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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言的原因據說是她在微博上發的一段話,“發燒在家躺了兩天,想到如果有老公孩子的話,這會兒應該要扶著墻起來給他們做飯了”。
據光明網消息,小帕1992年4月15日出生,脫口秀演員。2025年6月參加《脫口秀和Ta的朋友們第二季》及播客節目《巖中花述》收獲大批粉絲。
小帕是近年來脫穎而出的優秀藝員,她吐槽原生家庭的成名作讓人感覺這個女孩的灰暗人生以及她自信的人生態度。
去年,她來佛山演出,我也現場聆聽,聽她吐槽女性生理禁忌,確實感到她優秀的洞察力和敏銳的語言組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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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社區觀察員官方賬號“圍脖俠”2026年2月27日發文稱:賬號@小帕不歡迎指導工作 發布挑動性別對立、制造婚育焦慮信息,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上述專項行動要求,被責令予以禁言處置,平臺作為執行方執行禁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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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對小帕被禁言有許多不同看法,但我看到,至少她是少有的被禁言說明了理由的微博。
作為一個2009年就開始上微博的人,我有多次被禁言,但我就是不知道為什么原因受到懲罰,也沒有人告訴我,那我怎么改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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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 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
1.處罰內容:禁言,美中不足的是沒有說明具體多長時間。
2.事實:“發燒在家躺了兩天,想到如果有老公孩子的話,這會兒應該要扶著墻起來給他們做飯了”。
3.理由:發布挑動性別對立、制造婚育焦慮信息。
4.依據:
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可惜沒有說明具體法律條款和依據的條、款、項、目,這如果放在行政執法中是妥妥地要被撤銷的。
根據中央網信辦關于“清朗·2026年營造喜慶祥和春節網絡環境”專項行動的要求:(一)惡意挑動負面情緒。一是宣揚鼓吹不婚不育、反婚反育等不良價值觀,挑動男女性別對立,渲染“婚姻恐懼”“生育焦慮”。理論上講,這樣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也不宜作為執法的依據。
5.處罰機關:從新聞上看,是被中央網信辦責令予以禁言處置,平臺作為執行方執行禁言要求。這樣看,如果起訴主體是網信辦和平臺,因為平臺是受委托從事行政行為,行政責任由委托單位承擔。
6.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這個從新聞中沒有看出,或許會告知的。
7.呼吁廣大用戶,在參與公共議題討論時不刻意關聯性別議題、不制造群體仇恨,不樹立引戰對立人設,保證自身創作安全的同時,維護清朗網絡環境,讓我們一起向性別對立說不。
這或許是公眾爭議最大的,當然我也說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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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看來,盡管小帕被禁言還有程序上的不足,但已經開了個好頭,也算是新年的新氣象,希望每個微博用戶都有這樣的待遇。
畢竟禁言處罰還是挺重的,等于現實生活中有人縫上了你的嘴。
2026年3月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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