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號那天,陳光標在網上發了一張匯款單的照片,上面顯示他給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打了1000萬塊錢,他說這筆錢原本是打算買一輛車送給一個叫張雪的人,可張雪一直沒來領車,他就把車子賣掉,把錢直接捐出去了,陳光標解釋說這么做是為了兌現自己之前做公益的承諾,不過前提是張雪遲遲沒有出現。
張雪這個人,之前從沒露過面,也沒發過任何消息,在陳光標視頻下面只留了一句話,說標哥真男人給你點贊,就沒再多說,既沒提到車的事,也沒解釋為什么沒提車,更沒說認不認可這個操作,兩個人以前根本沒公開合作過,這次互動就像突然冒出來的一句臺詞,前后都接不上。
你答應把東西送給別人,但那個人沒來拿,你就自己決定轉送他人,這在法律上說不通,口頭說送車不算合同,對方連回應都沒給,沉默不代表同意,也不等于放棄權利,有人認為這種做法靈活實際,也有人覺得這是借慈善名義給自己臉上貼金。
陳光標這些年一直這么干,2008年地震后他帶著現金拍照,2020年捐口罩被人發現渠道有問題,去年還被民政部門找去談話,這次又搞出一個“車變錢”的場面,畫面挺生動,情緒也足,但具體細節都是他自己說的。
最奇怪的是張雪這個人,查不到他的工作單位,也沒有社交賬號,連一張照片都找不到,他就像臨時搭建的道具,名字一出現,責任就歸到他不作為上,而陳光標借機完成了道德轉身,這種無名受贈者在網紅慈善中越來越常見,好處是沒人能對質,壞處是公眾永遠搞不清真相。
現在政策規定慈善活動要公開透明,受贈方、資金去向和交易憑證都得公布出來,可是這次嫣然醫院沒有發布接收聲明,陳光標也沒有展示賣車記錄或第三方證明,事情過去一天了,仍然只有他自己在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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