總統與國會的權力之大,此處為中性描述,不帶貶義。又,此處提到的“權力之大”是相較而言的,是從韓國人的視角出發,且比較對象為其他的總統制國家)。
因為文章提及到了韓國修憲的“去漢字化”,所以在各個平臺上,都引來了一些惡言,下圖中的評論便是個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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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韓國政治一直都很關注,在尹錫悅于2022年3月當選后,我便在他正式上任前寫了三篇系列文章,講了講韓國憲法中的一些潛在問題,詳見我的文章《尹錫悅“暴走”的根源,及韓國的另一個不定時“炸彈”》。
事實上,近幾年來,尤其是尹錫悅戒嚴事件以來,韓國國內關于修憲的聲音,不絕于耳。作為一個韓國政治制度的長期觀察者,我寫一篇文章,講講目前的修憲計劃,講講如此重大的事情,怎么就算是說三道四?
我知道那些人為什么要罵我,可問題是:我有否認韓國的修憲嗎?我有對韓國修憲方案中的“去漢字化”發表過個人看法或反對意見嗎?我只是客觀地講了講這件事情的存在而已,難道我要選擇性地給你講修憲內容?
罵我的這個人,他說“人家自己國家,想干嘛就干嘛,你算個什么東西輪到你在這里說三道四”。
看到這種評論,真的讓人挺無語的。尤其是,我知道發表這種評論的人,他是個什么腦回路,知道他在腦補什么,也知道他屬于光譜的哪一端。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就更無語了,簡直是都要氣笑了。
接下來再接著講韓國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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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國民力量黨黨首張東赫、共同民主黨黨首鄭清來等人,在青瓦臺與李在明會面,商討修憲一事。
張東赫說,在討論修憲提議前,總統李在明必須明確公開聲明他不會通過修憲尋求第二任期。
韓國憲法規定,韓國總統只能做一屆,一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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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到張東赫的表態呢?有三點需要注意到。
一是修憲提議已經由國會提出,且在4月6日經過了韓國國務會議的審議,其中并不包括總統任期改革方案。
二是即使包括了總統任期的改革,國民力量黨也占據了三分之一以上的席位,足以否決修憲案。
三是韓國憲法第128條第2款的存在,使得任何任期改革方案,都會對李在明無效,所以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李在明的任期,都不會超出2030年6月3日的期限。
張東赫當然知道第128條第2款是什么意思,所以他的表態,并不是嚴肅的提議。一如李在明當初在野時,要求總統尹錫悅必須向國民道歉,否則他李在明就繼續絕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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