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儀征應急管理,對原平臺表示感謝!
◆免責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內容如有侵權請您告知我們,我們會在第一時間處理或刪除
為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儀征市應急管理局現對2026年2月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1
揚州祿滿 船舶
工程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
處罰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處罰內容:對該公司作出處以人民幣壹萬捌仟元整(18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
![]()
![]()
![]()
![]()
2
儀征市 治祥船舶
鋼結構有限責任公司
違法事實: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
處罰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處罰內容:對該公司作出處以人民幣壹萬貳仟元(1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
![]()
![]()
![]()
![]()
3
揚州 全鴻船舶
鋼結構安裝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
違法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處罰內容:對該公司作出處以人民幣陸仟元(6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