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根據相關部門的公示,《南昌縣中心城區地下車位(庫)及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套用房銷售備案和不動產登記管理暫行規定》已經縣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
![]()
![]()
![]()
![]()
![]()
![]()
![]()
![]()
![]()
![]()
從最新文件來看,本規定原則上適用于南昌縣中心城區(蓮塘街道、東新街道、八月湖街道、銀三角街道、金湖管理處、銀湖管理處八一鄉、富山鄉、向塘鎮(控規區內))國有土地范圍內地下車位(庫)及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套用房的銷售備案和不動產登記行為。其他鄉鎮(控規區內)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
其中提到, 已簽訂長期租賃協議(租賃期限超過5年)的, 鼓勵并支持租賃雙方在自愿、平等基礎上協商轉為購買關系 ,并按本款第1項規定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 協商不成的,可繼續履行原租賃協議至期滿;
對于新項目,開發主體應參照商品房預售辦理的相關材料辦理地下車位(庫)預售許可并進行銷售,申請人憑車位銷售備案等材料,按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
此外,配建學校、幼兒園、托育中心 最新 版提出,“運營收益按《江西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規定,屬于非稅收入的繳入財政非稅專戶,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于設施的維護與運營”。
明確了收益的非稅收入屬性和財政專戶管理要求,監管更嚴格。
本規定實施前已建車位無需補辦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用地手續,但登記前需公告15個工作日。
最后,此次規定明確時間,自2026年4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如有意見或失實的歡迎聯系:18170092920(微信同號)
南昌買房賣房咨詢,掃碼加康師傅~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