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鄭棋元 萬輝
“我已經在老家找到工作了,還是踏踏實實上班賺錢才安心。”在接到襄陽市襄州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檢察官的回訪電話時,阿輝正站在河南老家的一家小店前,熟練地整理貨架。曾經跟著朋友走上詐騙歧途的他,如今每天按時上下班,勤奮工作,心里感到前所未有的踏實。
從跟風賺“快錢”到踏實過日子,阿輝的轉變背后離不開檢察機關的幫教。4月12日,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件始末。
原來,2023年,17歲的阿輝因為畢業后遲遲未能找到工作,生活壓力很大,聽說朋友張某、陳某在某地有掙錢的“門路”,他便前去投奔。然而,所謂的“賺錢門路”實則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張某、陳某在社交平臺上冒充工作人員,以發放“補貼”“福利”為由誘騙受害人購買購物卡,通過屏幕共享獲取卡密信息后進行轉賣。
起初,阿輝與二人同吃同住,頗受照顧。時間一長,他覺得過意不去,便在二人指導下學習“抓魚”技術,即在社交平臺發布虛假信息,尋找潛在目標,再交由張、陳二人實施詐騙。殊不知,這些看似“幫忙”的行為,已使他成為詐騙鏈條上的一環。
2024年,張某將詐騙所得的一筆資金帶回家中存放,無意間將該消息透露給發小何某某。何某某心生貪念,將贓款盜走。張某發現后報警,警方很快抓獲何某某,但在調查贓款來源時,張某、陳某及阿輝的詐騙行為也隨之浮出水面,三人被抓獲歸案。
2025年4月23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襄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在審查時發現,三名犯罪嫌疑人對詐騙方式、金額均供認不諱,但卷宗里竟找不到一名被害人。檢察官進一步了解得知,案發后部分被害人曾接到公安機關電話,但因剛剛被騙,警惕性極高,擔心再次被騙,干脆拒接電話,有的甚至將民警號碼拉黑,案件因此陷入僵局。
“‘消失’的被害人對案件能否準確定性、能否依法打擊犯罪至關重要。”為破解困局,襄州區檢察院向公安機關發出詳細的補充偵查提綱,完善案件事實證據鏈。
經查,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三人先后對三名被害人實施詐騙。在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耐心釋法說理下,三名被害人打消顧慮,積極配合調查,被詐騙錢財均被及時追回。
2025年12月8日,襄州區檢察院對此案依法提起公訴。2026年3月9日,襄州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
“我就是覺得天天吃人家的、喝人家的,不好意思,才幫著一起做,現在想想真是害人害己。”面對檢察官的訊問,阿輝悔恨交加。
鑒于阿輝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犯罪情節相對較輕,案發后主動退賠被害人損失,認罪態度良好,具有明顯悔罪表現,襄州區檢察院依法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同時,該院還依托“鹿鳴”工作室,聯合當地社工組織、村委會對阿輝開展跟蹤幫教,定期回訪、談心。目前,阿輝已找到穩定工作,生活逐漸回歸正軌。
承辦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屏幕共享一旦開啟,對方將實時看到您手機上的所有操作,包括銀行卡號、密碼、驗證碼等敏感信息。遇到陌生人要求開啟屏幕共享功能,要高度警惕。對于“扶貧補貼”“刷單返利”等說辭,要保持清醒頭腦,切勿輕信陌生人承諾,更不要輕易轉賬匯款。一旦發現被騙,要第一時間報警,并積極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切勿因“丟面子”或“怕麻煩”而錯失追贓挽損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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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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