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經緯4月3日電 中電科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電科數字或公司)因信披違法違規被立案,還因子公司衛星互聯網業務披露不準確被警示。
據公司3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032026003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電科數字稱,目前公司各項經營活動均正常開展。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同日,電科數字披露公告稱,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出具的《關于對中電科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侯志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6]101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經查,公司存在以下事實:公司在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2份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及3次上證E互動信息發布中稱“在衛星互聯網領域,柏飛電子主要提供星載高性能計算、AI智算及射頻傳輸三類產品”“在衛星互聯網領域,柏飛電子已成功構建了全國產化的解決方案”。
公司上述投資者關系活動中的自愿披露信息不準確、不完整,存在誤導性陳述、遺漏風險提示等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6號)第三條第一款、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6號)第五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電科數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侯志平于2013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會秘書兼副總經理,對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事項負有責任,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6號)第四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6號)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五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侯志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據公司2025年半年報,柏飛電子系電科數字子公司,主要業務為嵌入式計算機模塊和整機,注冊資本1億元,2025年上半年實現營收1.2億元,凈利潤虧損5530.61萬元。
企業官網顯示,中電科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中國大陸IT行業首家上市公司,主營業務包括數字化產品、行業數字化和數字新基建三大業務板塊,在金融、運營商、互聯網、制造、零售、能源、交通、政府和公共服務等行業擁有廣泛的客戶基礎。
二級市場上,電科數字3日收跌1.39%報22.04元,公司最新市值149.9億元。(中新經緯APP)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