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孩景景被“誘騙”至柬埔寨電詐園區一事,迎來新進展。
近日,一名自稱景景的女孩的“澄清”視頻在社交平臺流傳,視頻中女子否認遭到綁架脅迫,稱自己是自愿前往柬埔寨并選擇留下的。
視頻中的女子表示,自己原生家庭并不幸福,與父親關系緊張,曾被送進少管所和精神病院,還稱遭遇過父親猥褻。從精神病院出院后不久,她便搭乘飛機前往廣西,隨后到達柬埔寨。
針對此前流傳的被毆打視頻,該女子解釋稱,視頻是配合他人演戲,目的是向家里索要錢財。“至于錢的事,是他(父親)當時一直給我們發信息,說給錢,剛好我們沒錢用了,想著先用一下他的錢,到時等有錢再還給他。”
她還表示,自己是被父親“逼得沒辦法了”,并擔憂回國后的處境:“現在我回去之后會很慘的,要么因為我騙他錢了讓我坐牢,要么又把我關到精神病院……我現在在這邊,人家已經不想收留我了,我都不知道以后該何去何從了。”
與該視頻一同流傳的一段文字顯示,該女子自述因“網戀奔現”前往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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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視頻截圖
“這個視頻我看到了,警方也看到了。”4月3日,景景的父親仝先生向中國新聞周刊確認,畫面中的女子樣貌確認為景景。
“如果我對孩子不好,孩子出事之后,我會多方湊錢?這些都是有據可查的。”仝先生稱,關于視頻中家庭關系以及猥褻的“指控”,警方可以隨時調查。他目前對此不想做過多澄清,因為擔心女兒在境外承受更大壓力。
據此前媒體報道,河南南陽的仝先生在網上發帖求助,稱女兒景景1月底突然失聯,經多方排查確定其身處柬埔寨電詐園區。
控制景景的人多次向他索要贖金,還在視頻通話中毆打景景,并威脅要找人對她實施“輪奸”。仝先生賣掉汽車,多方湊錢,先后兩次支付贖金,總額達10多萬元,但對方始終未放人。在上述視頻通話中,景景身上疑似有多處淤青。
一名柬埔寨華人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目前中國大陸普通護照持有者入境柬埔寨仍需辦理簽證,停留性質分為旅游、商務兩種,最長停留期為30天,續簽后可再停留一個月。若景景一直待在柬埔寨且停留時間已超過60天,無論其入境方式如何,都將面臨遣返。
中國新聞周刊獲悉,3月31日,南陽市公安局車站分局已對“景景疑似被誘騙至柬埔寨”一案立案偵查。
上海深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孟凡建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本案中,若景景未通過合法出入境審批手續,以偷渡方式私自進入柬埔寨,無論其初始動機是“網戀奔現”還是其他目的,該行為均已涉嫌構成偷越國(邊)境罪。
孟凡建進一步指出,若景景伙同他人,虛構“被綁架、被關押、將被性侵”等虛假事實,刻意制造自身身處危險的假象,致使其父母陷入錯誤認知,進而基于擔憂向其支付贖金,累計金額已達約11萬元,該行為已符合詐騙罪“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數額較大財物”的法定構成要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若近親屬出具諒解書,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但如果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具體處理時會酌情從寬處罰。”孟凡建稱,“這一規定表明,即便父母出具諒解書,也并非絕對免除其刑事責任,若其行為引發嚴重社會影響、浪費大量公共司法資源(如警方開展跨國偵查、引發媒體廣泛報道、社會公眾恐慌等),司法機關依舊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僅在量刑時酌情從輕處罰。”
“對于景景針對父親的一些指控,涉及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也有法定義務調查。”孟凡建說。
他建議,如果景景確實遭遇過不法侵害,應勇敢向警方報案并提供證據。實踐中,可能需要待她回國后,由她本人向警方正式陳述并提供線索(如時間、地點、證據等)。若她人在境外,公安機關也可通過國際警務協作等方式進行調查。同時,若指控系捏造,她還可能需要承擔誣告陷害的法律后果。
記者:陳威敬
(chenweijing@chinanews.com.cn)
編輯:劉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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