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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橋頭鋁電綠電鋁產能置換轉型升級項目配套的綠電直連項目取得海北州發改委核準批復。
該項目是青海省首個核準的綠電直連項目,也是青海首批單體規模最大的綠電直連示范項目。項目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剛察縣吉爾孟鄉、泉吉鄉、伊克烏蘭鄉,規劃新建650兆瓦風電裝機和1座新能源升壓站,并配置儲能系統,通過一體化電源、儲能、輸電布局,為綠電直供筑牢硬件基礎。作為電解鋁產業綠電直連項目,建成后年發電量達14.22億千瓦時,新能源利用率達100%。
通過電源側與負荷側深度綁定,將高原得天獨厚的風光資源轉化為產業發展實際動能,實現1+1>2的發展效果;同時還能有效降低產業碳排放強度,助力打造高附加值、高競爭力的綠電鋁標桿產品。
青海省投將以綠電直連項目為抓手,全面盤活傳統電解鋁產業存量、拓展綠電直連創新業態增量,通過電源側與負荷側深度綁定,為電解鋁產業送上穩定可靠的清潔能源“定制餐”,構建“綠電支撐綠產、綠產消納綠電”的良性循環,實現青海風光資源與特色產業精準對接,讓高原“風”“光”持續轉化為發展優勢,為推動集團公司“均衡增長戰略”在青落地、全面融入青海清潔能源產業高地建設貢獻省投力量。
根據國家650號文的官方定義,綠電直連是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項目,不直接接入公共電網,通過專用線路向單一用戶供電,可實現電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 。
電直連并非適合所有企業,而是有明確的適用場景和條件限制。根據《通知》要求,目前我國重點支持四類場景開展綠電直連:
場景一:新增負荷
政策明確新增用電負荷可以配套建設新能源項目來開展綠電直連 。
場景二:存量負荷(自備電廠)
存量負荷開展綠電直連,需滿足“自備電廠足額清繳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且綠電發電空間通過調減自備電廠出力實現;
場景三:存量負荷(出口外向型企業)
出口外向型企業,可利用周邊新能源資源探索開展綠電直連(應對歐盟碳關稅等國際綠色貿易壁壘);
場景四:受限的存量新能源項目
存量新能源項目,若未開展電網接入工程或當地電網消納空間不足,可在履行變更手續后開展綠電直連。
從企業類型來看,綠電直連更適合用電負荷穩定、用電量大、有剛性降碳需求的企業,如鋼鐵、冶金、化工、數據中心、新能源汽車產業園等,這類企業的用電需求能更好地匹配新能源出力特性,實現綠電高效利用。
此外,綠電直連項目建成后,可自主選擇兩種運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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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并網型:與公共電網保留應急連接,占目前全球已投運項目的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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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離網型:不接入公共電網,主要用于偏遠礦區、海島等特殊場景,占比不足5%;其中,并網型項目是當前我國政策重點支持、行業主流推進的模式,既保留了綠電直連的核心優勢,又能通過公共電網保障用電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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