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單元樓里,幾戶常年亮著燈,卻從來沒人住。隔壁鄰居每天聞著香火味,樓道里紙灰飄散——這不是靈堂,而是你家隔壁的“骨灰房”。2026年3月30日起,這種情況將徹底成為歷史。
就在今天,新修訂的《殯葬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其中一條明確規定:禁止將居民住宅專門用于安放骨灰。
這個規定,直擊近年來在全國多地愈演愈烈的“骨灰房”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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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房”有多離譜?小區變“祠堂”,鄰居苦不堪言
天津濱海新區某村,一棟公益性骨灰堂建成16棟外觀與普通住宅無異的樓房,對外以“家族祠堂”名義售賣出租,專門存放骨灰,累計安置數萬盒,嚴重擾亂周邊居住秩序。
河北、江蘇等地也出現了類似情況——低價小區被零散用作骨灰存放點,每逢清明等祭掃時段香火繚繞,引發鄰里強烈不安。
有業主反映:鄰居的房子常年無人居住,卻供奉著骨灰盒,樓道里燒紙、點香,甚至放鞭炮。夏天不敢開窗,孩子不敢單獨上下樓。“我買的是住宅,不是靈堂!”一位受害者無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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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明確:自住房里臨時安放可以,專門買來放骨灰不行
新規并非“一刀切”。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娟律師解讀:普通居民在自住房屋內臨時安放親人骨灰,安靜寄托哀思,不影響鄰里生活,不在禁止范圍內。
但一旦住宅被專門、固定、持續改作骨灰安放場所,就觸碰了法律紅線。
為什么自己買的房不能用來放骨灰?楊娟解釋,這條規定并非否認業主的所有權,而是明確住宅使用權的法律邊界。根據民法典,業主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或影響建筑物安全。住宅不是可以脫離社區公共秩序而被無限制使用的私人空間。
“骨灰房”從何而來?墓地太貴,老百姓的無奈
“骨灰房”亂象的背后,是喪葬行業的收費亂象。
醫法匯創始人張勇分析,選擇“骨灰房”的業主,大多面臨墓地價格高、管理費用貴、租期短等現實問題。一個城市經營性墓地動輒數萬元甚至十幾萬元,使用年限僅20年,到期還要續費。一些家庭實在承受不起,無奈轉向住宅存放骨灰。
新規不僅禁止“骨灰房”,同時針對問題源頭進行管理,遏制殯葬過高收費。
怎么管?多部門聯合監管,存量引導規范、新增依法處置
新規實施后,將由民政、公安、住建等多部門聯合監管。對存量情況以規范引導為主,對新增違規行為依法處置。
與此同時,新規從價格監管和服務分層兩方面入手,確保群眾真正“辦得起、葬得起”:
- 殯葬服務實行清單化管理,國家制定基礎項目清單,將遺體接運、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納入,收費標準依法制定
- 新設殯葬服務機構由政府舉辦,為非營利性機構,不得再新設立營利性殯葬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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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安葬是出路:廣東節地生態安葬率達70%
在規范管理的同時,多地正在大力推廣節地生態安葬。
廣東自2015年起實施戶籍居民7項基本殯葬服務免費政策,近幾年年均減免殯葬費用超5億元,節地生態安葬率達到70%。廣州生態安葬率更是超過90%,花壇葬、樹葬、海葬等綠色安葬方式日益普及。
“母親曾說:‘生命會歸于平淡。’對母親的思念,就在我的心中。”一位選擇樹葬的逝者家屬這樣說。
“骨灰房”的出現,是墓地太貴、老百姓無奈的產物;新規的出臺,則是國家用制度為“逝有所安”劃清底線。
一邊是鄰里安寧,一邊是祭奠哀思,這不是非此即彼的選擇題。當殯葬服務真正回歸公益屬性,當生態安葬真正成為百姓的“優先選項”,那個被香火縈繞的單元樓,終將還鄰居們一個清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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