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海南昌江黎族自治縣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
近日,昌江黎族自治縣委縣政府關注到史某輝申請國家賠償被依法中止辦理一事,迅速成立由縣委政法委牽頭的聯合調查組對有關情況開展調查核實,對涉及的案件將依法依規處置,調查結果將適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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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的河南單親媽媽史玉輝,2021年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羈押821天。2025年5月23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認為史玉輝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下達《不起訴決定書》。同年8月,檢察機關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書》,同意賠償她的損失。
然而,賠償程序啟動13天后,海南昌江警方以“騙取銀行貸款”為由對她重新立案偵查,賠償中止。
來源:昌江發布
一審:雷孜研
二審:曾雨田
三審:楊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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