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元宇宙音樂節”的投資項目
一份作廢的場地租賃協議
再加上“高收益”“零風險”的
話術輪番游說
他一腳踏入了裹著糖衣的陷阱
當元宇宙的新潮概念遇上誘人的音樂節投資項目,新潮的概念裹著糖衣,但內里全是陷阱。這起詐騙投資人百萬元投資款的案件經河南省開封市祥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2026年2月13日,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5萬元。
2023年,元宇宙概念席卷全國市場,各類文創、文旅項目借勢扎堆上線,成為資本追逐的熱門風口。張某也看準了這股熱潮,與他人商議聯合舉辦一場“元宇宙音樂節”,雙方約定各自承擔800萬元投資,試圖借著新潮概念分一杯羹。
眼看約定的出資期限步步臨近,張某卻始終拿不出承諾的投資款,項目剛起步就陷入資金僵局。走投無路的張某,很快將歪心思轉向了外部投資者,而金某成了他的目標。“這是當下的頂流項目,利潤豐厚、穩賺不賠,現在入股就是搶占先機!”張某用“高收益”“零風險”的話術輪番游說,試圖讓金某放下戒備。
金某并未被沖昏頭腦,提出要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簽訂正式的合作合同,以此保障自身的投資權益。為了打消金某的顧慮,2023年7月12日,張某特意帶著一份場地租賃協議登門,信誓旦旦地向金某保證:“場地租賃早就敲定了,項目已經順利落地,各項籌備工作都在穩步推進,絕對靠譜!”看著這份簽章齊全的協議,金某的顧慮消減大半。他全然不知,眼前的只是一張毫無法律效力的廢紙——這份協議因主體資格不符、權責劃分不清早已被正式撤銷,新協議由其他公司重新簽訂,原協議自始無效。
原來,張某早已被排除出音樂節組委會,徹底喪失了項目參與資格,連項目的籌備工作都無法再接觸。可他依舊偽裝成項目核心負責人,對金某隱瞞所有真相,繼續行騙。2023年8月15日,張某成功騙取金某100萬元投資款,這些投資款全部被他作為私用。當金某發現項目毫無進展、察覺到端倪要求退款時,張某開始百般推諉、拖延抵賴,直至案發,這筆錢始終未能歸還。
公安機關接到金某的報案后,于2025年7月2日將張某抓獲歸案。同年9月2日,案件偵查終結后被移送至開封市祥符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區分民事違約與合同詐騙,核心在于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是否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辦案檢察官表示,張某的每一步操作,都直指非法占有的目的。
經檢察機關查證,張某的行為完全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一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故意提供作廢的協議,隱瞞被踢出項目的關鍵事實;二是無實際履約能力,早已與項目脫鉤,不具備履行合作約定的基礎;三是資金用途異常,騙得的100萬元全部被其私用,未投入項目分毫;四是拒不退賠、逃避責任,面對退款要求,仍持續欺騙,無任何還款行動。
“綜上,張某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合同詐騙罪。”辦案檢察官說。
2025年10月17日,檢察機關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鑒于案發后張某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其家屬代為全額退還100萬元贓款、取得被害人諒解,法院經審理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和提出的量刑建議,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檢察日報·明鏡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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