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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原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簡稱“北醫三院”)原腫瘤化療與放射病科醫生張煜在自己的公眾號上發文稱,他與北醫三院的官司結果已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北醫三院向他賠償解除聘用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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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顯示,北醫三院與張煜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據是聘用合同書一項約定,即“乙方(張煜)違反職業道德或社會公德,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北醫三院)可以單方隨時解除本合同”。
法院認為,該項約定并非《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所規定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法定情形。故北醫三院的解聘行為屬于違法解除聘用合同。
3月29日,張煜向記者表示,“應該不會”上訴,并計劃將50萬元賠償金用于雇傭醫生、培養學生,去推廣“看病第一原則”和權威醫學指南,去建立數據庫,去幫助患者,避免過度治療、保護患者健康。
3月30日,北醫三院宣傳中心表示,目前沒有可以提供的信息。
事件回顧梳理:
事件起因是2021年4月2日,時任北醫三院腫瘤化療與放射病科醫生的張煜在網絡平臺公開發文,揭露“腫瘤治療黑幕”,直接點名原上海新華醫院普外科副主任醫師陸巍存在“超指南用藥、過度治療”等行為,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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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國家衛健委迅速介入調查,當月便給出結論,認定涉事案例的治療原則基本符合規范。
盡管官方有了結論,但張煜并未停止在網絡上針對“過度醫療”話題的發聲,其本人與陸巍醫生不僅在網絡上一直互相攻擊不斷,還互涉多起法律訴訟。
隨著張煜的持續發聲,其與北醫三院的矛盾逐漸升級。判決書顯示,北醫三院分別于2021年6月、11月及2022年2月三次與張煜進行談話勸誡,認為其言論已引發公眾對醫院管理水平、醫務人員職業道德及診療能力的質疑,對醫院聲譽造成不良影響,但張煜并未聽從勸誡。
2022年2月25日,北醫三院正式向張煜出具解聘通知書,解聘理由為“2021年4月至2022年2月期間,其行為對醫院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經多次提醒仍未停止”。
隨后張煜向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北醫三院支付違法解除聘用合同賠償金100多萬元,該委員會以北醫三院與張煜之間為人事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為由,裁決駁回張煜的仲裁請求。張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2023年3月,張煜前往衢州柯城區人民醫院(二甲)任職主治醫師,三周后辭職。張煜稱:辭職原因是自己被多次舉報。
2023年8月,張煜發文表示希望重返北醫三院,繼續從事腫瘤診療工作,不過并未得到醫院回應。
2024年4月7日,陸巍起訴張煜網絡侵權的第一個訴訟官司迎來一審判決。
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宣判:判決張煜在其知乎賬號"張煜醫生"中連續七日登載聲明,向原告陸巍賠禮道歉。判決張煜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賠償原告陸巍公證費13480元、律師費10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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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兩人之間的矛盾并未平息。
收到判決書后,張煜在社交平臺發文,“我失望過很多次了,但這次依舊讓我覺得難以接受,憤懣不平,很無力的感覺。我告他的案子也在繼續,他明顯是編造謠言,誹謗了我”。
撰文 | 梅斯醫學綜合整理
編輯 | 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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