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李海玉為弟追兇27年,該案二審于4月8日在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4月7日,李海玉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她于6日晚來到湛江,7日帶著蛋糕和父母遺像去祭拜弟弟,“給弟弟過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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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李海玉告訴記者,6日深夜,她從湖南老家來到湛江市,準備參加案件的二審開庭。7日下午,她準備帶著父母的遺像和生日蛋糕祭拜弟弟,“今天剛好是我弟弟的生日”。
“自從弟弟被害后,我們五姐妹再未過生日。”她透露,以前家人過生日,父母會殺雞、烤雞蛋,自從弟弟被害后,除了在母親70歲時舉行壽宴外,一家人再未齊聚過生日。
開庭前,都市現場記者前往受害者老家湖南邵陽,初次見到受害者姐姐李海玉,她頭戴一頂帽子,待她將帽子摘下,記者看到她竟剃了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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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記者詢問其中緣由時,李海玉坦言,一方面是不想讓大家看到自己滿頭的白發,另一方面則是剃發明志。她解釋道,過去由于生活條件艱苦,營養跟不上,自己不僅長了很多白頭發,指甲也變得癟癟的。不想讓他人看到自己這般模樣,便選擇了剃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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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李海玉也是個愛漂亮的女生,可自從剃了光頭,走在路上,總會引來路人異樣的目光。面對他人的目光,李海玉雖毫不在意,李海玉對此表示:“看就看吧,我不管他們。”她一邊摸著光頭,一邊目光堅定地告訴記者,在沒能為弟弟討回公道之前,自己絕不會留長發。
據此前報道,李海玉1997年初中輟學,為弟弟開始了27年的追兇之路。她一人走遍多省,最終在老家蹲守到犯罪嫌疑人易庚華。為確認其身份并收集證據,李海玉與易庚華曖昧“網聊”3年多,最終在2020年協助警方將易庚華抓獲。
2025年12月23日,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易庚華故意殺人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易庚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易庚華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海玉經濟損失667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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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理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庚華與被害人李某平(歿年9歲)的父親李某祥因工資糾紛發生爭執。當天下午,易庚華到李某平就讀的小學,將李某平從學校帶離至雷州市北和鎮某甘蔗園內,持刀捅刺致其死亡后潛逃,后易庚華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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