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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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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高誘、韋昭、杜預等為代表的史家,在早期史書地理注釋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其注釋內容主要涵蓋四大類型:名詞屬性、國別歸屬、古今地名和空間方位。名詞屬性注釋對地理實體的性質進行界定,如關隘、山川、城邑等;國別歸屬注釋明確了地理區域的政治隸屬關系;古今地名注釋通過對比古今地名的變遷,反映了地理名稱的歷史變化;空間方位注釋則通過東、西、南、北等方位詞,以及相對位置、距離等描述,構建了地理空間的基本框架。這些注釋不僅保存了大量沿革地理的珍貴史料,為后世歷史地理學的研究提供了依據,也構成了早期歷史地理學形成和發展的基礎,同時還反映了古代史家對地理空間敘事的重視。總之,早期史書地理注釋在保存史料、推動學科發展以及反映史學觀念等方面具有深遠意義,為理解中國古代歷史與地理的互動關系提供了重要視角。
關鍵詞:歷史地理 地理注釋 史注 漢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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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漢時起,史書成為注釋的對象,史注興盛。隨著《戰國策》高誘注、《國語》韋昭注及杜預《春秋左傳集解》等經典注疏的出現,地理注在史注中大量出現。這類注文或考訂山川城邑方位,或辨析地名異稱流變,既為解讀先秦史事提供了地理坐標,亦折射出注家“以地證史”的學術自覺。著名歷史地理學家史念海認為,《春秋左傳集解》中的歷史地理內容值得稱道。但目前還未有學者對該時期的地理注進行系統的整理和研究。本文將以代表性注本為核心,通過對早期史書地理注的類型學分析,探討地理注的功能類別及學術史意義,以期重新評估地理注釋在歷史地理學、傳統史學中的多維價值。
本文選取的三部早期史注具有歷史時段和注釋風格上的代表意義。東漢高誘師承盧植,是經學家馬融的再傳弟子,高誘注《戰國策》既有古文學家的嚴謹,也有注史上的嘗試。《國語》是最早的國別體史書,三國時韋昭所注則是現存最早的注本,“今諸家并行,是非相貿,······切不自料,復為之解,因賈君之精實,采唐、虞之信善,亦所以覺,自增補之。”韋昭《國語解》為匯眾家之說,又自增補。魏晉時杜預所撰《春秋左傳集解》屬“集解體”史注,亦非一家之言,對服虔、王肅等前人舊說多有承襲。“杜預、韋昭而下,集解之風大倡,莫不檢取眾家之長,而定一是之說。”杜、韋二人實為一代學風之濫觴,具有代表性。
一、早期史書地理注的主要類型
1.名詞屬性
在早期史書地理注中,界定地理名詞屬性是最基本的注釋類型。如塞名、山名,《戰國策·秦》載:“于是乃摩燕烏集闕,見說趙王于華屋之下,抵掌而談,趙王大悅,封為武安君。”高誘注:“闕,塞名。······華屋,山名也,言趙王屋清高似山也。”《國語·齊語》載:“縣車束馬,逾太行與辟耳之溪拘夏。”韋昭注:“太行、辟耳,山名。拘夏,辟耳之溪也。三者皆山險溪谷,故縣鉤其車、逼束其馬以度也。”津名,《戰國策·秦》載:“挾荊以東弱齊燕,決白馬之口以流魏氏。”高誘注:“白馬,津名。”水名,《國語·魯語》載:“諸侯伐秦,及涇莫度。”韋昭注:“涇,水名也。”《春秋左傳集解·襄公》載:“齊侯欲勿許,而難為不協,乃盟于耏外。”杜預注:“耏,水名。”地名,《國語·晉語》載:“冬,襄王避昭叔之難,居鄭地汜。”韋昭注:“汜,地名。”《春秋左傳集解·桓公》載:“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杜預注:“越,近垂,地名。”里名,《春秋左傳集解·昭公》載:“臧氏使五人以戈楯伏諸桐汝之閭。”杜預注:“桐汝,里名。”
以上諸例,含釋塞名、山名、津名、水名、地名、里名等屬性界定。古代地理專名內涵豐富,其命名方式受方言異語、山川河流、地形地貌、空間方位、歷史故實、風俗物產等諸多因素影響,史書記載又缺乏指示詞,導致詞義不明。如《爾雅·釋地》載:“東方之美者,有醫無閭之珣玗琪焉。”“醫無閭”實為山名,然而字面來看其屬性難以分辨。宋代鄭樵在《爾雅鄭注》中加以分辨:“醫無閭,山名。”《爾雅·釋地》:“東北之美者,有斥山之文皮焉。”“斥山”因其包含屬性詞“山”,可知為山名。“醫無閭”一詞并未增加屬性詞來限定,此般命名習慣,若與其他專名相較,作為山名的辨識度不高,有礙文意解讀。又如《國語·齊語》所言“縣車束馬,逾太行與辟耳之溪拘夏”,齊桓公南伐西征,至于石抗(晉地名),若不明太行、辟耳、拘夏為兩山一水之名,則不解“縣車束馬”所為何故。當然,憑借“逾”“溪”二字也可判斷,然此處作注,更使其曉然。又如《國語·晉語》載:“冬,襄王避昭叔之難,居鄭地汜。”韋昭注:“汜,地名。”句中之“汜”字,《水經·河水注》載:“河水又東合汜水,水南出浮戲山。”《詩經·召南·江有汜》載:“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毛傳:“決復入為汜。”有水曰“汜水”,然而“襄王避昭叔之難,居鄭地汜”一句,此處所指實為地名,并非水名,故以注釋辨之。總之,對地理名詞的屬性進行界定很有必要。
此三部地理注在名詞屬性界定方面逐漸豐富。早期高誘注《戰國策》關于屬性界定的注釋較少,韋昭的《國語解》中出現較多,杜預在注釋形式上更為明朗,如《春秋左傳集解·桓公》載:“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杜預注:“越,近垂,地名。”不單解釋該地理名詞的屬性,又對地區的大致方位做了說明。杜注中單純界定地理名詞屬性的注釋一般不獨立出現,如此作注,在信息量上較前者多,可以幫助理解文意。
2.國別歸屬
國別歸屬界定即注明地名所屬的國別,確切來講,即是注明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的國名。該類注釋訓釋簡明,其注釋形式可概括為“某地,某地(國別)”。如《戰國策·西周》載:“雍氏之役,韓征甲與粟于周。”高誘注:“雍,韓別邑也。”《戰國策·秦》載:“趙且與秦伐齊,齊懼,令田章與陽武合于趙。”高誘注:“陽武,齊邑也,和合也。”《國語·齊語》載:“翟人攻邢,桓公筑夷儀以封之,男女不淫,牛馬選具。翟人攻衛,衛人出廬于曹,桓公城楚丘以封之。”韋昭注:“夷儀,邢邑也。······楚丘,衛地。”《國語·晉語》載:“六年,秦歲定,帥師侵晉,至于韓。”韋昭注:“韓,晉地韓原也。”《春秋左傳集解·隱公》載:“遂寘姜氏于城潁。”杜預注:“城潁,鄭地。”《春秋左傳集解·襄公》載:“秋八月,齊崔杼殺高厚于灑藍而兼其室。”杜預注:“灑藍,齊地。”
春秋戰國時期頻繁的攻取之戰,直接導致各國轄地歸屬地的改易。同時,領土一直以來作為緩解矛盾、平息戰事的“交易品”,秦昭王攻韓有“韓割上黨以賂秦”,燕趙之戰有燕割五城以求和,楚割五城換太子,秦假意“愿以十五城請易璧”等故實,割讓城邑也是導致歸屬地變化的重要因素。又自秦設三十六郡,至東漢時數百年,戰國時期的城邑歸屬情況在當時難以曉然。因此在注釋中對當時的地域歸屬做出說明,有助于史書的閱讀和對歷史的把握。如《戰國策·秦》載:“今日三國之兵且去楚,楚能應而共攻秦,雖藍田,豈難得哉。”高誘注:“藍田,秦邑也。攻秦,則得之矣,故曰豈難得哉。”此處注解“藍田,秦邑也”,即是為了說明,只要楚國響應齊、韓、魏三國共謀攻秦,攻打秦國收復失地就會易如反掌。因此高誘又言:“攻秦,則得之矣,故曰豈難得哉。”又如《春秋左傳集解·襄公》載:“其莫,晉荀罃至于西郊,東侵舊許。”杜預注:“許之舊國,鄭新邑。”十二國攻鄭之戰,晉“東侵舊許”,“舊許”為何地?許國的舊地,鄭新邑也,可知攻打的是鄭國的城邑。此外,同名異地現象也很常見,亦需要注明歸屬國。如“藍田”一邑,楚國有此地,在今湖北省鐘祥縣西北,與今西安市之藍田縣實為兩地。又《國語·齊語》載:“遂南征伐楚,濟汝,逾方城,望汶山,使貢絲于周而反。”韋昭注:“方城,楚北之阨塞也。······汶山,楚山也。”齊“南征伐楚,······逾方城”,方城一地,原春秋庸邑,楚取之。燕國亦有“方城邑”,后為趙地。一名兩地,二易其主,足以見此處作注之必要。
界定城邑歸屬的注釋在《戰國策注》《國語解》《春秋左傳集解》中也是作為基本注釋出現。雖然國別歸屬的注釋內容一般寥寥數字,容易被忽視,但其對文意理解尤其是對戰爭形勢的再現作用意義重大。分別來看,《戰國策注》由于其本身地理注較少而出現不多;《國語解》中出現較多;《春秋左傳集解》中出現亦多,且大多數情況下與“古今地對照”一并注解。
3.古今地名
古今地名的界定,即是將今地與古地兩相對應。當然,這里的古今均是相對而言,“今”指的是注史年代,“古”指的是史事發生的年代。其注釋形式一般會用“今在”“在今”或“今”等作為標志詞出現。試舉幾例。如《戰國策·秦》載:“齊助楚攻秦,取曲沃。”高誘注:“曲沃,晉桓叔所封也,在今弘農縣東三十五里道北曲沃城是。戰國時,秦兼有之,故齊助楚攻秦取之也。”《戰國策·秦》載:“王不講,三國入函谷,咸陽必危。”高誘注:“咸陽,秦都也,今長安都渭橋西北咸陽城是也。”又如《國語·周語》載:“王弗聽,于是國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韋昭注:“彘,晉地,漢為彘縣,屬河東,今曰永安。”《國語》載:“桀奔南巢,紂踣于京,厲流于彘,幽滅于戲,皆是術也。”韋昭注:“南巢,揚州地,巢伯之國,今廬江居巢縣是也。”再如《春秋左傳集解·襄公》載:“王湫帥師及正輿子,棠人軍齊師,齊師大敗之。”杜預注:“棠,萊邑也。北海即墨縣有棠鄉。”《春秋左傳集解·襄公》載:“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于瓜州。”杜預注:“瓜州今地在今燉煌。”所舉例證,既有地名未變之對照,如“曲沃”與“曲沃城”、“棠”與“棠鄉”;也有地名變化之對照,如“彘”與“永安”、“南巢”與“居巢縣”、“瓜州”與“燉煌”。
兩漢魏晉時期,更改地名的現象普遍。《漢書·地理志》:“華陰,故陰晉,秦惠文王五年更名寧秦,高帝八年更名華陰。”《晉書·地理志》也有記載:“略陽郡本名廣魏,泰始中更名焉。統縣四,戶九千三百二十。”諸如此類的更名記錄,地理志皆有數十余處記載,正史未載之易名更不可勝計。繁多的變遷記錄,如果不加以解釋對照,恐有礙于回溯歷史事件。如《國語·晉語》:“驪姬請使申生處曲沃以速縣,重耳處蒲城。”韋昭注:“曲沃,晉宗邑,今河東聞喜。”“曲沃”一例,《漢書·地理志》“聞喜”注“故曲沃,晉武公自晉陽徙此”。應劭注:“秦改為左邑,武帝于此聞南越破,改曰聞喜。”《魏書·地形志》載正平縣分領聞喜和曲沃二縣,“曲沃”下注“太和十一年置”。由此可知,自秦改左邑,至北魏太和十一年,曲沃一名,數百年暫廢不存。三國韋昭時,該地已世稱聞喜,如此注明今地,則使古今有所對照,實現對歷史地名的空間定位。
古今地名對照是早期史注中出現較多的地理注類型,同樣的注釋類型在針對具體的地名時處理方法也不盡相同。《春秋左傳集解·隱公》:“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溫、原、、樊、隰郕、攢茅、向、盟、州、陘、、懷。”杜預注:“溫,今溫縣。原,在沁水縣西。,在野王縣西南。樊,一名陽樊,野王縣西南有陽城。隰郕,在懷縣西南。攢茅,在修武縣北。向,軹縣西南有地名向上。盟,今盟津。州,今州縣。陘,闕。,在修武縣北。懷,今懷縣。”此一條基本涵蓋了在對照古今地名時全部注釋形式。在描述今地時,間或用到“在某地”或“有某地”,而不是“某地,今某地”的表述。這種區別注釋不無道理,主要受古今行政區劃差異的影響。古代行政區劃變更頻繁,形式多樣,“行政區劃往往不是一次性的行為,而是一再進行的根據需要不斷調整的常時性的工作。調整就是重新劃分,這往往是局部性的,但有時也有全局性的。調整變更的內容很多,有建制方面的,如置、廢、并、省或層級的升降格;有幅員的伸縮;有邊界的改劃;有行政中心變遷;有隸屬關系變遷;有政區名稱的改動等等”。由此可知,要將兩漢魏晉時期的地名所代表的區域和春秋戰國時期嚴格對應,是不合實際的,需要用到不同的表述來指示古今地域的對照關系。除此以外,先秦地名有的代表城邑,有的僅是代表一個沒有具體疆界的地理區域,還不能屬于行政區劃的范疇。又或有部分城邑在歷史進程中湮滅,無處核查。如此看來,注家用不同的表述方式對各種情況進行注釋,即使遇到地名未詳時,直接標注“闕”,而沒有妄下結論,實屬嚴謹。
4.空間方位
東南西北方位名詞的出現是空間定位的標志。早期史書地理注中主要有兩種空間定位方式,即分別以“古地”和“今地”為參照的空間定位,定位對象包括地名、山名、水名、關塞名等,釋語形態為“參照地+方位詞”或“方位詞+參照地”。以古地為參照的注釋比較簡短,如《戰國策·西周》:“楚兵在山南。”高誘注:“在周之山南。”《國語》:“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于戎、翟之間。”韋昭注:“堯封棄于邰,至不窋失官,去夏而遷于邠,邠西接戎、北近翟。”《春秋左傳集解·襄公》:“公使子蛟、子伯、子皮與孫子盟于丘宮,孫子皆殺之。”杜預注:“丘宮,近戚地。”以今地參照的如《戰國策·西周》:“韓兼兩上黨以臨趙,即趙羊腸以上危。”高誘注:“羊腸,趙險塞名也,山形屈壁,狀如羊腸,今在太原晉陽之西北也。”《國語·周語》:“稱遂共工之過,堯用殛之于羽山。”韋昭注:“舜臣堯,殛鯀于羽山。羽山在今東海祝其縣南。”《春秋左傳集解·襄公》:“公出奔齊,孫氏追之,敗公徒于阿澤。”杜預注:“濟北東阿縣西南有大澤。”同方位詞一并出現的,一般還包括地域的相對位置,遠、近距離等地理空間信息。
注解地理位置有何作用?先看以“古地”為參照的注釋類型。《國語·晉語》:“公說,乃行賂于草中之戎與麗土之翟,以求東道。”韋昭注:“二邑戎、翟,間在晉東。”周襄王為躲避昭叔之難,逃往鄭國的汜地。晉文公為了教導百姓何為君臣之義,取東道前去汜地而護送周襄王回國。此處“東道”應指“洛陽盆地與晉南早期交通道路之‘軹關陘道’”,而“草中之戎和麗土之狄所控制的很可能是其王屋山南麓東西向的一段”,即“軹關陘道”的一段,因此晉文公賄賂草中之戎與麗土之翟方可東行而南下。韋昭此注點明戎、翟二邑在晉東,為何行賄于戎、翟二邑,為何以求東道便解釋得通。再如《春秋左傳集解·襄公》:“(魯)師自陽關逆臧孫,至于旅松。”杜預注:“旅松,近防地也。魯師畏齊,不敢至防。”杜預此注在解魯師為何“至于旅松”。襄公十七年春齊國攻打魯國,“高厚(齊人)圍臧紇(魯人)于防(魯地)”。據杜注可知“旅松”距“防”不遠,又補充到“魯師畏齊”,故而只敢至于近防之地的旅松。顯然,韋注和杜注補充此兩處地理位置,對于理解歷史事件的發生過程有一定助益。
再看以“今地”為參照的類型。《戰國策·秦》:“南有巫山黔中之限,東有肴函之固。”高誘注:“肴,在澠池西,函關舊在弘農城北門外,今在新安東。”高誘注解了肴函二關的地理位置及其變化。《國語·越語》:“越王勾踐棲于會稽之上。”韋昭注:“會稽,山名,在今山陰南七里。”山陰縣,秦朝始設。《春秋左傳集解·隱公》:“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營菟裘,吾將老焉。”杜預注:“菟裘,魯邑,在泰山梁父縣南。不欲復居魯朝,故別營外邑。”梁父縣,西漢始置。不難看出,以“今地”為參照的空間定位與前述古今地名注釋相類,但又不同。包含空間方位的注釋,或山澤關塞之地,以今地方位為參照,便于知曉其位置;或是先秦小邦寡民之邑,數百年后已沒有政治實體可以對照,故以方位加以說明。
以上是早期史注中最為典型的四種地理注類型,而各家地理注又稍有差別。高誘注《戰國策》整體訓釋簡明,地理注也是如此,偶有文字較多的注釋。韋昭注《國語》側重國別歸屬界定和古今地的對照。杜預的地理注涉及面廣,除解釋專有名詞外,對普通名詞也有部分注解,如《春秋左傳集解·隱公》:“茍有明信,澗溪沼沚之筆。”杜預注:“溪,亦澗也。沼,池也。沚,小渚也。”河流源出何地、流向何處也是杜預的注釋內容,如《春秋左傳集解·襄公》:“甲辰,東侵及濰,南及沂。”杜預注:“濰水在東莞東北,至北海都昌縣入海。沂水出東莞蓋縣,至下邳入泗。”杜注中地理方位類注釋多見,且體例一致,實為創舉。總的來說,早期史書注家對地理注的重視程度和認識程度逐漸加深,注釋數量不斷增多,注釋角度也愈發多樣。
二、早期史書地理注的價值
1.保存了大量先秦漢晉沿革地理史料
地理注中大量出現的“古今地名對照”是沿革地理學研究的重要史料。不論是高誘注《戰國策》,韋昭的《國語解》,還是杜預的《春秋左傳集解》,無一例外包含有關地名古今對照的注釋。此類注釋對于梳理地名變遷有所助益,前文諸多例證故不再論證,此處再談兩點可能被忽視的史料價值。
為厘清早期行政主體之間的隸屬關系提供史料補充和文獻印證。部分古今地名對照的注釋,在形式上會以“由上級到下級”的行政歸屬方式來描述位置,例如《春秋左傳集解》:“冬,單伯會齊侯、宋公、衛侯、鄭伯于鄄。”杜預注:“鄄,衛地,今東郡鄄城也。”可知晉時東郡下轄鄄城,此即隸屬關系。此注也可與正史地理志相互印證而增加史料真實性,如《晉書·地理志》:“濮陽國,故屬東郡,晉初分東郡置。統縣四,戶二萬一千。”統縣下有“鄄城”一地,此外再沒有關于“鄄城”的記載。根據杜預注可知,“鄄城”在晉武帝咸寧二年(276)前后隸屬于“東郡”。進一步推論,可知濮陽國至少在咸寧二年前后“分東郡置”,時間與《晉書·地理志》載“惠帝(290)置濮陽郡”相合,如此可增加史料的可信度。著名地理學家史念海在《中國疆域沿革史》的前言中回憶起當初編撰該書的艱難時談道:“疆域規劃時有變遷,歷年既久,其間自多增并損益,而改朝換代之后,改易更多,尤其是接近邊地各處,又時有盈虧。”這里說明了疆域范圍和行政規劃的變遷問題,簡而言之,即各級行政主體的歸屬問題。春秋戰國時期自不必說,兩漢魏晉時期行政主體隸屬關系也時有更改。《漢書·地理志》:“廣陵國,高帝六年屬荊州,十一年更屬吳。”此處屬于上級行政部門的置換。《晉書·地理志》:“濮陽國,故屬東郡,晉初分東郡置。統縣四,戶二萬一千。”此則屬于行政級別的上調。正史地理志會記載部分隸屬關系的改易以及在某一個時間節點上的行政建制,然而錯漏時而有之,還需多方補證,而史注即可作為核訂文獻補正史之不足。
此外,其價值還體現在對地名的記錄上。正史地理志有大量關于地名變化的記載,是研究沿革地理學的重要史料,然而對于細枝末節的地名,地理志一般不會詳載史冊,例如“黍丘”一地,《晉書·地理志》沒有只言片語。《春秋左傳集解·哀公上》:“宋人伐之,晉人不救,筑五邑于其郊,曰黍丘、揖丘、大成、鐘、邘。”杜預注:“梁國下邑縣西南有黍丘亭。”可知,此地已由黍丘邑變為黍丘亭,世存未廢。又如《晉書·地理志》載“河東郡”下統“汾陽”一地,晚清地理學家楊守敬參以《春秋左氏傳》杜注及《爾雅》郭注,認定“汾陽”訛誤,當為“汾陰”。因此,地名之繁如繭絲牛毛,史書時有錯訛,又不會悉數載錄,史注即可資考證。
不過,地理類的文獻常常作為附屬產物居于其他文獻部類之下,史注中的地理注則更加分散,使得任何歷史地理的研究在搜集和整理資料上幾乎都要比其他相鄰(或相近)學科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然而,“一門學科如果不能為世所用,那它是否能夠長期存在下去,就成了問題了。歷史上曾經有過若干絕學,最后終于泯滅無聞。淪為絕學自各有其因素,不能為世所用可能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如今,AI(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或許可以代替人力在古籍中爬梳剔抉,進而打造有助于學者從事歷史地理學研究的基礎數據庫。總之,地理注是研究早期疆域變遷、行政區劃演變的一手文獻,其分類整理可為歷史地理學研究提供有益補充。
2.是古代歷史地理學發展的重要組成
史書地理注在歷史地理學的研究中是缺席的。談到歷史地理學的研究,學者關注到的文獻類型主要有:正史地理志、地形志,如《漢書·地理志》《魏書·地形志》《晉書·地理志》等;郡國地記、方志、輿圖,如《元和郡縣志》《大清一統志》《漢陽府志》等;私家地理著作,如王應麟《詩地理考》,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等;游記、傳記等非專門性地理著作,如《徐霞客游記》《穆天子傳》等。關注較多的地理注則有酈道元的《水經注》,而史書地理注鮮有被研究,僅胡三省注《資治通鑒》被提及較多。總體來講,歷史地理學領域的研究重點是專門性的地理著作,對于史書地理注著眼不多。
早期史書地理注是歷史地理學形成時期的重要組成。中國歷史地理學是一門古老的學問,可以追溯到兩千多年前的《禹貢》時期,而真正稱得上第一部歷史地理專著的,當屬《漢書·地理志》。《漢書·地理志》的出現標志著歷史地理學的形成,史書地理注即伴隨著這一過程出現。有學者統計,兩漢史注63部,三國時期則有46種,史注文獻數量可觀。韋昭《國語解》涉及地理的注釋有三百條,杜預所撰《春秋左傳集解》,地理類注釋更是高達千余條,地理注數量亦可觀。此外,除了《春秋左傳集解》,杜預還創作了姊妹篇《春秋釋例》,在此書中專設《土地名》,注釋地理名詞已經成為具有共識性和自覺性的注疏體例。
早期史書地理注上承《漢書·地理志》,也開啟了后續地理注的發展之路。西晉郭璞注釋《爾雅·釋地》皆古今對照、注明今地,隨后郭璞又為《山海經》《水經》作注。南北朝時期史注興盛,并已經逐漸形成一門專學。《水經注》是北魏酈道元為《水經》作的注,其作注宗旨是“因水證地,即地以存古”,詳細記述了各條河流所經過的山陵郡縣、城市、關津、名勝、祠廟、冢墓的地理情況、建置沿革等。至有唐一代,史注中地理類注釋也在逐步發展,特點明顯。唐代著名史學家張守節,其《史記正義》自序有言:“郡國城邑,委曲申明。”注釋考辨,尤擅地理。清代學者錢大昕也評價張守節“長于地理”。《史記正義》中的地理類注釋,詳載地名由來,有精詳的地理考證,注重地理細節的描述,除一般地名注釋外,還涉及到軍事、交通等地理注釋,內容豐富,征引廣博,具有鮮明的特征。元代,影響深遠的胡三省《資治通鑒音注》,其中的地理注是其用力最勤、價值最大的部分。正史記載的地名偶有疏誤,胡注大多數能加以校正。史注中地理注的變遷是古代地理學的縮影,地理注和正史地理志、私家輿地著作以及方志等地理著作共同創造了古代地理學的成就。
3.反映了史家對地理空間敘事的重視
史家著史向來有重視地理空間敘事的傳統。顧炎武曰:“秦楚之際,兵所出入之涂,曲折變化,唯太史公序之如指掌。以山川郡國不易明,故曰東、曰西、日南、曰北,一言之下,而形勢了然。······蓋自古史書兵事地形之詳未有過此者。太史公胸中固有一天下大勢,非后代書生之所能幾也。”《史記》對軍事地理信息的描述詳盡全面,前有《左傳》、后有《戰國策》《國語》尚不能與之相較,實為濫觴。而《漢書·地理志》則在另一層面上強化了地理空間在史書中的作用。在歷史地理學領域,《漢書·地理志》被認為是歷史地理學的早期形態,即以沿革地理學為主體,而沿革地理的主要內容是專門記載及考訂歷代王朝疆域的消長、地方行政區劃的變遷、地名的變化、地址的移動、水道湖泊的流向及遷徙等等。也因此有學者認為《漢書·地理志》把中國古代地理學引向了史學地理等方向。但從史學角度來看,這些地理要素都是歷史情境的再現,歸結起來,《漢書》作為史書的本質屬性并沒有變化,也就是說,班固在《漢書》中設置《地理志》,是為了服務于歷史敘事。明末清初地理學家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自序:“是書以古今之方輿,衷之于史,即以古今之史,質之于方輿。史其方輿之向導乎!方輿其史之圖籍乎!茍無當于史,史之所載不盡合于方輿者,不敢濫登也。故曰‘讀史方輿紀要’。”史事合乎地理,方為信史。現代歷史學家陳登原亦有言:“蓋史中之地,必需考究明白者,良以史中之地,與夫史中之事,饒有密切之關系焉。”歷史事件的發生一定有特定的地理空間作為載體,此即需要考究的部分。
重視地理空間敘事的傳統也反映在注史活動中。清代學者陳澧有言“地遠則有翻譯,時遠則有訓詁”,前代史書的撰寫,或有書不盡言、言不盡意之礙,或有古今異言、方俗殊語今人難解之句,都需要史注去補充史實、解釋語詞、闡發文句內涵。史注之于史書之重要性自不必多言,而地理注之于史書的重要意義,強調的是地理注在史注中地位的不可取代性,同訓釋語詞、補充史實一樣,是不可或缺的注釋要素。觀察前述例證可以看到,地理注所關注的對象和在歷史敘事中是一致的,國別歸屬和方位界定串聯起了空間,而地名的對照則溝通了古今,二者構成了回顧歷史的基本框架。時間和空間是構成歷史的兩個重要元素,也是回顧歷史的兩個視角。高誘、韋昭、杜預脈承司馬遷和班固的史學理念,并將其貫徹在注史活動中。早期史書地理注的大量出現,反映了史學發軔階段史家對“地理空間敘事”的重視,也是理解中國古代史學時空一體的切入點。
三、結語
早期史書中的地理注釋是中國古代史學與地理學交融的重要體現,以高誘、韋昭、杜預等為代表的史家在地理注釋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這些注釋主要涵蓋四大類型:名詞屬性、國別歸屬、古今地名和空間方位。其中,名詞屬性注釋對地理實體的性質進行界定,如關隘、山川、城邑等;國別歸屬注釋明確了地理區域的政治隸屬關系;古今地名注釋則通過對比古今地名的變遷,反映了地理名稱的歷史變化;空間方位注釋則通過東、西、南、北等方位詞,以及相對位置、距離等描述,構建了地理空間的基本框架。
早期史書地理注釋的意義深遠。首先,地理注保存了大量沿革地理的珍貴史料,通過對地理名稱、行政隸屬、城邑位置等內容的記錄,為后世歷史地理學的研究提供了重要依據。其次,史書地理注在歷史地理學研究中長期被忽視,學者多關注正史地理志、方志、輿圖及私家地理著作。兩漢魏晉時期,史注文獻豐富,地理注釋數量可觀。早期史書地理注是歷史地理學形成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史書地理注與其他地理著作共同構成了古代地理學的成就。最后,這些注釋反映了古代史家對地理空間敘事的重視。通過對地理信息的描述,史家不僅構建了歷史事件的空間背景,還強化了歷史敘述的空間感,體現了古代史學中時空一體的敘事傳統。總之,早期史書地理注不僅是古代史學、地理學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為后世歷史地理學的研究提供了豐富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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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閆昱丞
來源:《史志學刊》2025年第4期
選稿:耿 曈
編輯:楊 琪
校對:汪鴻琴
審訂:耿 曈
責編:宋柄燃
(由于版面內容有限,文章注釋內容請參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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