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282人的微信群,群公告寫著:“禁止攻擊其他運動員(全紅嬋除外)。”他們說到做到,長期用侮辱性外號攻擊她、造謠她、連她的家人一起罵。4月8日,全紅嬋不再沉默,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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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群規,專門為她“開例外”
這張微信群聊截圖,讓無數人血壓飆升。
群名叫“水花征服者聯盟DivingTogether”,282人。群公告第一條赫然寫著:“禁止攻擊其他運動員(全紅嬋除外)。”
翻譯一下:罵別人不行,罵全紅嬋可以。這不是網友自發組織的討論群,群成員被指包含現役及退役跳水運動員、央視專項記者、跳水裁判等業內人士。群內長期充斥著針對全紅嬋的侮辱性外號與人身攻擊言論。這些言論,長期處于“默許”狀態。
這不是情緒宣泄,這是一個結構化的、長期存在的、系統性的霸凌環境。而全紅嬋,是這個環境里唯一的“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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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奧運冠軍的忍讓:“罵我就行了,不要罵我家人”
全紅嬋不是沒忍過。
3月30日,她接受《人物》雜志專訪時,說了這樣一段話:“希望那些攻擊我的人,不要再罵我了,不要罵我家里人,也不要罵我朋友,要不然他們都遠離我了。”
一個19歲的奧運冠軍,卸下光環后說出這樣的話,讓人心酸。她甚至給出了“解決方案”——“如果我做錯事了,或者我惹他們不開心了,罵我就行了,但不要罵我家人。”
她什么都沒做錯。她只是在14歲那年,在東京奧運會上跳出三個滿分,創造了466.2分的歷史紀錄。她從湛江邁合村走出來,靠自己的努力站上世界之巔。但等待她的,除了掌聲,還有一個282人的群聊和專門為她開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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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之后:從地方到國家,態度罕見一致
4月8日,全紅嬋所在的廣東省二沙體育訓練中心率先公開發文,標題是《向畸形飯圈文化堅決說“不”》。聲明中明確寫道:跳水運動員全紅嬋涉嫌遭受網暴一事,已向公安機關報警。
同一天,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也發布聲明:堅決支持通過法律手段維護運動員合法權益,堅決抵制畸形“飯圈”文化侵蝕,不管涉及任何人,一經查實都將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從地方訓練中心率先報警,到國家層面明確表態,這起事件已不再停留于網絡紛爭,而是正式進入法律追責與行政調查軌道。當地警方已向媒體確認,案件正在辦理中。
全紅嬋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后一個
全紅嬋的遭遇,只是體育圈“飯圈化”的冰山一角。
同樣是中國跳水隊核心的陳芋汐,2025年12月透露,賽前曾收到包含自己所有身份信息(身份證號、電話)的威脅短信。2025年9月,公安部網安局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就包括“上海公安機關偵破跳水運動員被實施網絡暴力案”,王某、韓某等造謠者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乒乓球領域更慘烈。樊振東曾因身份證號被惡意傳播,手機號被查到,遭受騷擾,“給家人造成極大心理傷害”。更有一名女性通過多日跟蹤確定其酒店房間號,借前臺拿到房卡多次非法侵入房間,樊振東被迫報警。王楚欽則在杭州亞運會后,在機場被粉絲圍堵跟拍,當場怒斥:“請停止拍攝我,否則我會報警。”
從被圍堵偷拍、身份證號被惡意傳播,到因體重變化被惡意嘲諷——體育飯圈的亂象,已經一次次刺痛公眾神經。國家網信辦數據顯示,2025年清理的體育飯圈違規信息超160萬條,處置賬號7.6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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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怎么管?網暴者面臨三重追責
報警之后,事情的性質變了。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告訴媒體,惡意中傷與侮辱謾罵行為,涉事者極易觸碰民事、行政、刑事三重法律紅線。
民事責任:依據《民法典》,網暴行為構成對人格權的侵權,受害人可主張停止侵害、賠禮道歉及精神損害賠償。
行政責任: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最高可處十日拘留并處罰款。
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246條,侮辱罪、誹謗罪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一誹謗信息瀏覽量達5000次以上、轉發量達500次以上,即屬于“情節嚴重”。
至于那個282人群聊的組織者,法律定性會更重。律師指出,組織、煽動粉絲集體攻擊的“粉頭”或營銷號,屬于共同侵權的主犯,民事上需承擔連帶責任,刑事上應從重處罰。
銳評:給冠軍一個干凈的賽場
全紅嬋3歲時在湛江邁合村跟著哥哥跳房子,7歲被教練選中,14歲在東京一跳成名。她拿到奧運金牌時,全國都在歡呼。
三年過去了,她還是那個“水花消失術”的創造者,但她面對的,卻不再只是跳水池里的風浪。那些躲在屏幕后面的手指,比跳臺下的水深更冷。
有人說,全紅嬋這次報警,不只是為自己,也是為所有被網暴折磨的運動員撕開一個口子。這或許是對的。但更重要的是,這個口子撕開之后,接下來該怎么堵——是讓法律把該抓的人抓了,讓平臺把該管的管了,讓公眾把該停的停了。
運動員們需要一個安靜的訓練場,需要一個能用成績說話而不是被謠言圍攻的賽場。這不僅是全紅嬋一個人的訴求,也是所有為國爭光的運動員應得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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