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你有沒有過覺得特別沒盼頭的時候?
那種時候,你是怎么扛過去的?
前段時間看《重返狼群》紀錄片,有個場景我記得特別清楚——
那時大雪封山,吃的運不進來。
李微漪和亦風困在一個小木屋里,只能靠啃壓縮餅干撐著。
桶里的水都凍成了冰,他們得把桶挪到爐子邊,讓冰一點點化開。
有一天,亦風把化了一部分的冰從桶里提出來,那冰是個空心的圓筒。
李微漪看見了,忽然有了個主意——
她拿了個手電筒,往冰筒里一照,一個亮晶晶的“水晶燈”就在黑乎乎的小屋里亮起來了。
然后,她和亦風就圍著這個“水晶燈”,又是拍照又是歡呼,一下子忘了累,忘了餓,也忘了冷。
我特別佩服他們這種苦中作樂的本事,那是一種在最糟的情況下還能發現美、創造快樂的本事。
可能我們每個人,在這又長又難、啥事都可能發生的日子里,都得學會這個本事。
它能讓你感覺到生命很結實,生活有很多顏色,什么都還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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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絕境里找樂子,這讓我想起李誕新年時提到的一個詞,叫“入魅”。
意思是說:
人在把什么都看明白之后——
還是愿意為一些事動感情,還是愿意主動去感受、去喜歡、去重新發現這世界的好。
這和另一個詞“祛魅”正好相反。
“祛魅”本來是指用腦子把一件事分析得明明白白,沒啥神秘感了。
但現在大家常說的“祛魅”,更像是對一個你曾經覺得特別好的人或事,摘掉濾鏡,打破幻想。
比如你發現你心里那個完美的明星,其實毛病一堆,你終于不崇拜了,說一句“也就那樣”。
這就是你對這個人或事“祛魅”了。
“祛魅”能讓我們看清本質,變得更冷靜、明白;
但搞不好,我們也可能因此對什么都提不起勁,覺得沒意思,心里空落落的,甚至郁悶。
我有個朋友,就是這樣。
他16歲就出來干活,到30來歲,事業算有點小成。
別人眼里,他年輕有為,前途大好,但他自己過得一點也不開心。
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
他經歷的事兒多了,人情冷暖也看透了,早就對什么都“祛魅”了,覺得啥都沒勁。
朋友叫他看電影,他回:“都是編的,沒意思。”
朋友叫他吃飯,他說:“又是搞關系,無聊!”
朋友叫他去旅游,他又說:“不就是從自己待煩了的地方,跑別人待煩了的地方去嘛。”
有時候他也勉強跟朋友一起去,但就是融不進去,感覺不到快樂。
時間長了,他越來越抑郁,覺得活著沒意思,沒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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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祛魅”相反,李誕說的“入魅”,是另一種活法。
它不是讓你再回去盲目崇拜誰,而是讓你在看清了生活“也就那么回事”之后,還是選擇熱熱乎乎地投入進去。
說白了,我們不能光用腦子去分析周圍的人和事,也得允許自己用心去體驗、去感受,跟它們產生感情上的聯系。
就像李誕講他在南極看到鯨魚跳出海面——
從科學上講,他知道:
鯨魚跳起來,是因為身上藤壺太多,癢得難受,得靠“狠狠砸向海面”來止癢。
但這個冷冰冰的科學道理,完全代替不了他親眼看見鯨躍那一刻,心里冒出來的那種震撼和感動:
當時,他聽見鯨魚砸向海面“嘭”的一聲巨響,想起了《莊子》里說的人籟、地籟和天籟。
他忍不住感嘆:這一聲“嘭”,就是南極的天籟之音。
這就是人對一件事,從“看透”(祛魅)到“重新愛上”(入魅)的過程。
包括文章開頭說的——
紀錄片里,李微漪和亦風大雪天困在小木屋里苦中作樂。
他們沒因為現實太慘就放棄找樂子,反而在最難的時候,用一塊冰和一束光,造出了一盞燈,用這點快樂來對付心里的害怕和無力。
李微漪說:
越是覺得沒希望的時候,越要讓自己往好了想;
如果現實改變不了,至少我們能改變自己看事情的心情;
要是沒有這些苦中作樂的時候,看不到平常東西里好的一面,我們可能早就被一天天積攢起來的失望給打趴下了。
從某種角度看——
苦中作樂,也是一種“入魅”,它能讓你感覺到生命這么有韌性,充滿可能。
這不是在逃避現實,是比現實看得更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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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們每個人都該試著學學“入魅”這個本事。
它能幫我們對付因為“把什么都看太透”而帶來的空虛和沒勁。
我前面提到的那個抑郁的朋友——
他習慣用“看透一切”的眼光去分析事情,看起來一針見血,特別理性,但其實無形中把人對事物附加的感情和意義都剝掉了;
容易讓身邊的一切都變得沒味,也容易讓自己對什么都失去興趣,變得空虛、失落。
所以,我們需要學會通過“入魅”重新給事物賦予意義和價值。
它能幫我們在改變不了的環境里,自己把“幸福的主動權”拿回來。
就像紀錄片里的李微漪和亦風——
他們改變不了大雪封山的惡劣環境(現實改變不了);
于是他們通過改變“自己看事情的心情”來創造快樂(用冰塊做燈,點亮黑暗)。
羅曼·羅蘭說過一句話:
“世界上只有一種真正的英雄主義,就是認清了生活的真相后,還依然熱愛它。”
這說的,不就是一個人“入魅”的能力嗎?
在看透一切之后,還是愿意為一些事物動感情,去主動投入、去體驗、去感受、去熱愛。
我那朋友在看透之后,害怕再受傷,干脆選擇再也不投入了。
比起來,“入魅”更像一種英雄主義。
它告訴我們:
就算這世界可能也就這樣,但我們依然可以選擇去熱愛,去給自己創造點美好。
就像紀錄片里,李微漪做的那個“水晶燈”——
它最后總會化掉;
但在它存在的那個晚上,它真的照亮了黑暗的小屋,也照亮了兩個人的笑臉。
這不只是一種活下去的辦法,更是一種活在當下的醒悟。
這種“入魅”的本事,值得我們每個人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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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怎么才能學會“入魅”呢?
從心理上說——
這不是一下子就能成的,需要我們不斷去感受、去體驗、去跟事物建立聯系。
我們要允許自己慢下來,感受“當下”。
在這個什么都求快、講利害的社會里——
我們常常被過去的事或對將來的擔心困住,忽略了眼前正在經歷的真實感受。
而“入魅”恰恰是讓我們重新學會去感受:
可以試試每天抽出十分鐘,啥也不干,就安靜地坐著,感受自己的呼吸,感受周圍的光線、聲音、溫度。
當我們開始注意到這些細微的感覺時,其實就已經走在“入魅”的路上了。
在紀錄片里,李微漪和亦風能把一塊冰變成“燈”,就是因為他們沒躲著糟糕的現實,而是選擇“就在當下、就在眼前”去找點意義。
這不光是點子多,更是一種看事情角度的轉變:它需要我們對自己周圍的東西保持點好奇心。
可以試試每天花點時間,認真看看身邊一個很普通的東西,比如一個水杯、一扇窗戶、一片葉子。
如果我們能放下“我知道它是什么”的想法,真的去看它,也許就能發現它背后藏著的美或意思,在平常東西里找到不平常。
另外,我們還可以試著跟某個人、某個東西建立深一點的聯系。
要知道,人是活在關系里的;
我們的感情和那股活著的勁兒,很多時候是從深度的聯系里來的。
可以試試跟一個舊東西建立聯系,比如一本翻舊的書、一首老歌;
也可以找個也愿意一起“入魅”的朋友,一起做些看起來沒啥用但挺好玩的事。
別老問“這有啥用”,多問問“它讓我感覺怎么樣”。
通過這樣——
跟身邊的人事物連在一起,互相影響,喚醒心里那些被現實磨鈍了的感覺,建立起有深度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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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用李誕新年時分享的一段話做結尾。
這是他在大學時,一位老師在講“祛魅”這個詞時,做的補充:
“(當我們對)世界祛魅,樹林里的精靈沒了,山頂的神仙走了,再也沒有啥是搞不清的了,事物背后的原因現在不明白也只是暫時的,理性遲早能把一切都說明白!
到那個時候,生活的意義不用聽誰教,我們可以自由選,甚至創造出任何一種活法。”
整段話可以簡單理解成一句:
人要是在看清現實和真相之后,依然能主動去創造自己想要的生活。
愿我們都能學會“入魅”的本事,把日子過得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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