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議會即將就恢復死刑的法案進行表決。批評人士指出,該法案帶有種族主義色彩——因為在實際操作中,它幾乎只針對巴勒斯坦人。以色列歷史上唯一被處決的平民是一名德國人。1961年,阿道夫·艾希曼對判決提出上訴,他甚至向以色列總統請求寬恕——他聲稱自己對屠殺猶太人并不負有責任。
1962年6月1日深夜,這名納粹戰犯在拉姆拉監獄被處以絞刑。自那以后,所有因反人類罪或叛國罪被判處的死刑,均被暫緩執行或減刑。數十年來,檢方也未再提出過死刑量刑建議。事實上,以色列已經廢除了死刑。
![]()
按照部分以色列議會議員的設想,死刑可能很快就會卷土重來。周二晚間,議會國家安全委員會通過了經修訂的死刑法案草案,并將其提交至全會。議會預計將于周一,即春季休會前夕對該草案進行表決。目前的草案基于極右翼政黨“猶太力量黨”的一名議員于2023年初提交的提案。該黨黨魁伊塔馬爾·本-格維爾曾公開宣揚“阿拉伯人去死”這一極端且廣為流傳的口號,隨后又將其改口為“恐怖分子去死”。在本雅明·內塔尼亞胡領導的現屆政府中,本-格維爾擔任國家安全部部長。
該草案規定了對“致命恐怖襲擊”適用死刑。根據犯罪發生地和犯罪主體身份的不同,該法律的適用方式也存在差異。在自1967年以來一直處于以色列軍事占領下的約旦河西岸,該法案僅涵蓋巴勒斯坦人,并明確排除了以色列人例如猶太定居者。
![]()
對于被判有罪的巴勒斯坦人而言,死刑幾乎是強制性的。死刑必須在90天內通過絞刑執行;即使是軍事指揮官甚至以色列總統也無權進行赦免。草案中含糊地規定,只有在存在“特殊情況”時,審判巴勒斯坦人的軍事法庭才能以無期徒刑代替死刑。該法案在以色列境內的適用規定,同樣暴露出其核心意圖。草案明確指出,任何人“故意導致他人死亡,以否定以色列國的存在,將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人權組織指出,“以否定以色列國的存在”這一條款構成了以色列刑法中的一個全新概念。該條款于今年2月被添加至草案中,外界認為其實際意味在于,只有巴勒斯坦族裔占該國人口五分之一以上針對猶太裔以色列人犯下的罪行才會被納入死刑范疇。反之,如果一名猶太裔以色列人故意殺害一名巴勒斯坦裔以色列人或外國人,則不會受到這些嚴苛條款的約束,因為其行為的動機并非旨在否定以色列國的存在。
![]()
本-格維爾也毫不掩飾該法案僅針對特定群體犯罪的意圖。在周二晚間的投票結束后,他滿帶贊賞地表示:“那些僅僅因為猶太人的身份就決定謀殺他們的人,只會得到一個判決:死刑。”多年來,推動恢復死刑的運動一直是這位民粹主義政客及其黨內同僚塑造強硬政治形象的工具。近段時間以來,本-格維爾在公開露面時,時常佩戴一枚金色的絞刑架形狀胸針;不久前,他還讓人在一家博物館的斷頭臺前為自己錄制視頻。
![]()
提交該草案的定居者政客利莫爾·松·哈爾-梅萊赫,在3月初的普林節期間,甚至將自己裝扮成“恐怖分子的死刑”,身上掛著絞刑架和毒針模型——并佩戴著一枚象征在阿克薩清真寺原址上重建第三圣殿的胸針。她的丈夫也以實際行動表明,對部分以色列民眾而言,暴力、占領與原教旨主義猶太教是如何緊密交織在一起的。他為自己選擇的普林節服裝主題正是“占領、驅逐、定居”。
![]()
最初,該草案的措辭更為嚴苛;它甚至規定在以色列境內也必須強制執行死刑。據媒體報道,在內塔尼亞胡辦公室的施壓下,草案最終有所軟化;分析人士指出,這位總理對以色列的國際形象感到擔憂。盡管如此,該法案依然面臨嚴重的違憲疑慮。軍方據稱也對此憂心忡忡:由于批評人士指出該法律涉嫌違反國際法,甚至可能構成戰爭罪,以色列指揮官未來在海外或許會面臨刑事訴訟的風險。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