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紀珍,1911年生于泰安縣六郎墳村,194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做地下聯絡員,1948年2月被敵人殺害。
張紀珍全家十口人,靠父親賣饃維持生活,17歲那年就和大堰堤村張燦秀結了婚,婆家也是吃了上頓沒下頓,1939年日寇侵占泰安,苦難生活的折磨,日寇的燒殺搶掠,反動統治的腐敗無能在張紀珍的心頭上燃起革命的火焰。1942年春她加入中國共產黨,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下,在她家設立了秘密交通聯絡站,由她負責搜集和傳遞情報,她以磨面為掩護,積極為我黨遞送信件和情報。
1946年至1947年間,國民黨反動派大舉進攻山東,斗爭十分殘酷,國民黨在泰安城西李家莊設立了還鄉團、區公所,以此為據點,四處燒殺搶掠,大批黨員、干部和群眾慘遭殺害。人民處在水深火熱之中,面對嚴峻的斗爭現實,張紀珍毅然地接受了上級黨組織的決定,留下來搞好聯絡站,堅持斗爭,她不顧個人安危,深入敵區偵查敵人活動情況,給我黨提供許多重要情報。領導和同志們都稱她是黨的優秀聯絡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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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2月20日,張紀珍被還鄉團抓去,敵人把她綁到大堰堤村廟內吊起進行毒打,逼她說出黨的機密,張紀珍寧死不說,敵人又把她押解到區公所李家莊,還鄉團大隊長寧洪林是個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他親自審問張紀珍,在殘暴的敵人面前,張紀珍正義凜然,視死如歸,她不時地大罵敵人:“你們既然逮住你姑奶奶,要殺就殺,要砍就砍!”她一腳踢翻方桌,砸在寧洪林身上,寧洪林氣急敗壞,隨即指使打手用粗鐵條穿著張紀珍的雙肩鎖骨拉著在院子里走了數圈,然后用子彈頭剝她的肋筋,砍去了她的雙腳,最后將張紀珍刺死在李家莊北河灘里。張紀珍英勇地犧牲了,上級黨組織想方設法找回了她的尸體,為她召開了追悼大會號召黨員、干部學習張紀珍的革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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