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記者 陳家運 北京報道
鋰電材料龍頭天賜材料(002709.SZ)再度就商業秘密侵權提起訴訟。
4月1日晚間,天賜材料發布公告,其全資子公司九江天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江天賜”)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深圳市研一新材料公司(以下簡稱“深圳研一公司”)、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研一公司”)及前員工李某、鄭某龍等共計12方主體,索賠經濟損失14.72億元。
天賜材料方面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該14.72億元數額并非單方粗略估算,而是結合侵權方相關生產設施、裝置規模,疊加公司預期市場損失等綜合核算得出。
索賠14.72億元
根據公告,九江天賜指控被告方通過竊取、非法復制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公司核心的液體六氟磷酸鋰、液體雙氟磺酰亞胺鋰生產工業化技術及配套產線設計、設備參數等全套商業秘密。
其中,被告李某于2017年至2021年在九江天賜任職,歷任工藝技術總監、總工程師,掌握核心技術機密并簽署保密協議。九江天賜指控,李某離職后為牟取利益,將核心技術秘密泄露給深圳研一公司、浙江研一公司、岳某、張某暉等,并被直接應用于后者“年產10萬噸液態六氟磷酸鋰”和“年產1萬噸雙氟磺酰亞胺鋰”項目,同時通過申請專利非法公開技術信息。
九江天賜請求法院判令12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權、銷毀侵權產線與資料,并連帶賠償經濟損失14.72億元及維權費用。
天賜材料方面表示,本次訴訟由子公司獨立主張,預計不會對上市公司當期損益造成直接負面影響,但案件尚未開庭,最終結果存在不確定性。
此前,湖口縣人民檢察院于2024年9月6日向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單位浙江研一公司、被告人岳某、張某暉犯侵犯商業秘密罪。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因涉及商業秘密,于2024年12月26日、12月27日、2025年1月13日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審理過程中,經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批準延長審理期限一次,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延長審理期限四次,現已審理終結。
天賜材料于2026年1月發布的公告顯示,浙江研一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同一泄密事件被判侵犯商業秘密罪,單位罰金2000萬元。
對于上述涉訴事宜,記者致電浙江研一公司,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天賜材料方面人士表示,2025年涉訴案件聚焦刑事追責層面,而本次14.72億元索賠為民事追責訴訟,二者圍繞同一商業秘密侵權事件,分別從刑事定性、民事索賠兩個維度推進,并非獨立無關的案件。
屢次起訴維權
此次訴訟并非天賜材料首次商業機密維權。
2025年7月,九江天賜已就同一核心技術(液體六氟磷酸鋰工藝)被泄露事宜,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永太科技等12方主體,索賠8.87億元。該案同樣指向李某、鄭某龍二人,指控其違反保密義務,將技術資料泄露給競爭對手,用于年產13.4萬噸液體鋰鹽項目。
2025年9月16日,天賜材料公告顯示,李某、鄭某龍因犯侵犯商業秘密罪,被終審分別判處三年三個月、二年三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450萬元、150萬元。
關于此前涉事前員工李某的案件進展,天賜材料方面人士表示,該起商業泄密事件的刑事部分已經完成判決,相關責任人的侵權行為已被司法機關定性。但截至目前,2025年訴訟中涉及的8.8億元賠償款項尚未到位,相關民事賠償流程仍在推進中。
根據天賜材料2025年年報,公司全年實現營業收入166.50億元,同比增長33.00%;歸母凈利潤13.62億元,同比增長181.43%;扣非凈利潤13.60億元,同比增長256.32%。
對于業績增長的原因,天賜材料方面表示,新能源汽車以及儲能市場需求快速增長,公司鋰離子電池材料銷量同比大幅增長。同時因公司核心原材料的產能爬坡與生產環節的成本管控,整體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編輯:董曙光 審核:吳可仲 校對: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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