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小區、公園步道等公共場所,寵物犬隨行十分常見,由此引發的管理糾紛也是屢見不鮮。廣森律所發現爭議較大的情形是:“狗沒咬人,卻導致他人受傷”——老人、兒童等因避讓未被有效管束的犬只而摔傷、撞傷,事后向飼養人索賠,常被以“狗未直接接觸”為由拒絕。
很多人誤以為只有被咬傷、抓傷,飼養人才需擔責。實則不然,司法實踐中,因犬只引發的間接損害,飼養人同樣可能承擔侵權責任。
此類糾紛的核心爭議在于:犬只未直接攻擊,飼養人是否仍需擔責。法律對寵物飼養人的要求遠不止“防止咬人”,而是要求其履行全程安全管理義務,防范寵物可能對他人造成的一切合理風險。廣森律師事務所結合實務經驗,拆解此類糾紛的法律要點,明確維權路徑。
一、“沒咬到”≠“沒責任”,飼養義務不可忽視
飼養寵物是個人自由,但須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為前提。飼養人依法負有安全管理義務,這是不可推卸的責任底線。犬只具有不可預測性,即使平時溫順,也可能因外界刺激出現竄出、追逐、狂吠等行為,極易對他人造成心理恐慌。老人、兒童、孕婦等群體在恐慌下本能避讓,很可能引發摔倒、碰撞等意外損害。
許多飼養人認為“只要狗不咬人就沒事”,在公共場所不拴牽引繩、不戴嘴套,任由寵物自由活動,甚至縱容追逐路人。這種行為本質上是放任風險。即使寵物未直接接觸他人,只要其行為是引發受害人恐慌、避讓并最終導致損害的直接原因,飼養人即存在過錯,需依法承擔侵權責任。飼養寵物的核心義務,是全程管控寵物行為,消除可能對他人造成的安全隱患。
二、責任認定關鍵:因果關系與過錯判斷
其一,判斷損害結果與犬只行為的因果關系。只要能證實受害人的摔傷、撞傷等損害,是因躲避、避讓飼養人的寵物直接導致,且不存在第三方因素或受害人自身重大過錯,即可認定因果關系成立。
其二,判斷飼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對寵物飼養人適用嚴格的過錯推定原則:只要寵物引發損害,首先推定飼養人存在過錯。飼養人若想免責或減輕責任,必須舉證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挑逗、毆打寵物,或自身重大過錯導致。若受害人無任何不當行為,僅是正常活動時因避讓寵物受傷,飼養人便無免責事由,需全額承擔相應損失。
三、遭遇此類糾紛,正確維權步驟
不少受害人因“狗沒咬到”,誤以為維權難度大、沒有依據,從而忍氣吞聲。事實上,只要掌握正確方法,維權成功率并不低。核心在于固定證據、依法主張權利。
第一步,及時固定關鍵證據。拍攝現場照片、視頻,記錄犬只未拴繩、無防護的狀態;留存醫院診斷證明、醫療費票據、檢查報告等,明確損害結果與損失金額;尋找目擊證人,記錄其聯系方式;調取小區監控、公共錄像,還原事件經過。
第二步,優先協商解決。攜帶證據與飼養人理性溝通,明確指出其未盡管理義務的過錯,以及需賠償的范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等),留存聊天記錄或錄音。
第三步,及時尋求專業法律幫助。若協商無果,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只要證據充分、因果關系清晰,受害人勝訴率較高。建議提前咨詢專業律師,明確維權路徑,提高效率。
四、廣森提示:文明養寵,守法才能避險
文明養寵不僅是對他人安全負責,也是飼養人規避法律風險的關鍵。飼養人應切實履行管理義務:出門為犬只拴牽引繩、佩戴嘴套,避開人流密集區域,及時制止寵物的過激行為。同時要樹立責任意識——即便寵物未直接咬人,若因管理不當引發他人損害,也需承擔賠償責任。
從司法實踐來看,針對寵物飼養致人損害的相關糾紛,明確維權方向至關重要。廣森律所提醒廣大市民,遇到“躲狗摔傷”“寵物驚嚇致損”等類似糾紛,不必因“沒被咬到”而放棄維權,及時固定證據、通過合法途徑主張權利,方能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面對相關法律難題,北京廣森律師事務所提醒大家可通過專業法律渠道答疑解惑,精準梳理維權思路,妥善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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