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張謙律師受邀做客北京廣播電視臺紀實科教頻道《法治中國60′》欄目,針對山東招遠一起“被追尾反遭3萬索賠”的離奇碰瓷案件展開專業法律解讀,深度剖析酒駕碰瓷團伙的作案套路,為廣大駕駛員厘清法律邊界、普及維權知識,憑借專業的法律視角和通俗的解讀方式,為觀眾奉上了一堂實用的法治公開課。
![]()
此次節目聚焦的離奇案件,讓不少觀眾直呼“刷新認知”:市民王先生酒后駕車等待紅綠燈時被后方車輛追尾,本是受害方的他,卻因酒駕被對方獅子大開口索要3萬元賠償。對方不僅現場叫來同伙造勢施壓,還要求王先生以現金支付并出具收條。而王先生口中“熱心幫忙”的朋友戰某,實則是碰瓷團伙的“引路人”——這場追尾事故,是團伙提前數日策劃的騙局,酒局由戰某組織,專人制造追尾事故,多人負責談判施壓,環環相扣的套路讓王先生一步步落入陷阱,最終被迫支付2萬元“私了費”。
所幸王先生事后察覺蹊蹺選擇報警,警方通過調取監控、梳理人員關系,成功揪出這個分工明確的5人碰瓷團伙,查明該團伙以類似手段作案5起,專門針對酒駕司機實施敲詐,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曝光后,碰瓷團伙的定罪量刑、酒駕受害者的法律責任、遭遇碰瓷后的正確做法等問題,成為觀眾關注的焦點。
作為欄目特約評論員,張謙律師針對案件中的四大核心法律問題展開專業解析,為觀眾撥開法律迷霧。針對“故意制造事故以酒駕要挾索賠的行為如何定性”,張謙律師明確表示,該團伙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其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酒駕司機害怕被查處的心理進行要挾索要財物,完全符合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且該團伙系有組織、有預謀的共同犯罪,將依法從重處罰。
針對觀眾普遍疑惑的“碰瓷人員拿舉報酒駕當籌碼,能否免責”,張謙律師指出,舉報酒駕是公民的法定義務,但該團伙并非出于維護公共利益的目的舉報,而是將其作為非法索取財物的手段,主觀上具有明顯的犯罪故意,其行為已超出合法舉報的范疇,不能成為免責理由,反而會因犯罪目的明確、手段惡劣,在量刑時被重點考量。
而對于“酒駕被追尾遭反向索賠,是否只能自認倒霉”的問題,張謙律師強調,酒駕司機雖存在違法行為,但其財產權利仍受法律保護,遭遇碰瓷敲詐時,絕不能因心虛選擇私了,應保持冷靜,盡可能保留現場證據、通話記錄、轉賬憑證等,第一時間報警處理,警方會對碰瓷行為和酒駕行為分別調查、依法處理,不會因酒駕而縱容敲詐勒索的違法犯罪行為。
同時,張謙律師也明確提醒,本案中王先生雖為敲詐勒索的受害者,但其酒駕行為仍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會因被碰瓷而免于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酒駕行為將面臨吊銷駕駛證、罰款、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若達到醉駕標準,還將涉嫌危險駕駛罪,面臨刑事處罰。
節目中,張謙律師結合公安部《關于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詳細講解了碰瓷行為的多種定罪情形,并結合自身辦案經驗,為廣大駕駛員總結了兩大核心警示:一是堅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底線,這不僅是交通安全的要求,更是避免成為碰瓷團伙目標的重要防線;二是遭遇交通事故后,無論自身是否存在交通違法,都應依法報警處理,切勿心存僥幸選擇私了,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此次做客《法治中國60′》,是張謙律師深耕法律實務、踐行普法責任的又一次實踐。作為惠誠律所的資深律師,張謙律師長期專注于刑事辯護、侵權責任糾紛等領域,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此次通過主流媒體平臺,將專業的法律知識轉化為通俗易懂的大眾語言,既拆解了碰瓷團伙的作案套路,又厘清了酒駕與碰瓷的法律邊界,讓觀眾在了解案件的同時,提升法律意識和維權能力。
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始終秉持“以法為基、以誠為本”的執業理念,在為當事人提供專業法律服務的同時,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組織律師團隊參與各類普法宣傳活動,通過做客法治欄目、開展法律講座、撰寫普法文章等多種形式,將法律知識送到群眾身邊,為提升全民法治素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貢獻專業力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