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會,每一起案件的審理都是對證據邏輯的嚴謹考量。今天,我們聚焦一起合同詐騙案,深入剖析律師在證據審查與細節挖掘方面的實務操作。
"律師簡介
曹亮律師,自2009年起執業于北京市京師(沈陽)律師事務所,擁有中南大學法律專業背景。他累計承辦案件逾1000多件,在刑事辯護(經濟犯罪)和合同糾紛領域造詣深厚。作為遼寧省刑法學會第六屆理事等多個職務的擔任者,他秉持為人民服務的執業理念,以維護委托人利益為原則,恪盡職守。
案例紀實
案件困境
遼寧省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于XX犯合同詐騙罪。于XX系沈陽XX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與被害單位XX公司的煤炭購銷合同中,XX公司收到665萬元銀行承兌匯票后未按約定交付貨物。同時,在與海港XX公司的購煤協議中,也存在合同未按時履行的情況。公訴機關認為于XX構成合同詐騙罪。
關鍵證據動作
辯護人曹亮針對公訴機關的指控,進行了細致的證據審查與細節挖掘。對于XX公司與海港XX公司的合同,辯護人指出合同未履行是由于客觀因素,如全國煤炭行業價格下滑、煤炭質量問題以及與其他公司的經濟糾紛等,且XX公司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被告人于XX是履行職務行為,不應承擔刑事責任。對于XX公司與XX公司的合同,辯護人提供了遼寧XX公司的收款說明、供應商明細帳等證據,證明款項用于購煤,XX公司有供貨能力,未及時供煤是因為洗煤設備未協調好以及煤炭自燃等原因。
結果
法院認為XX公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于XX構成合同詐騙罪。但綜合審查辯方證據,對公訴機關關于于XX利用經濟合同詐騙XX公司貨款的指控不予支持。最終,于XX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雖然判決結果未完全采納辯護人的無罪意見,但相對于兩起犯罪事實都被認定的情況,已經是對被告人較為有利的結果。
這起案件充分體現了證據審查與細節挖掘在案件辯護中的重要性,也提醒我們在法治實踐中要嚴謹對待每一個證據和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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